美国进步时代【美国“进步时代”的启示】

  中国目前面临的种种问题在发达国家的历史上也曾存在过。其他国家的经验显示,要解决这些问题,出路在于制度创新。美国在“进步时代”(1880-1920)的财政制度建设就是一个例子。
  “进步时代”也是美国现代财政制度的成型期。在进步时代,美国从收入和开支两方面对其财政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改造。
  在收入方面,最重要的变化是引入了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当然,引入所得税曾遭到保守势力的顽强抵抗。他们耸人听闻地说,所得税体现的是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原则。最高法院也宣布这种税违反美国宪法。不过,形势比人强。到1913年,50个州中有42个州批准了宪法第16条修正案:“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
  相对以前杂七杂八的税种,所得税有三大优势。一是简单:用一个税种替代了一批税种;二是公平:税负是依据经济能力分配的;三是高产:这一类税产生的收入比其他任何税种都多。这三大优势有助于缓解美国当时面临的严峻挑战:急剧的社会变迁引发尖锐的阶级冲突,而政府缺乏再分配能力应付种种危机。在以后的年代里,所得税在美国财政制度中扮演了“挑大梁”的角色。事实上,所有发达国家都或迟或早经历了引入所得税的过程。现在,所得税在所有这些国家都是最重要的税种。
  在支出方面,最重要的变化是引入现代预算制度。直到20世纪初,在美国,所谓预算不过是一堆杂乱无章的事后报账单。对政府某部门的拨款只是一个总数,开支分类是没有的,细目也是没有的,不准确,更谈不上完整。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虽然号称民主,民众实际上根本无法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结果,腐败现象屡禁不绝。
  人们对腐败的厌恶和愤怒成为了改革的动力。1905年,一批人设立了旨在推动纽约市预算改革的“纽约市政研究所”。今天大名鼎鼎的“布鲁金斯研究所”便是由它演化而来的。这些预算改革者指出,预算问题决不仅仅是个无关紧要的数字汇总问题,而是关系到民主制度是否名副其实的大问题。没有预算的政府是“看不见的政府”,而“看不见的政府”必然是“不负责任的政府”。“不负责任的政府”不可能是民主的政府。预算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把“看不见的政府”变为“看得见的政府”。“看得见”,人民才有可能对它进行监督。在这个意义上,预算是一种对政府和政府官员“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法”。
  改革派的意思很清楚,与其对人们的愤怒置若罔闻,听任矛盾激化,不如进行预算改革,缓和阶级冲突。
  那么,什么样的预算才算是现代意义上的预算呢?
  首先,它是一个关于未来政府支出的计划,而不是事后的报账。
  其次,它是一个统一的计划,包括政府所有部门的开支。
  第三,它是一个详尽的计划,要列举所有项目的开支,并对它们进行分类。
  第四,对计划中的每项开支都要说明其理由,以便对开支的轻重缓急加以区别。
  第五,这个计划必须对政府的行为有约束力:没有列支项目不能开销,列支的钱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这个计划必须得到权力机构(议会)的批准,并接受其监督。
  第七,为了便于民众监督,预算内容和预算过程必须透明。
  当时,美国反腐败还有另外一支生力军,即所谓“耙粪者”,或以揭露黑幕为己任的新闻记者。但预算改革者的思路与“耙粪者”很不一样。后者把重点放在反腐败上,而前者认为,防腐败比反腐败更重要。在预算改革者看来,腐败不是人品问题,而是制度问题。只要制度安排上存在大量漏洞,腐败的出现是必然的,不管花多大力气反,不管惩罚力度有多大,效果也不会明显。因此,要降低腐败出现的可能性,重点必须放在堵塞制度漏洞上。预算改革的目的正是为了堵塞制度漏洞。
  在预算改革者的敦促下,纽约市在1908年推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份现代预算。当然这份预算还很粗糙,只有市政府的四个主要部门拿出了分类开支计划。以后几年,纽约市的预算日臻完善。到1913年,预算文件已从1908年的122页增加到836页。纽约市的经验很快引起了美国其他城市的兴趣,它们纷纷索要“市政研究所”编制的“市政会计手册”,并派人到“市政研究所”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不久,“预算”这个词就像“民主”和“社会正义”一样变成美国的日常用语,任何政治参与者都能朗朗上口。到1919年,全国已有44个州通过了预算法;到1929年,除阿拉斯加外,所有的州都有了自己的预算法。初战告捷后,纽约市政研究所的大将移师美国首都华盛顿。在他们的努力下,国会终于在1921年通过了“预算与会计法”。至此,美国的预算改革可以说是大功告成了。
  看似不起眼的预算改革对美国后来的政治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方面,它将各级政府行为的细节第一次展现在阳光下,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的势头,从而改善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增强了政府正当性。另一方面,它加强了政府内部的统一集中领导机制,提高了政府整体运作效率,造就一个更加强有力的政府。
  美国的经验对我们至少有三点启示:
  第一,公共财政制度是国家政治体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下于选举制度、政党政治、议会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
  第二,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改造公共财政是遏制腐败、加大政府透明性、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增强国家能力的制度条件。不改造公共财政,无论是基层民主,还是更大范围的民主,都难以发挥实效。改造公共财政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政治改革的过程。
  第三,改造公共财政是政治改革的最佳切入口。它是低调的,不会过分提高人们的期望值;它是具体的,比抽象谈论“政治民主”更容易操作;它是务实的,可以在不太长的时间里产生看得见的变化。
  (作者系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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