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派员工作意见

派遣综治特派员是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保一方平安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综治特派员的工作,市综治委对今年派遣综治特派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派人员及派驻社区
  经研究决定,继续选派综治特派员到九个社区工作,具体人员和派驻社区(略)
  二、工作职责
  综治特派员任所在社区综治工作小组组长,其工作职责为:

  1、组织群防群治,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单位的活动;


  2、帮教违法青少年;


  3、调处民间纠纷;


  4、对居(村)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具体工作任务为:

  1、走完所驻社区的单位和居民院落,协助社区民警落实门卫制度。


  2、协助社区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全年主持、参与调解民间纠纷不少于20件,其中有书面调解协议的不少于10件,达成口头协议的不少于10件,且有登记表。


  3、社区法制宣传或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4、对社区“违青”人员做到人人见面,个个谈话。


  5、帮助社区民警开展工作。


  6、每半年、年终报送本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结


  三、管理制度
  1、综治特派员由市综治委领导。


  2、综治特派员工作由市综治办每年考核。


  3、综治特派员派出时间为1年。特派员实行固定和弹性工作制,每天上午为固定工作时间,下午为弹性工作时间。


  4、综治特派员享受工作补贴,由市综治办按每人每月500元给予补贴。


  四、具体要求
  1、市综治办定期到社区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派员的工作情况。


  2、每半年召开一次综治特派员工作会议,收集情况,听取汇报,研究问题,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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