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减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经办负责组织对改进提案的全程管理工作,包括: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在公司内广泛地宣传并营造出改进的良好氛围;
收集公司改进提案,整理、汇总改进提案中的信息;
组织相关人员对改进提案进行分析、评价,汇总改进措施;
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地改进;
对重大改进提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
改进提案的相关资料的归档;
改进提案总结与奖励。

  责任部门负责改进提案的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二、细则

  第一条 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    作业流程的改进;

  2、    市场渠道开拓方案、营销手段及营销创意;

  3、    广告宣传创意设计、形象设计、产品设计;

  4、    具开拓市场潜力的新品种的引荐、引进;

  5、    控制、节约成本费用、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6、    减少或预防浪费的方法;

  7、    对公司采购、营销、仓储、物流运输、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8、    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

  9、    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10、 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    各种操作方法的改进及现场改善;

  2、    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节约能源、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    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等的改善;

  4、    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第二条 提案申请、审核程序

  1、提案申请人填写《提案申报单》,并附详细实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评审后交总经办,口头申报无效;

  2、总经办将《提案申报单》存档,并交主管总监对提案进行评审;

  3、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等提案直接由主管总监鉴定批准,予以实施。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提交总经理评议复审;

  4、提案实施如需经费开支,报总经理批准核定;

  5、提案实施需其他部门、人员予以配合,由总经办协调;

  6、提案审核结果,由总经办反馈给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纳通过,总经办还应注明原因并通知提案人。

  第三条 提案评审依据

  1、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
2、提案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3、提案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4、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 提案效果的评估、鉴定

     [4] [5] 下一页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