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完整)

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国之基,诚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为了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立国之基,诚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现代社会

  文明的标志。为了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徐州”,2003年8月下旬,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公方泉副主

  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资料库

  。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质监、法院等职能

  部门,各部门都有各自的信用征集、管理办法,尚未达到互联互通、完全共享,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得到企业或个人的全部信用信

  息,如果开展征信调查,势必重复征信,增加成本。

  (三)信用评价标准不一。信用信息的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评价办法,如税务部门将纳税企业分为A、B、C、D四类信用等级;工商部门将

  企业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四类。金融、质监等部门也有各自

  的评定办法,缺乏一个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往往一个部

  门认定为守信的企业,用另外一个部门的标准评价,可能是失信企业,容易造成信用等级的评价冲突。

  (四)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

  人收集交易伙伴的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

  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少数市场

  中介机构不能正常经营,有的是皮包公司、空壳企业;有些中介机构

  管理不规范,信用意识不强,履约有随意性;部分中介咨询机构甚至

  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

  (五)信用产品需求不旺。市工商部门开展征信服务以来,每年到工

  商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的约三千多件,但其中绝大部分为行政、司法

  机关或律师事务所查询企业的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等身份情况,用于

  市场交易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只占很少部分。

  当前诚信缺失的现象,表面上看是利益驱动的结果,但其背后却有深

  厚的文化、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公民诚信道德教育的弱化,市

  民整体素质不高;企业守信意识不强,内部缺少信用管理,缺乏信用

  风险防范意识;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且执法不力;守信激励机制和失

  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过低;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混乱等等,从

  而导致道德行为失范,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影响了我市的诚信形象。

  三、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已经引起了

  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以上海为代表的先进地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上已率先迈出坚实的步伐,为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可资

  借鉴的经验。我市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争做江北“两个率先

  ”领头羊的战略目标,必须高度重视“诚信徐州”建设,进一步建立

  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

  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是加快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实现

  江北“两个率先”领头羊目标的有效措施和可靠保障。要结合全市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诚信徐州”系列教育活动,并把它作为我市今年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要将诚信宣传

  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把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诚信

  宣传活动加以整合,使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

  合,形成整体合力。可以选定每年的9月为诚信宣传月,9月20日(全

  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徐州诚信日”,各单位、部门集中声势,集

  中力量,全面、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求真务实

  的思想和意识,增强人们的信用理念,说话守信、做人诚实、做事诚

  信,争做“诚信徐州人”。要重点加强对经济主体开展“诚信兴业”

  为内容的诚信教育,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实践诚信理念,使

  “不做假帐”、“不制假售假”、“不偷逃税款”、“不逃废债务”

  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广大新闻媒体要运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信用道德资源,深入、持久地在全体公民和企业中进行道德思想、道

  德信念、道德规范的教育,大力宣传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

  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各级党政组

  织都要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

  效。

  (二)整合信用资源,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领导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并按照建设主体的不同,建立起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体的电子政务信息披露系统;以行

  业协会或企业为主体的同业自律信用系统;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最终形成以政府、行业、中介机构为基础,实现

  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专业评估和信用公示的社会信用体系。

  1、建立综合协调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不同

  部门,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才能构建全市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议成立“徐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

  或有关副市长任组长,经贸、工商、税务、银行、质监、司法等部门

  组成理事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部分市政府办公室人员组

  成,负责各职能部门间信用监管、服务的协调事宜,制定信用制度建

  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接受社会公众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投诉等。2、加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管理。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指导下,由市工商局和市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徐州市信用信息管理中

  心。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具体运作,依托市政府网站或彭城视窗网,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一个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作灵活的“徐州诚信网”,将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部门各自

  的信用管理数据库与“徐州诚信网”相连,使工商部门采集的企业登

  记注册、重合同守信用情况,银行采集的贷款偿还、风险记录、抵押

  或担保情况,质监部门采集的质量检验、行政处罚记录等职能部门采

  集的信用信息定期向“徐州诚信网”报送,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使“徐州诚信网”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市信息数据和信

  息权威机构。为保证信用信息的完整性,信用管理中心还应将分散在

  各职能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进行采集、整理、储存,搭建企业信用和

  个人信用的检索平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3、建立信用评估系统。信用资信评估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而我市目前缺少权威性的信用资信评估机构,要用行政手

  段推动信用评估系统的创建和发展,采用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成立徐州市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信用管理

  中心要负责全市信用评估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将工商、税务、金融等

  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加以整合,统一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按照统

  一的格式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料。使评估运行实行统一指标

  体系、统一评估程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确

  保社会信用评估的完整性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

  4、开展信用查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各信用信息提供部门都要

  按照信用管理中心的要求,加快部门信息联网的步伐,避免资源的浪

  费和重复建设。对信用信息可区别不同情况,提供无偿或有偿查询服

  务,可将信用信息分为两类:一类为免费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经

  营范围、职工人数等身份情况以及社会公共信息记录等,社会公众可

  直接通过“徐州诚信网”免费查询;另一类为有偿信息,如企业及个

  人的商业信用记录、质量检验情况、工商行为纪录、涉及民事、行政

  、刑事重大诉讼行为等特别信用记录,此类信息由查询单位或个人向

  信用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实行有偿提供。

  (三)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

  一是要启用守信激励机制。对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和客户,金融部门可

  增加授信额度、提供信用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工商系统可免于日常

  检查,年检免审;信用担保机构对诚信客户要积极提供信用担保,减

  少实物担保,降低担保费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

  定期表彰诚实守信的企业,形成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

  二是要建立失信警示及惩罚约束机制。凡被工商部门列为黄牌、黑牌

  的企业,被市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确定需要曝光的逃废债企业,被税务部门列为D级的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列入警示系统,加以警

  示,并通过“徐州诚信网”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对纳入警示系统并

  予以警示的失信企业,行政执法机关要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

  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信用欠佳者不得担任企业的领导,违信

  经营者在一定年限之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建立被吊销执照企业的“死亡档案”,防止这些企业再次在社会上搞信用欺诈。

  三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商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房产中

  介、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培育

  、规范和监管工作,重视解决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信用问题,严

  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注重

  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商会的自律作用,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四是要进一步整顿信用秩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是整治

  信用秩序。对影响恶劣的制假售假、信用欺诈等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行政、司法机关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重点治理。协

  调金融、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严厉打击借改制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行政、司法机关要协助金融部门

  加大处罚力度,尽力解决不良贷款,共同创建徐州金融安全区,创造

  良好的信用投资环境。

  (四)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重要作用

  金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柱和主体信用,在信用信息资料中,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资料是最重要的信用信息之一。我市人民银

  行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信贷咨询系统和规范的企业资信评估

  系统,并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目前还缺乏个人信用信息。在社会信

  用建设方面,我市人民银行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应在政府的统

  一指导下,继续加强与市各职能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信贷信息的收集、储存、咨询系统。在此基础上,加快企业信用系统建设,扩容

  组建个人信用服务中心,搭建统一、规范的个人信贷信用信息数据库

  平台,评定个人的信贷信用价值。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督

  、指导作用,协调各商业银行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及个人

  的信用信息系统,为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诚信政府

  政府信用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要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万人评议

  机关”活动,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加快转变

  职能,提高政府信用程度。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一是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规范政府文件;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行政

  收费、罚款、摊派。二是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部门公共信息向社

  会公众开放,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通过决策听证

  会、专家咨询会、电子政务网等途径,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三是廉洁高效。

  各级政府和公务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取信于民;要清正廉明,高效务实,方便百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快国有企业

  改革工作,着力解决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办不分现象。四是强化

  行政责任。加大权力监督、司法监督及民主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部

  门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违约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完善“诚信徐州”的法制保障体系

  法制和诚信是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因此,要尽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征信、个人征信的统一标

  准和方法;规定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范围以及涉及企业商业秘

  密和个人隐私的处理;社会信用信息资料的分析、整理、披露和使用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提供信用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

  法规形式明确征信机构由哪一政府部门监管及如何监管等。在这方面

  可以学习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信用立法的经验,充分利用我市具有

  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建议市人大法工委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尽快起草

  《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定

  信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市场准入、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与移交、信

  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初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框架,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徐州”

  的法制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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