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委员缺席会议应当如何处理

  

  全国两会结束之后,从网上看到一则消息,披露全国政协会议请假之后未到会的有220人,未经请假缺席会议的有168人。后来又在电视新闻中看到报道,称巩丽也是全国政协委员,会前提出因在美国忙于拍什么片子无暇出席,特此请假云云。这样看来,全国政协会议倒有百分之十几近二十的委员缺席,且其中竟有如是多人连请假的手续都不屑费那个事,“淡然处之,行若无事”,潜台词似乎是,你们讨论国家大事去,对不起,我不奉陪。虽然主持人宣布“会议合乎法定人数”,但这么多的缺席,总是中国民主的尴尬。人代会的情况比之政协要好一些,但在闭幕会议上缺席人数也达到97人,其中是否也有干脆不请假的,未看到相关资料,只能暂且存疑。

  据说在两会上缺席问题非从今年始,地方各级早有这个问题,且有的地方已经制定相关制度,准备严加考核,对缺席人员严肃处理。我的感觉是,这些措施虽无不妥,但都不是从本源上解决问题,本源上解决问题的方法应当是改革代表和委员产生的办法,务使所有的代表和委员从热心公益、真正代表民意的人士之中经过选举脱颖而出。要做到这一点,只要抓住两条就够了。

  一条是,无论代表还是委员的选举,先要有人毛遂自荐,自己站出来在群众中或相关的选民中公开表态,愿意成为候选人。这一条恐怕是民主程序的基础。没有这种公开亮相,群众不知道你是何许人也,不知道你的相关观点,选举难免盲目性;
而同样重要的是,如果不是出于自愿当这个代表或者委员,很可能选了也是白选,如同那168名不请假即缺席的委员一样,既没有民主的意识,又没有参政的热情,当上代表或委员只是给他(或她)个人增添了一顶桂冠而已,于满怀期待而投票的群众和选民,则毫无意义。

  第二条是,无论代表或者委员,都必须是在一定选区或者一定范围内能够紧密联系群众并且真正代表民意的人。这种人不必是“名人”,不必是领导干部,但一定是真正贴近群众并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当然,在代表和委员之中,共产党员应当占有相当的比例,但这种比例包括领导干部的比例,不是由于强制性的推行,而是因为共产党员应有素质和其在群众中的先进性,使得这种相当的比例成为选举的必然结果,这是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的根源所在。

  与上述两条基本要求相对照,我们现在实际操作的选举在制度上存在不少缺陷。人大代表选举方面,在主要由党委、人民团体推荐安排候选人的情况下,选民对选举缺乏民主权利的意识和积极参与的热情,由于对候选人缺乏了解,因而也就没有真正出自内心的拥戴。有些地方在选举中选票中出现诸如孙悟空、唐僧之类的笑话,其根源就在于此。对于被选举人而言,这种选举程序割断了选民与代表的天然联系,当然也难以让人产生“感谢人民信任”进而努力为人民谋福祉的激情。政协委员的选举方面,往往主要由少数人在小圈子里圈定,更缺乏广泛的民主基础和规范程序。有些委员之所以成为委员,并非因为其有过人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民意基础,或者基于其议政能力,只是因为某某是一个“名人”,享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而已,例如张艺谋、巩丽之类都是如此。所以,中国两会代表和委员的现行选举程序不利于选民和群众以及候选人的真正参与,选举活动的主体不是选民和候选人,而是上层处于选举工作领导地位的一批人,选举的结果也难以保障这些选出的人能真正代表民意,真正联系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并具有一定的议政水平。

  毫无疑问,中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需要走很长的路,但不管有多长,这是一个由共产党指引前进方向带领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坚定不移的目标,是中国崛起要走的必由之路。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打好基础。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举程序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础的基础。解决代表和委员的缺席问题,除了建立相关的制度制约之外,更主要的是要着眼于我国选举法的修订和完善,从程序上保障选民和群众以及候选人在选举中的主体地位,这将极大地调动我国人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意识,到那时,缺席两会的情况将极大减少,至于不经请假擅自缺席的,也许就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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