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药源性疾病_药源性疾病的预防与治疗

  【关键词】 药源性疾病;预防与治疗      药源性疾病(Drug-induced diseases,DID)又称药物诱发性疾病,简称药物病,是医源性疾病的主要组成部分,已发展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1]。要预防和减少药源性疾病,应针对药源性疾病的产生原因及类型,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重视药源性疾病的危害性
  
  目前人们获得药物的途径增多、方便、容易,部分人群医药知识缺乏,医护人员还没有完全认识药源性疾病的危害,这样就会增加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率。因此,广大医药人员及社会各界必须重视药源性疾病的危害性,掌握药源性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及时排除药物的危害,用药过程中严密观察,适时调整治疗方案,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2 加强药源性疾病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1 严格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1963年瑞典建立了国际药品监测合作中心,1965年全世界成立了国际性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组织,我国80年代初开展此项工作。《药品管理法》规定“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相关单位必须在24 h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要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成熟药品上市或应用,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单位发现假劣药品及药品中毒事故,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999年11月颁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终止药源性疾病。
  2.2 加强药物安全信息的收集和交流 大力发展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工作,加强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收集药物安全信息,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加速信息的交流。目前临床药学的任务很重要,一方面对临床药师及医师提供合理和及时准确的医药信息,对于国家新药的种类、应用、临床实际用药情况分析,已有药物的质量及疗效、开发等;另一方面,要促进临床医师和药师相互促进、相互配合,共同开展临床用药的监测,指导临床合理用药,针对病人不同病情选用药物及剂量等,避免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
  建立医院等用药单位系统的药物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制度。当一种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后,及时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社会大众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人民用药安全。临床用药前要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制定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情报的收集、咨询等。由于医学科学发展水平、新药临床试验规模等条件的限制,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在审批时难以完全了解。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甚至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对上市后药品进行药效和不良反应的监测,结合上市前获得的信息,即可以对新产品毒性继续观察,也可以对原有药品质量监测,有利于进一步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地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预防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3 提高临床安全用药水平,减少或避免药源性疾病
  
  3.1 应用新药时,必须掌握有关资料,慎重用药 目前制药工业迅速发展,高科技技术合成药物或基因克隆制药,新药制剂不断出现,所以应随时更新知识,掌握信息,熟悉药学、药理学的最新知识,真正管理好药物。
  3.2 用药前对病人进行用药教育 对特殊病人要帮助选择合适的药物,用药方案。要教给病人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后应急的处理办法。
  3.3 因人而异,合理选药,摒弃药物滥用、误用和选药不当 当前发现的易致药源性疾病的药物主要有:①抗生素类药;②解热镇痛抗炎药;③中草药;④镇静安眠药类;⑤皮质激素类;⑥心血管药;⑦抗癌药等。选药时,要全面考虑利弊、适应证与禁忌证,分析病人的心血管、肝脏、肾脏、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的功能情况,及时调整用药剂量,结合药理学、药效学、药动学特点和知识,提出合理的用药方案
  3.4 减少和控制药源性疾病 以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率,一旦发生,需准确诊断,及时治疗,应做到:
  3.4.1 正确、及时停药,去除病因 及时停药,去除病因是最根本的治疗措施,因为用药时间、发病时间与预后有着密切关系。因此,要找到致病药物并停用,防止药物蓄积中毒并产生依赖性、成瘾性,同时使用特异性拮抗药[2]。若不能确定何种药物为致病药,则根据药物的临床病理类型及药物反应规律,结合患者自身情况,逐一停用或改用其他药物治疗。若因病情需要必须应用某药物巩固疗效或防止复发,而延长用药时间时,要慎用。
  停药后若临床症状减轻可考虑为药源性疾病,如滴注液体引起的医源性发热,停药后发热可自行消退。重症患者须进行对症治疗。
  3.4.2 加速药物从体内排出,减少药物吸收 可通过静脉输液、清除尚未吸收的药物(催吐、洗胃、导泻等),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利尿、人工透析、血液灌流等),加速药物排泄,减少药物吸收。如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可增加尿量促进毒物排出;应用速尿可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使阻塞的肾小管不断得到冲洗,加速药物的排出。血液透析一般用于血液中毒物浓度明显增加,有并发症、昏迷等,经积极支持疗法而情况日趋恶化者。
  3.4.3 及时使用拮抗药物,减轻药物不良反应 利用不同药物间的相互拮抗作用,降低药理活性,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如西米替丁可抑制苯妥英钠、地西泮等的代谢;肝素应用过量易引起自发性出血,使用鱼精蛋白可使肝素失去抗凝活性。
  3.4.4 积极处理过敏反应 某些病人易产生过敏反应,主要是由于有过敏史或遗传因素决定的HLA不同的类型,药物与免疫球蛋白抗体分子结合引起。发现过敏反应需及时处理。
  3.4.5 对症治疗,调整系统功能,减轻器官损害 药物可引起各器官系统损害,治疗时可参考其他病因引起的器官损害治疗方法。如高热,可采用物理降温、药物降温等;补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但速度不能过快,碱性钠盐用量不能过多;药物性肝损害保肝治疗与病毒性肝炎治疗相同,可给予多种维生素、适当保肝药,避免滥用和过多用药[3,4]。
  药源性疾病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随着医药科技的进步与发展,药源性疾病的防治技术也会不断提高,相信人类会不断积累经验和防治措施,真正做到控制和减少药源性疾病。
  
  参考文献
  1 蒲敬佳.某些药物应用中的矛盾效应.中国药师,2001,4(2):149-150.
  2 仲兆金,刘浚.喹诺酮药物的毒性.国外医药-合成药、生化药、制剂分册,2001,22(1):40.
  3 吴涛,詹思延,孙宁玲,等.服用苯那普利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对血脂水平影响的分析.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杂志,2002,10(1):40.
  4 段蕴铀,张沂.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对策.中国抗生素杂志,2002,27(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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