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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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文档)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5篇

【篇1】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

访工作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将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

度,统筹协调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

二小针对当前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二小

决定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

是:负责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
分析、

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总结交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霹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督促检查有关

部门和地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听取信访局

对来信来访情况的通报;
听取有关部门对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
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形势和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研究信

访工作重点;
提出做好机关信访工作的建议。

这一规定还禁止信访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

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禁止接受信访人及其家

属的宴请或者馈赠。如果信访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全国人大

常委会机关纪律检查部门调查后,做出相应的处理。

【篇2】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信访维稳联席会议制度

信访维稳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阳东县信访维稳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镇(场)、县属单位信访维稳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妥善处理信访维稳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联席会议坚持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 谁主管、谁负责 和 属地管理 的原则。第三条联席会议的总召集人为县委专职副书记;
召集人为县委常委、压滤机滤布厂家常务副县长,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县委常委、人大副主任、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和县府办公室主任。第四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资源权属调处办、县维稳办、县人事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外事侨务局、县法制局、县供销社、县房产管理中心、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电信阳东分公司、县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扬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县属部门和各镇(场)组成。上述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第五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信访局局长兼任。第六条除尘滤布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联席会议的有关精神;

(二)分析、研究判断信访维稳形势,针对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三)交办、督办和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四)总结交流处理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推动信访维稳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督促检查各镇和县属单位处理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第七条联席会议需要解决的信访维稳事项,根据性质分类交由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水库移民、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及军转干部等八个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具体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第八条联席会议由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主持召开,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提议召开。第九条成员单位对承办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研究,拟定工作方案,经专项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审批,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第十条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抄送给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印发给联席会议有关成员。第十一条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专项工作小组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督促检查办理情况。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根据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东县信访维稳责任追究制度》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和党纪政纪处分,后果严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送:

信访维稳隐患排查制度

信访维稳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阳东县信访维稳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规范信访维稳隐患排查工作,发挥排查预警作用,及时化解隐患,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信访维稳隐患排查坚持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和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第三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县属单位主要领导是信访维稳隐患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第四条信访维稳隐患包括矛盾纠纷隐患、群体性事件隐患和非正常上访隐患。第五条建立 县挂镇、镇包村、村联组 信访维稳隐患排查网络。县级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负责分管单位和挂点镇;
除尘滤布镇级实行镇领导成员挂点村;
村级实行村干部挂点村民小组并联系到户的工作机制。第六条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县领导对挂点镇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导;
镇领导和干部对挂点村的矛盾隐患要充分掌握、及时研判,积极采取措施调处;
村干部要摸清信访维稳隐患底子,及时发现收集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隐患,主动介入调解,并及时向上级信访维稳机构报告。第七条常规排查每半个月一次,定期排查每月一次,专项排查按县统一要求进行,特别防护期和敏感期排查每天一次。第八条县、镇两级信访维稳机构要对本级党委政府制定重大决策、建设重大项目和调处信访维稳事件过程中,有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进行研判,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对研判的应用,工作决策中要加强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第九条镇(场)、县属单位对排查出的信访维稳隐患,要及时登记造册,逐级如实上报。第十条县、镇两级信访维稳联调机构要建立信访维稳隐患排查总台帐,记录隐患的事由、发生地点、重点人员、涉及人数、评估预测等事项。第十一条县、镇两级信访维稳联调机构,对排查出的信访维稳隐患要及时组织化解,并落实调处稳控措施,压滤机滤布厂家突出信访维稳隐患要落实领导包案。第十二条县、镇对赴省进京上访的隐患掌握率达到100%,对到市上访的隐患掌握率达到70%以上,到县上访的隐患掌握率达到50%以上。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根据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东县信访维稳责任追究制度》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和党纪政纪处分,后果严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3】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增进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责,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不在时由分管信访工作的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

二、 凡涉及本县范围能够解决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有决定权、责令处理权、调处权以及对涉事人员、单位的处理建议权;
凡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主管涉事的分管领导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 研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好信访工作,研究和制定针对我县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理预案。

四、对涉法涉诉及本县无法解决或不属于本县范围的信访案件分别汇总及时上报。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分类汇总上报各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和需要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及建议材料。

六、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以随时召开。每次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召集人审核批准。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领导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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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本报讯 (记者 姚晨奕 通讯员 吴志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与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第一次信访工作联系会议,这标志着两部门信访工作联系机制正式启动。这一机制将有助于两部门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方面协调行动,提高效率。

  这个机制包括建立两部门涉诉信访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确定每年召开联系会议4次,每季度1次,其中每半年联系会议由双方分管领导参加。联系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情况、案情分析、协调化解和督查督办等。

  机制还包括建立两部门信访常态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之间的联系,双方各设立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访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有关信访事项,并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为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两部门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联合督办机制,对下级法院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涉诉信访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组成联合督查督办小组共同督办。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无疑是社会各类矛盾的聚集地和最终处理地。因此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人民法院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中重新认识和谋划,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传统的思想和工作方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先进司法理念作为指导,进一步调整思路和部署,着力强化信访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建立高效的法院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本文从建立人民法院系统的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着笔,重点分析解决当前人民法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办法,以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绵薄之力。

    一、建立信访沟通机制的必要性。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贯穿于行政、司法等国家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过去那种单靠一个职能部门(如政府的信访局)或一个内设机构(如法院的立案庭)单打独斗,或者仅存在层面上的一个信访组织协调机构而无内在的信息沟通机制的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只有充分发挥信访主管部门、机构和各有权部门职能作用,建立信访工作与职能工作对接、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跟踪问责等长效运行机制,才能确保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各项措施在日常的行政、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和有效发挥。

   (一)建立沟通机制是涉法信访案件稳控工作“人案分离”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会议纪要》(2007年5月9日)规定“人案分离”的具体职责是:案发地负责案情的核实、甄别、复查和处理;
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负责上访人的教育、帮扶和稳控。简单地理解,就是办案单位管事,户、住地管人。实践中存在办案单位对信访人目前思想状况、信访目的甚至居住何处等情况不了解,管人单位对信访人所系的涉法案件真实情况一概不知等现象,这种人、事脱节的现象要求建立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信息沟通机制来加以解决。

   (二)建立沟通机制是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必然要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矛盾就不会处理矛盾,甚至还会制造新的矛盾。信访人所要求解决的矛盾纠纷可能是涉诉案件本身没有解决的矛盾,也可能是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可能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能是实体方面的问题,可能是对事实的认识问题,也可能是对法律的认识问题,可能是与涉诉案件有关联而应由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也可能是制度、政策层面等非个案所能落实解决的问题,还可能是死打滥缠的无理上访问题等等。解决这些矛盾的前提是要了解矛盾本身,而要了解矛盾,除了直接调查研究之外,从效率和降低行政、司法成本出发,各涉案涉访部门和机构间的信息沟通成为必然。

   (三)建立沟通机制是检验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必然要求。法院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作用,在客观方面,体现在严格依法处理案件和良好社会效果的内在统一上。要求实行“阳光审判”,达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明。然而随着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人们法律价值认知取向的不同,加之司法审判工作越来越专业化的趋势,一项裁判结果的出台,不要说接受裁判的各方当事人价值认知不同,就是接访的部门或机构,囿于对事实和法律的认识,恐怕评价也是不同的。因而对待涉法信访案件处理的意见上,口径也不会完全一致。于是,职业法官依据良法做出的良判逐渐去影响人们对法律形成一般的评判标准,进而变成人们包括处访的部门或机构的自觉行动,涉法信息的沟通就成为一种必需。从另外一个角度,职业法官对信访部门或机构、涉访地方其他职能部门所处位置掌握的政策走向、信访人因素等信息的反沟通,一如此例。

   (四)建立沟通机制是提高法官素质改善法院形象的必然要求。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主观方面,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和法官群体队伍。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而,这支队伍不能出问题。信访是反映案件质量和审判作风最直接、最敏感的窗口,通过建立信访信息沟通机制,针对社会各界对法院提出的期望和建议,法院能够藉此有效加强队伍建设,严防因队伍问题引起上访。着力解决好法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使每位法官都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仅把正在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而且都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官了民了,案了事了”。

    二、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基本构架。本文以法院系统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为主要设计,构想建立以中级法院为纽带的省、市、县(区)三级法院信访信息沟通机制,兼及与信访主管部门和其他涉访职能部门信息沟通模式的运作探讨。我们知道,80%的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任务由基层法院承担,其中进入二审的经中级法院即告终审,接近20%的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任务由中级法院承担,其中进入二审的经高级法院即告终审。因而中级法院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高级法院起着几近终局性的裁判作用。涉法涉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构建应当与这种现行法律框架内的审判职能模式相适应。于是中级法院担当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其为纽带,需要建立下述三方面的信息沟通机制。 

   (一)建立中级法院内部的信息沟通机制。中级法院要在内部健全信访职能机构,强化对信访工作的总体调控和归口管理,组织来访的登记、接待和分流,协调处理突发信访案事件,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通报信访情况,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进行认真有效的审查处理。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信访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要推行信访流程管理,实行关口前移,理顺信访案件的交办、处理渠道。层层签订处理信访案件责任状,加强责任监督,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信息通报制度和催办督办制度,把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考评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高、中、基三级法院上下级之间要严格遵守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辖原则,该哪一级法院处理的,哪一级法院就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决不允许将矛盾层层上推或下移。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建立上下信息沟通机制,设立专门的信访联系渠道,加强联系、沟通;
要完善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制度,提高交办案件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要推行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上访老户的联合听证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疑难案件和上访老户的问题;
要做好特殊时期信访工作,将赴省进京上访数量和信访总量共同作为评价法院工作的标准之一。

   (三)建立法院与各有关部门横向的信息沟通机制。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的原则前提下,要把信访工作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去认识和对待,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信访主管部门协调和有关涉访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充分发挥法院在信访工作及维护稳定中的作用,注意主次角色的适时转换。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配合党委、政府搞好重复上访问题的专项治理。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席会议和联合接访活动,遇有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他们的支持。要加强与党委信访部门的联络,积极配合其依法解决重大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挥好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的实施

   (一)由各级法院立案庭设专人负责经办,负责本院信访信息的收集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传递。各级法院的立案庭是法院的信访内设职能机构,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立案庭接访人员对信访人的问询要依法耐心解答,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要指导信访人去有关部门解决,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又急于解决的纠纷要积极进行诉前调解。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由接访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政策、权限和具体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问题,应说明理由,将来访人介绍到有关部门去反映;
凡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调查处理,来访人又提供不出新的情况,原处理结果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可以当面答复,并劝说来访人接受处理;
对来访人反映明显不合理或根据国家法律、政策不能受理的,应按法律、政策耐心解释,劝其停访息诉;
对应按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要告知其如何提出,向何机关提出。对法院判决或执行有异议的,告之其法院将尽快核实、解决,并明确答复时间。立案庭信访接待人员认为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须由审判或执行人员完成的,有权将案件交由相关人员完成,并限定办理时限。属于上级法院办理的,报告上级法院信访职能机构,属于下级法院办理的,批转下级法院信访职能机构,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办理的,通报同级信访主管部门。这样,在法院内部形成以立案庭为主,以各个业务庭为辅,上下级法院联动,在外部形成以信访主管部门为综合协调的信访工作网络格局。

   (二)信访信息的收集(包括法院系统和党政信访主管部门的信访信息)。及时掌握涉法上访群众的情况,是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的前提。因此,人民法院和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应及时掌握涉法上访的动态情况,便于及早采取措施,争取工作主动。一是建立涉法上访信息收集机制。稳控信息原则上由县(区)法院收集,县(区)法院通过与县(区)信访主管部门和负责稳控工作的地方党政部门沟通,定期不定期以书面通报或派员沟通等形式传递信息。通过定期不定期地排查信访案件,对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发生的涉法上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使有关部门提前开展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占据主动。二是建立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应及时与本院其他部门联系,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应及时通报和掌握。除了定期向上一级法院上报季度分析和工作动态外,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吃不透、拿不准而且法律无明文规定的信访案件及时报告、请示上一级法院,共同分析决策,妥善处理疑难、重大信访案件。三是建立外部信息通报机制。各部门应当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对于接待的应由其他机关和部门管辖的来信来访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移交和反馈,防止出现漏管失控。并及时向政法委和信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使自己掌握的信息能够为其他部门的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需要定期以文件形式通报就以文件形式通报,需要做出信访信息阶段性分析的就做出书面分析报告,个别案件随时电话通报,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鉴于目前低效率的重复工作较多,可以考虑加大对信访工作的主动投入,实现三级法院间,甚至与党委政法委、信访主管部门和其他涉访职能部门间的微机联网,使上访人的自然情况、上访事由、责任单位、处理意见、反馈情况一目了然,整合各地区、各部门的资源,及时沟通信息,快速反应,逐步实现“网上控访”。

   (三)建立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协调处理机制,加快涉法信访工作法制化步伐。当前各涉访部门和机构对信访工作都高度重视,为做好息访息诉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一部分无理缠访缠诉案件难以得到平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在处理缠访缠诉案件中,有的单位为了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的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人得到一些好处,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纺缠诉人的气焰。有的缠访缠诉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和要求,就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在重大节日、会议和敏感时期上访,将此当成向有关部门施压的手段;
有的甚至聚众寻衅滋事、冲击国家机关,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因此,解决缠访缠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当务之急。对此,信访主管部门应协调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制裁;
对以上访为借口缠访缠诉的,或者在正常信访中冲击国家机关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应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予以必要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加快对信访工作的立法步伐,通过加强信访立法,对上访人主体资格、行为规范、案件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违法制裁等进行规范,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确有冤屈的群众有处伸冤,无理缠访缠诉人受到惩处,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市场经济呼唤法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文基础,实现国家富强、社会稳定、人民安康的前提。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人民法院当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沟通机制,加大信息反馈、调查研究和资源共享的力度,切实增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过两年的努力,涪陵区人大在本区域内建立起了以区为支撑点,以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为龙头,上下协调、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人大信访网络框架,形成了纵成线、横成片、内成团的人大信访新格局,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

  人大信访网络“网”民心

  在一次带队督查干部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对涪陵区人大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就该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将经验向全市推广。

  5月19日至21日,在全国“三沿”(沿海、沿江、沿边)地区人大工作研讨会第20次会议的开幕致辞中,郑洪副主任再次推荐了涪陵人大信访经验。此次会议的主题亦是“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涪陵经验受到来自黑龙江、山西、江苏、江西、福建、湖北、云南、广西等省、市、自治区的19个城市的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工作者的好评,并表示将积极向涪陵借鉴学习。

  纵横交错不留空白

  每年年初和年终,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大,都有一项固定的工作,人大主席团的成员集中坐在一起,探讨一段时期来的人大信访工作经验,并分析和谋划今后一段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

  其实这已经形成惯例,是涪陵区人大信访网络中的一个“点”。我们从新妙镇人大网络建设上可以看到涪陵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悉,新妙镇人大信访网络建设,自2008年5月全区合乡并镇后就进行了及时调整,将全镇人大信访工作分为三大块:一是纵向网络,从原来的15个村(居)增加到23个;
二是内部网络,这涉及行政内设单位6大块;
三是横向网络,包括全部镇属、镇辖企业单位共46个。同时坚持人大信访受理、登记、阅批、转办、督办、办理结果报告反馈、存档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规范,促进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秘书长徐永国谈到,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加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和人大地位与威信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信访这一渠道反映问题,寻求人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新形势下群众信访的一种趋势。

  采访中,不管是人大代表,还是人大工作者,亦或普通市民,他们都认为,人大信访是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情的重要渠道,是展示人大良好形象的窗口,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要把解决上访群众的问题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另一方面,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就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要深化认识,注重同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人大信访网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

  目前涪陵区人大信访网络已经形成纵向、横向和机关内部三大纵横交错的网络格局。纵向网络是指区、乡镇(街道)两级人大信访联系网络;
横向网络是指人大信访部门与“一府两院”之间的信访联系网络;
人大机关内部网络是指人大信访部门与人大机关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信访联系网络。

  “通过构建三个网络,以区为支撑点,以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为龙头,上下协调、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了‘纵成线、横成片、内成团’的人大信访联系网络框架。”徐永国说。

  一手抓建设 一手抓考核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华中向记者介绍,为了搞好人大信访工作,他们不仅狠抓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信访网络平台建设,还特别注重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均衡发展。

  在网络平台建设上,首先是加强机构、队伍平台建设。一是及时建立适应人大信访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结合实际,相应建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信访干部。二是村、居委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主任(村长)身份的人大代表为组长的信访协调小组。邀请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任信访协调员和信息员。

  同时,加强制度平台建设。把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目前,已经建立了人大信访工作、人大信访干部职责、热点难点排查、信访联席会议、信访信息处理、信访案件办理、来访者须知、转办督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信访接待日等制度。

  其次,还注重加强标准化平台建设。所谓标准化平台建设,就是对人大信访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做到“八有、五上墙”。“八有”是指:有信访领导班子,有信访专兼职干部,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有机构牌子,有信访制度,有信访信息员(协调员),有登记处理文件,有信访工作专用经费。“五上墙”是指:机构牌子上墙、领导小组名单上墙,主要制度上墙,来信来访登记簿上墙,信访网络图上墙。

  再次,加强了信息平台建设。对群众在信访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将通过人大信访网络进行纵向、横向沟通,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上下联动促进各类问题的解决。区人大信访办则以《信访简析》、《信访摘报》、《信访简报》等书面形式,将信访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和向相关单位及部门通报。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对区人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以及在受理信访案件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书面的形式向区人大信访办报送;
区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区人大交办、督办的重大信访案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处理结果;
各乡镇(街道)对一些突发的或者正处于萌芽状态又极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信访案件必须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区人大信访办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将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归类汇总每月向区人大信访办报送。

  最后,则加强了信访件办理平台建设。区人大信访办受理的信访件以信访函件、电话等方式转交“一府两院”依法处理。涉及各乡镇(街道)的信访件,区人大信访办原则上以信访函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转交给各乡镇(街道)依法处理。对上级人大和区人大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件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华中介绍,光有平台建设还不够,如果不加强管理,奖勤罚懒,网络建设的发展将难以持续。为此,区人大常委会特建立起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均衡发展。一是建立了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把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大信访”中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并将人大信访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目标管理进行统一考核,以考促建。二是建立了奖惩机制。区委、区政府除对各乡镇(街道)的信访网络建设考核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外,还对搞得好的单位给予重奖,对较差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理。

  工作经验值得推广

  在一次涪陵区领导干部大接访、干部大下访工作汇报会上,涪陵区委书记张鸣就表示,通过大下访活动,“访”回了民心,“访”平了群众的情绪,“访”回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任,“访”回了广大干部为民服务的作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他谈到,人大信访工作是我国信访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加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的可靠保证。人大信访网络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如果没有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推动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要自觉地把人大信访工作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积极主动地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以争取同级党委对开展人大信访网络建设的支持。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通过对涪陵信访工作的实地检查,对涪陵人大信访经验有了更直接的感知,他当即给予了肯定,并称值得在全市推广。对下一步工作,郑洪指出,应全面推动问题的解决,做到“五到位”,即感情到位、政策到位、宣传到位、对带头闹事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到位、对每件事要明确领导和时限,做到工作到位。要探索建立信访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信访信息沟通工作。

  确实,加强人大信访网络建设是形成合力有效推进人大信访工作的关键。近年来,人大信访案件逐年增多,办理难度越来越大,仅靠人大信访部门唱“独角戏”是难以解决的。特别是一些重大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到多方面、深层次的矛盾,需要多方面沟通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解决。为此,惟有建立健全人大信访网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机制,变“独角戏”为“大合唱”,才能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人大信访工作实效。(张双山)

包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红洁在市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04-14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包头市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会议暨首批优秀妇女维权岗、维权卫士命名仪式,对于我们深入贯彻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我代表包头市四大班子向默默奉献的全市各级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受到命名的包头市首批优秀妇女维权岗和维权卫士表示敬意和祝贺!
    过去的几年中,在自治区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妇联系统的维权信访工作自觉纳入大局,坚持“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切实履行职能,责任明确,措施得力;
网络完善,机构健全;
重点突出,成效明显,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充分发挥了应有作用,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下面,结合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形势,我着重强调几点: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妇联系统的维权和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最密切、最直接、最具体的一项工作。做好占人口一半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对于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群策群力推动包头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对于有效地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不断增强和谐因素、化解不和谐因素、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包头做出积极贡献,具有十分特殊和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期妇联系统维权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把推动和谐包头建设作为维权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维权信访工作的第一要务,为维护全市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应有贡献。
    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权和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精神,积极畅通维权信访渠道,依法规范维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妇女维权信访工作各项建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改革和社会稳定。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已经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既为我们推动包头新一轮大发展带来了巨大活力和动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这其中,必然包含大量的妇女儿童信访问题和维权需求。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从全局的高度出发,科学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正确理解、准确判断当前的信访形势和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去解决妇女儿童的信访问题和维权需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实施“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战略的重要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担负起做好新时期妇女维权和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党的十七大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新时期信访工作在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方面,赋予了新的职责任务。我们要把解决妇女维权信访问题作为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来看待,作为检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态度来看待。要敢于面对问题,面对矛盾,面对现实,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妇女维权信访工作这一难事、大事、特殊事摆上议事日程,抓在手上不放松,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强化职责,努力提高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的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这个工作大局,牢记为民宗旨,切实履行职能,坚持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备、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维权信访工作新秩序,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相适应的维权信访工作新机制,推进维权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当前,要下力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认真落实妇女维权信访工作责任制。妇女维权信访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事情,处理问题的难度很大。这项工作做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落实。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体制。对没有完成责任要求的妇联班子和领导干部,取消评选妇联系统先进资格,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当前存在的许多妇女儿童领域的信访问题,都是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的问题,单靠妇联或哪一个部门都是很难解决的。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妇女维权信访联席会议和妇联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要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报送网络,注重综合开发利用信访信息,定期了解和掌握妇女权益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矛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发挥妇联维权信访的预警作用。要建立健全信访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督查力量,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深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妇女维权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要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上访行为,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同时要依法严肃处理非正常上访中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违法上访行为的处置力度。
    四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联系统的维权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依法维护她们的权益。要高度关注一些重点人群生存和权益保障状况,如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老年妇女、单亲家庭、下岗女工和失地妇女等;
要重点研究和推动解决突出的妇女信访问题,如家庭暴力取证难、子女抚养费执行难、妇女儿童重病求助、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到位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等重大案件的处理;
要积极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和相关经济利益、住房拆迁安置等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好利益协调工作,当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要针对信访求助问题突出的情况,努力争取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发展困难救助机制,推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基金和专项经费,为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创造条件。
    三、加强领导,形成全力支持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的新格局
    主动自觉地将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纳入党政大信访格局,是做好当前信访维权工作的重要保证。一要完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议事规则和处置程序,定期听取妇女维权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妇女维权信访工作。各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综合协调和工作指导,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各级妇联组织也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优势,在社区、家庭等妇联主要工作领域积极落实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整治和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等工作任务,减轻政府和社会的压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联动机制,畅通妇联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转介渠道,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协调机制的功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信访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力,优化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环境。要重视宣传倡导,引导舆论,在加强妇女维权信访法规政策宣传的同时,加强对信访工作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的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机制用好用活。按照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促进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大胆尝试,勇于创新,真正建立起多种手段并用、多种方法并举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妇联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责,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接访、信访听证,要学习和借鉴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吸收社会工作者参与维权信访工作,推动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的社会化。
    三要加强信访机构建设。妇联系统的维权信访工作人员十分辛苦,每天都要面对错综复杂的人和事,工作难度和做出的贡献也很大,各级党政和妇联领导机关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从事妇女维权信访工作的干部,加大对维权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培养一只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妇女维权信访干部队伍。要高度重视维权信访部门的建设,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维权信访战线的广大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善于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妇女维权和信访活动的规律和特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进一步发扬不怕吃苦、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精神,不断提高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不辜负党和政府的信任、人民群众的期望。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妇女维权信访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希望全市妇联系统的维权信访工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拓宽思路,认真总结经验,深入研究思考,创新思维,真抓实干,全力化解矛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

畅通渠道 完善机制

架设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

              陈振中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在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作用,为建设和谐平安瓷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是我们信访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要求我们去探索去研究。
  一、畅通渠道,切实把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围绕建立畅通便捷的信访渠道和务实高效的处理机制,切实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进行了积极探索,已经形成了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等多途径、广覆盖、较为便捷通畅的群众诉求渠道。一是要将为民服务热线打造成瓷都城市名片。2004年,为畅通为民服务渠道,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优质服务,我市把开通为民服务热线作为为民办理的20件实事之一,成立了副县级的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开通“12345”为民服务热线,全天24小时接听服务,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民排忧解难。2005年,我市开通了网上信访。2008年,又开通“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手机”受理平台。现在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已打造成集“12345”热线、“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手机”、“网上信访”的“五合一”工作新平台,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形成了涵盖市委、市政府工作全方位、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便捷畅通的受理网络。群众足不出户,只要打一个电话、发个短信或发个电子邮件就能反映问题,并得到及时处理,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据统计,从开通至现在,市为民服务热线“12345”共接听群众来电477370件,平均每天接听262个,办结率%;
“信箱”、“手机”、“网上信访”都在300-1000件左右,办结率95%以上。为广大群众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问题,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赞誉。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五合一”工作新平台,快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办理效率,使之成为瓷都城市文明建设的一张名片。二是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要充实来信、来访一线工作人员,进一步合理设置信访工作程序,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坚持抓早抓小抓紧抓到位,严格实行信访工作首办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办理每一封来信、接待每一次来访、接听每一个电话,切实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因工作不到位使初信初访上升为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要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从2002年开始,我市规定市、县、乡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市直、县直部门都要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明确每周星期二上午为全市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几年来,通过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群众,解决了大量的群众信访问题,有效地减少了越级上访的发生。2008年,我市还开展了三级书记大接访活动,十多位市级领导参加群众信访接待日,落实、解决了68件信访问题;
全市共有841名县级领导参加信访接待,接待信访群众829批3619人次,处理信访问题790件。今年,我市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各级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市党政领导每季度一天,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一天、班子成员每日轮流接访,乡镇领导随时接访。我们信访局每天都安排一名局领导信访接待。目前,已有5名市党政领导参加接访,化解信访问题12件;
800多位县级干部按安排开展信访接待。
  二、完善机制,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007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信访工作文件精神,我
市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景党发[2007]19号)等一系列文件。今年,又下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联席会议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关于加强信访稳定责任追究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从机制上去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效能。一是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各专项工作小组和各部门联动的作用,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市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并成立10个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市委常委和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组长,综合协调解决、处理各系统、各领域、各层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强化了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二是健全信访问题的排查调处机制。坚持全市每季度、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排查,重要会议、重点时期重点排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把大量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了群体性上访与进京非正常上访的预防处置机制。我市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景办字[2007]74号)、《关于进一步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信访秩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办字[2007]71号)和《关于认真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通知》(景办字[2007]19号),专门成立了全市维稳信息中心,负责全市不稳定信息,特别是可能导致拦门堵路等群体性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流和指导协调全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四是强化信访督查督办机制。我市建立了选派新提拔的县级领导干部分批到市信访局任信访督查员制度。2007年以来,有18名新任职副县级领导干部任信访督查员。健全了信访通报和重点案件督办等制度,推动了群众信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五是制定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机制。去年开始,我市每年向20个重点单位颁发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量化了各单位部门信访工作目标,明确了奖惩。年终考核,目标完成好的,予以表彰;
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实行黄牌警告;
来市集体访、赴省赴京越级访情况严重的,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取消其综合性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直接责任领导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将信访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考察有关干部时,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听取信访部门的意见。六是实行信访责任追究机制。市委市政府规定凡发生进京上访的单位,包案领导向单位党委写出书面说明,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联席会议备案,主要领导向市委常委会作说明,在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去年,全市因信访工作共通报批评责任单位8个,党纪政纪处分10人,起到了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
  三、“事要解决”,积极化解疑难信访问题
  为民排忧,为民解愁,这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关键举措。一是对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从2003年开始,我市实行市党政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每年市信访局梳理出一些信访突出问题,市党政领导每人包案处理2-3件。据统计,2003年-2008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共包案148件,化解121件。今年,市党政领导第一轮每人又包案处理3件疑难信访问题,县(市、区)党政领导每人包案6-8件,市直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每一件赴京上访和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都落实了领导包案,既包调查处理,又要包教育稳控,直到“案结事了”。二是对“老”的信访积案认真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以治理重信重访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努力化解一批本地本部门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四、宣传教育,切实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信访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即:保护合理上访、控制无理上访、处置违法上访,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二是切实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信访秩序。完善维护党政机关信访秩序的工作机制。凡发生拦门堵路等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关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理,迅速疏导群众,妥善平息事端。对信访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建言献策,发挥“第二研究室”的作用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与否、完善与否,周全与否,往往在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得到最直接、最具体的反映。信访部门要当好“第二研究室”,是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新要求。一是要关注政策效应。群众来访是送上门的调查研究,信访信息是研究政策的第一手资料。要把信访工作的过程,作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政策的过程。信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心里始终要有政策这根弦,有老百姓这个本,甘当党的政策的宣传员、释疑解惑的辅导员、政策落实的督查员,架通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政策桥梁”。二是要善于分析研判。各级信访部门在认真办理信访事项、推动“事要解决”的同时,要注意通过信访看政策的贯彻落实,看政策的修订完善,看政策的研究制定,看干部的工作作风。要紧紧抓住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其中、跟踪研究,用综合分析的“钥匙”,打开理性思考的“大门”,多出研究成果。三是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信访部门的工作水平如何,一方面要看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另一方面要看围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参谋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因此,信访部门在这方面要充分发挥优势,既要原汁原味地反映重要信息,又要从大量群众来信来访中筛选归纳重要的信息,努力综合加工提炼,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求及时反映上去,并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
(作者单位:景德镇市信访局,该文撰写于2009年7月)

【篇5】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增进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责,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不在时由分管信访工作的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

二、 凡涉及本县范围能够解决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有决定权、责令处理权、调处权以及对涉事人员、单位的处理建议权;
凡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主管涉事的分管领导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 研究制定信访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好信访工作,研究和制定针对我县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理预案。

四、对涉法涉诉及本县无法解决或不属于本县范围的信访案件分别汇总及时上报。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分类汇总上报各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和需要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及建议材料

六、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以随时召开。每次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召集人审核批准。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领导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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