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暴露与注意力问题的研究述评

摘要:较长时间的电视暴露会成为儿童、青少年以后注意力问题产生的一个危险因素。本文通过对目前研究进展的回顾,阐述了电视暴露时间与个体注意力问题的关系,以及电视内容、电视播放速度和观看背景三个重要变量的调节作用,呈现了电视暴露对注意力问题产生影响的几种解释。未来研究应该在实验研究、细化暴露时间的测量和关注电视特征等方面进一步深入。

关键词:电视暴露;注意力问题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ADHD),俗称多动症,是儿童行为障碍中最常见的一种。目前多数学者认为ADHD是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共同影响所致。但是,我们仍然对ADHD产生的原因了解非常少,特别是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电视、视频游戏和互联网等媒体得到快速发展,它们作为影响儿童发展的一个潜在来源,逐渐引起了研究者的高度关注。美国小儿科学会建议父母控制儿童每天电视暴露时间不要多于两小时,并且不要把电视放在孩子的卧室里(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2001)。因为有一些研究表明,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长期暴露在电视中会成为以后注意力问题产生的一个潜在危险因素,而这种注意力问题又与儿童和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有关系,比如较差的阅读、写作和运算技能(Barry et al.,2002)以及攻击行为的增加(Mannuzza et al.,2004)。本文通过对目前研究现状的回顾,指出以后的研究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为该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提供方向性

思路。

一、电视暴露时间与注意力问题的关系研究

有研究者发现儿童期的电视暴露时间与注意力问题存在正相关。Christakis等(2004)对1278名1岁儿童和1345名3岁儿童进行了研究,采用行为问题指标(Behavioural Problems Index,BPI)评估儿童的注意力和冲动行为状况。在控制了孕妇产前物质使用、怀孕周期数、孕妇精神状况、父母社会地位等潜在变量后,通过逻辑回归分析,发现儿童1岁和3岁时每天观看电视的时间与7岁时的注意力问题均存在显著正相关。Miller等(2007)以170名2~5岁的学前儿童为研究被试,在控制了年龄、性别和社会经济地位等变量后,发现儿童的电视暴露时间和老师报告的ADHD症状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其中,老师对ADHD症状的报告依据的是《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

儿童期电视暴露时间与青春期的注意力问题也存在一定的关系。Landhuis等(2007)对1037名被试进行了长期的纵向研究,让父母记录孩子在5岁、7岁、9岁、11岁、13岁和15岁时每周观看电视的时间,在孩子13岁和15岁时,采取Quay和 Peterson修订的问题行为量表(Quay and Peterson Revised Problem Behavior Checklist)和鲁特行为问卷(Rutter Behavior Questionnaire),让被试本人、被试的父母和老师分别报告被试的注意力状况。结果发现,在控制了被试性别、儿童期注意力问题、5岁时的认知能力、儿童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等变量后,儿童时期(5~11岁)观看电视的平均时间与青春期(13~15岁)的注意力问题存在显著正相关。

Johnson等(2007)控制了被试父母个性特征、情感剥夺、儿童早期注意力问题等变量后发现,青少年每天观看电视时间多于3个小时,可能会成为以后注意力问题产生的高风险因素。Swing等(2010)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扩展了被试的年龄范围,采用两个被试样本,分别是6~12岁的小学生和18~32岁的大学生。对小学生被试组采用纵向研究,在13个月里分4次测量被试的电视暴露时间和注意力问题。被试和被试的父母分别报告每天四个时段内(6am—12pm、12pm—6pm、6pm—12am、12am—6am)被试观看电视的小时数。为了减少报告时的社会偏向,被试观看电视的小时数最终采取两者报告数据的平均值。教师通过3个问题对小学生注意力问题进行评估,分别是:“该学生是否难以停留在某项任务上”“该学生是否集中注意力有困难”“该学生是否经常打扰其他学生学习”。对大学生被试组采取横向研究,电视暴露时间和注意力问题均采用自评。注意力问题的评定采用3个问卷:成人版ADHD自评量表(ASRS)、简易自我控制量表(BSCS)、Barratt 冲动量表(BIS-11)。在对小学生被试进行研究时,控制了被试早期的注意力问题。结果发现,电视暴露时间与注意力问题之间的关系,小学生组边缘显著正相关,大学生组显著正相关。

也有研究者发现电视暴露时间与儿童的注意力问题并不存在显著相关。Stevens 和Mulsow(2006)对2500名5岁儿童进行研究,让父母持续记录孩子5岁时每周看电视的小时数。控制父母社会经济地位和父母卷入两个变量后,发现5岁时的电视暴露时间与6岁时出现的ADHD症状没有显著相关。Obel等(2004)发现儿童早期(3岁半)观看电视时间与10~11岁时注意力问题没有联系。Stevens等(2009)对4~10岁的儿童进行研究,未发现ADHD症状与观看电视时间存在必然联系。

电视暴露时间与儿童、青少年的注意力问题之间是否有关系,目前还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我认为结论不一致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样本特征、控制变量、测量方法、随访时间。样本年龄和控制变量在各个研究中是不同的。对注意力问题的评定,研究者采用的评估问卷也各不相同,如《行为问题指标》《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成人版ADHD自评量表》等。比如,Swing等(2010)对小学生学生注意力问题进行评估时,采用的3个问题是“该学生是否难以停留在某项任务上”“该学生是否集中注意力有困难”“该学生是否经常打扰其他学生学习”;Christakis等(2004)采用的5个问题取自《行为问题量表》(BPI),而不是《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对注意力问题的评估方法不同,可能导致结果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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