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论新闻舆论与意识形态关系(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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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论新闻舆论与意识形态关系(全文完整)

论新闻舆论与意识形态关系3篇

【篇一】论新闻舆论与意识形态关系

论意识形态的起源——“去蔽”

刘 世 衡

摘 要:
意识形态理论得以产生的基本动机是去除意识形态的蒙蔽——“去蔽”,并确立科学的观念意识。从知识谱系上讲,围绕“去蔽”,意识形态的起源可以分为:一是英国先驱说,二是法国起源说,三是德国起源说。而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可以说是以上各方的综合和集大成者。

关键词:
意识形态 起源 去蔽

中图分类号:A 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意识形态”一词,法文为Idéologie,德文为Ideologie,英文为ideology。而该词最早来自希腊文iδεα和λòγos,前者意为观念或思想,后者意为学说,合起来就是“观念学”的意思,这是意识形态一词字面上的含义。作为一个社会政治和哲学概念,Idéologie(Ideologie,ideology)在汉译中一般译为“意识形态”、“观念形态”或“思想体系”。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学者曾音译为“意德沃罗基”。意识形态理论得以产生的基本动机是去除意识形态的蒙蔽——“去蔽”,并确立科学的观念意识。“去蔽”一度成为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的一大主潮, 贯穿了几代人的哲学心智。启蒙运动之所以为启蒙运动,在于它要去除人们心中的愚昧;
马克思的批判精神,也表现在他勇于揭穿谎言并暴露真实的现实关系和现实利益;
胡塞儿的精神现象学,主张把支配人们大脑的各种先入之见“悬置”起来,以解除精神上的蒙蔽;
海德格尔则把存在的真理理解为“去蔽状态”,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晦而不明的真理彰而显之[1]。“显而易见,‘意识形态’这个词是近代思维的产物这一点并非出自偶然”[2]。总之,意识形态得以萌芽得益于如下事实:认识论的崛起、科学的兴起以及对宗教的普遍不满。从知识谱系上讲,围绕“去蔽”,意识形态的起源可以分为:一是英国先驱说,二是法国起源说,三是德国起源说。而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可以说是以上各方的综合和集大成者。

一、英国先驱说——培根“四假相”说

尽管意识形态是法国启蒙运动的直接产物,但这个概念却显然根植于有关意义和方向的一般哲学问题之中,可以说,人类对知识及观念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的渴求,却是从哲学诞生的那一天就开始的。在这方面,柏拉图可谓一个典范式的人物,他的“洞穴”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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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刘世衡(1972—),女,湖北十堰人,博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喻至今脍炙人口,为人津津乐道。柏拉图的理念论是成熟了的素朴思辨哲理,他系统总结

了素朴思辨哲理的既有成果,他的观点全面贯通了意识形态的各个方面,将素朴思辨哲理提

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因此而奠定了西欧古文明意识形态的发展基础,对人类思维的内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但是一般认为,在近代,明确意识到意识、知识的虚假性的是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虽然他并没有明确提出“意识形态”这一范畴,但他的“假相说”却表露出意识形态的个中消息。增根有一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但知识有真有假,虚假的知识必须剔除。培根承认为存在着“虚假的意识”、“错误的观念”之类的“假相”,它们是人类获取知识的障碍。

培根最早使用了拉丁文idola,在培根那儿,idola具有偶像、假相、幻象和偏见之意。培根认为,要发展生产,必先克服知识前进道路上的种种障碍。培根认为这种障碍主要有两个:其一为经院哲学,其二就是围困人们心灵的假象。针对后者,培根提出了著名的四假象说。他指出,迄今为止,人类的智慧都被那些他称的幻想——错误的、不理性的观念——所蒙蔽。共有四种幻想:种族幻想、洞穴幻想、市场幻想和剧场幻想。第一种,也就是种族幻象,包括接受那些被传统神圣了的东西或是让情感干扰理性知识之获取的倾向。洞穴幻象指的是个人特殊的视角常常会排斥更为普通的观点。市场幻象是语言,市场是社会相互影响的象征,这种相互作用经常与现实相偏离,因而市场成了理性理解的障碍。剧场幻象指的是先前时代的独断观念,它们没有任何经验的基础,并不比戏剧编造的好。对于这四种假象或者说是偏见,培根的态度具有矛盾之处。

一方面,培根认为偏见是阻碍人们正确认识的障碍,必须剔除,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真理性认识。培根指出,当心灵被幻象所缠绕和阻塞时,是不可能反射事物真实自然的光亮的,必须以坚定的和严肃的决心把所有这些东西都弃尽摒绝,使理解力得到彻底的解放和洗涤;
因为建立在科学之上的人国的大门和天国的大门无甚两样,那就是说,没有人会走得进去,除非象一个小孩一样。另方一面,培根又承认偏见是人们认识的开端,是无法剔除的。培根认为偏见或者说假象是根植于人的天性之中的,而人类理解力则正如一面凹凸镜,它接受光经是小规则的,于是在反映事物时掺入了它自己的性质而使得事物的性质变形和褪色。也就是说,人们的认识往往受以往认识经验的局限。人类需要凭着以往的认识对新的经验进行描述和思考,人们的认识往往是从以往的认识也可以说是从偏见出发的。

培根的幻想理论是现代社会科学的开端。无论是霍布斯和洛克的英国经验主义传统,还是最终产生意识形态概念的法国启蒙运动,都受到它的强烈影响。

二、法国起源说——特拉西的“观念学”

法国启蒙运动的哲学家与他们的英国前辈们不同,英国的御座和圣坛的权力在先前的一个世纪中已经受到很大的削弱,而法国启蒙运动的哲学家们却不得不同与专制教会结盟的君主专制政体作战。因此,对马基雅维里和培根来说,宗教是一种潜在的整合力量,而对领导法国启蒙运动的思想家来说,宗教是通向理性社会秩序的主要障碍。这场社会改革的关键在于理性和自然。而破除由教士和国王为维护其权力而加以助长的偏见和诺言,有赖于全能的教育。启蒙运动的思想家有时会承认决定知识的社会因素,如爱尔维修所指出的,以食草为生的昆虫会倾向于认为 羊残忍嗜杀,而以捕羊为生的狼却是完全仁慈的。

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正是在法国大革命随后的余波中,意识形态这个术语第一次被创造出来。

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十九世纪法兰西研究院院士,1796年,他第一个创制了意识形态概念,并把这一概念引入到西方哲学史。意识形态概念在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观念学。特拉西建立的“观念学”是主张对文艺复兴以来欧洲科学精神的继承和发展,立足于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和法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基础,把宗教神学从认识论中驱逐出去。特拉西是一个彻底的感觉主义者,认为人的思想认识活动只不过是感觉的创造和神经系统的活动。人的感觉成为一切准确的观念的基础。在特拉西那里,人的感觉又主要是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考察的,道德和宗教因素都应当完全抛弃。只有如此,真正的心灵科学才能实现。“意识形态是动物学的一部分,在动物学中,人学与它最为接近,当动物学赋予人学以重要性”[3]。“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科学”在于研究认识的起源与边界,认识的可能性与可靠性等认识论中的基本问题。这种对观念的研究是建立在人们对外部世界的感觉经验上,是追求一种客观的科学的真理,与中世纪的宗教神学的幻想、错误意识有着本质的区别。正如齐格姆•鲍曼指出的,在特拉西那里,“意识形态是关于科学的唯一科学,或者,关于社会的科学只能是意识形态”[4]。

特拉西的观念学强调感觉在知识构成上的重要作用,认为人的观念、思想不过是经过细心加工的感觉,是神经系统的一种活动而已。由此,其观念学反对从天赋观念和内在原则出发阐述知识的构成,不满于后者在知识论上的神秘性。这种认识论哲学意义上的观念学,应置入到以培根和洛克为代表的英国经验派哲学,以及从蒙田到霍尔巴赫的法国启蒙思想的传统中予以理解。但更值得关注的是,特拉西的观念学有其实践上的重要意义。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认为:“它是在精神层面上进行的资产阶级革命,它立志从平地重建精神,解剖我们接收和组合感觉材料的方式,以使我们介入这一重建过程并使它朝着我们希望的政治目标前进”[5]78。故它是“启蒙运动的遗产”,“属于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的一个伟大梦想”[5]80。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为观念学的意识形态本身就具有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性,其中的含义在于,处于大革命之后恐怖年代的特拉西相信,只有理性而不是暴力才能解决社会重建问题。可以看出,此种信念陶醉于纯粹的理性神话,然而不可否认,它从属于那个时代特有的唯物主义探询倾向的一部分,但令人不解的是,它何以在后来竟被视为在现实世界没有根基的抽象和幻想呢?在这个含义的转折中,拿破仑扮演了关键的角色。由于观念学过分强调感觉在检验知识方面的作用,这不仅威胁到了宗教学说,而且威胁到了世俗权威,所以1803年起,起初还支持这个学说的拿破仑便转而反对它,制止了这一运动,并可笑地把1812年对俄战争的失败归咎于观念学的影响,把特拉西及其同仁斥之为“空想家”。

三、德国起源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意识形态既有其法国起源,也有其德国起源,尽管在这里法国大革命也是一个关键的事件。对于启蒙运动的哲学家来说,据以批判旧制度,以及进行法国大革命的原则是不证自明的。然而,法国大革命的后果——拿破仑登上权力宝座之后,二十多年中,欧洲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事件,似乎既非特别自然,也非合乎理性。此外,工业革命不断加快,把变化和发展置于这个时代的中心。在德国尤其兴盛的浪漫主义运动强调我们将自已的意义注入世界的方式。

对特拉西来说,自然界和社会领域对于理性的心灵来说是非常清楚的,与他不同的是,德国浪漫主义者认为,人类根据变化着的环境集体地或单独地创造着他们自已的现实。黑格尔试图给这些思想确立一个系统的思想基础,对他来说,一个特定时代的思想不能自称自身是绝对正确的,因为它们显然都是相对于变化着的历史情境而言的。如果历史有理性、有意义的话,那么它也必定存在于整个历史过程中,而不能从特定的个人或时代的部分性意图中寻找。因为个人的和时代的计划是著名的“理性的狡计”的手段,用以造成通常远不同于原先思想家所期望的结果。黑格尔的这些思想对后来的马克思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我们一般认为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一部关于意识形态的著作,有资料证明,德文“Ideologie”一词一般译作“意识形态”,也常有译作“思想体系”或“观念体系”的。这个词不见于黑格尔的著作中,但是精神现象学中所最常见的一个术语,就是“意识形态”(dieGestaltendes Bewusstseins,形态二字常以复数出现,直译应作“意识诸形态”)这一名词。每一个精神的现象就是一个意识形态,因此“意识形态”可说是“精神现象”的同义语。从意识发展阶段来说,意识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可以说是一个意识形态。因此精神现象学也就是意识形态学,它以意识发展的各个形态、各个阶段为研究的具体对象。用辩证方法从发展观点来研究意识形态,这样就把意识形态学与意识发展史结合起来了。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学”所研究的意识现象既是独特的、个别的,又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体现了许多个人意识的共性。因此每一意识形态也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一个类型的意识形态。或者象恩格斯所指出那样,意识形态“可视作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诸阶段的缩影”[6]。

黑格尔自己也在许多地方明确谈到意识形态是精神现象学研究的对象,我们可以引证来说明问题。在“序言”里黑格尔写道:“精神自身既然是在意识因素里发展着,它既然把它的环节展开在意识因素里,那么精神的这些环节,就都具有意识的上述两方面的对立(指认识的主体与对象的对立),它们就都显现为意识形态。叙述这条发展道路的科学就是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这就是说,精神现象学就是“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7]62,而意识经验学的任务就是叙述精神的各个环节或者意识形态的发展和展开的道路。而且这表明精神发展或展开其自身的每一环节、每一个阶段就是一个意识形态。所以黑格尔说:“(精神发展过程的)全体的各个环节就是意识的各个形态”。在“导论”中黑格尔又指出:“意识在这条道路上所经历的它那一系列的形态,可以说是意识自身向科学发展的一篇详细的形成史”[7]51-62。从这句话看来,精神现象学作为“意识形态学”和作为“意识发展史或形成史”就结合起来了。

而且,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里还系统研究考察过几种不同的意识形态或者精神发展的阶段。(一)意识,(二)自我意识,(三)理性,以上三者属于主观精神的三个环节。(四)精神(即客观精神),(五)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在《精神现象学》中只有宗教和绝对知识两个环节,但按照《精神哲学》则有艺术、宗教和哲学三个环节)。不但如此,黑格尔还在《小逻辑》中明白指出:“哲学知识须以意识的许多具体的形态如道德、伦理(属于客观精神的形态)、艺术、宗教(属于绝对精神的形态)等为前提”[8]。足见道德、伦理、艺术、宗教等都被黑格尔认作意识形态,都被认作可以导致哲学或绝对知识的前提。

而德国的其他古典哲学家,如费希特和谢林都同黑格尔一样曾经揣想到要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一个类似“精神现象学”的东西,或者叫做“理性发展的各个时代”,或者叫做“自我意识的前进历史”,或者叫做“意识发展史”。但是,费希特、谢林之所以不能完成象“精神现象学”这样的体系,主要因为他们缺乏黑格尔的“历史感”和系统的辩证方法。所以尽管在黑格尔以前或同时,提出要研究意识发展史的任务的人很多,但都没有系统地发挥出来,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体系的出现,又一次证实了他自己的有名的一段话,即那在时间上最晚出的哲学系统,乃是前此一切系统的总结,……将必是最丰富最渊博、最具体的哲学系统。

四、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

在马克思之前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人们对“意识形态”这一述语的热情已经锐减,“意识形态”的使用频率与19世纪相比已大大降低。但马克思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法国和德国的思想家们看来,他们所建立的观念体系是完全科学的,他们深信:在他们的观念体系的指导之下,人类必将建立起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而在思想成熟后的马克思看来,无论是特拉西的意识形态,还是德国思想家的意识形态,都不科学,它们只是反映了当时西方社会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人们观念变革的要求。所以,马克思有理由用“意识形态”去指称“德国古典哲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意识形态是指以费尔巴哈、希·鲍威尔和施蒂纳等为代表的德国哲学和德国的社会主义。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些思想家与德国古典哲学家一样,也是在建立各自的观念体系,也是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解释世界。因此,“意识形态”概念也恰当地表明了他们的思想。

正是结合法国和德国两种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将意识形态概念置于政治讨论的前沿。麦克里兰认为,“马克思值得用整整一章加以论述,因为正是由于他的著作的影响,意识形态的概念才会像今天这样广为流传”[9]。他认为,在马克思的早期的著作中,马克思构建了一个背景,他对意识形态的论述就是据此形成的。最初,他对揭示出特定的世界的宗教观念和他的前辈黑格尔所详尽阐述的崇高的国家观念的实质感兴趣。这两个领域都发生了同源的两个过程:第一,这里存在一个从观念到物质现实的运动,而不是相反;
第二,这个颠倒的过程在自然而然地掩盖着事物的真实性质。宗教没有认识到“人创造了宗教,宗教没有创造人”。继费尔马哈之后,马克思宣称上帝的观念只不过是人类渴望的投影而已。只要上帝被想象为宇宙的创造者,人类要依赖人的设计,那么人类的真正本性——掌控自己的命运,进行自我创造——就会受到戕害。

这样,马克思为他的意识形态概念建立了背景。他所批评的错误的宗教和政治观念并非仅是谬误:这些颠倒的观念在真实的社会世界中有其基础,这个世界被建造的如此荒谬,以至于要产生这些补偿性幻想。因此下一步就要研究这个社会世界,研究的结果就是马克思所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试图阐明他从批评宗教和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中所得的倒置的思想:从人类意识出发,并由此推进至物质现实的研究是错误的,正确的进路正与此相反。这个问题的产生不在于错误的观念,而在于产生错误观念的社会现实的畸形本性:“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因而,意识形态必须从物质实践来解释。但并非所有的思想都是意识形态的,而且马克思并不想仅仅制造一个特拉西观念科学的更有活力的版本。即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借用并改造了特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但他们又在完全不同于特拉西的含义上使用了它。对此原因,俞吾金,特别是李毅嘉、王娅提出了一种看法。他们认为,特拉西原本是把意识形态作为一门科学的体系来建立的,但由于他的思想与拿破仑恢复帝制的愿望是相违背的,因此,拿破仑轻蔑地称“意识形态家”(ldeologues)为“空想理论家”、“不切实际的幻想家”。自此,"ldeologie”一词的贬义用法便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马克思、恩格斯也是直接借用了对该词的贬义用法。而杨生平则认为,这一结论是值得商榷的。如果马克思、恩格斯是借用了拿破仑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即贬义用法上的意识形态概念),那么,当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去批判思辨哲学时,他们为什么不用“德意志意识形态”去指称它,而只有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用“德意志意识形态”去指称它呢?

尽管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意识形态作了最充分的论述,但他在他更成熟的著作中也谈到了意识形态,已经有人宣布在二者之间看到了一个关键性的重点变化。比如麦克里兰,他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于马克思正逐渐形成他的思想的时期,因此这本书不包含后来他所阐述的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定分析。它的语调是论战式的,全书没有完成,也从未被马克思出版。在他后来的著作中,特别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着力强调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形式,与作为它们基础的基本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麦克里兰认为,这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商品崇拜”的著名段落中有所体现。他认为,在《资本论》中,意识形态被看做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真实的)表面关系,这种表面关系是用来掩盖基本的生产关系的。

总之,意识形态的成因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感觉上的被蒙蔽和不良的思维习惯,都是意识形态的重要成因,这一点培根、费尔巴哈等人已经做过精密的探讨;
二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偏好、兴趣和利益,也是意识形态的成因,而且是更为重要的成因。可以说,虚假意识、错误观念的社会学成因,是马克思的独特发现,它构成了意识形态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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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 .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8] [德]黑格尔.小逻辑[M] .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04.

[9] [英]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M] .孔兆政,蒋龙翔,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13.

The origin of the ideology theory

—removing ideological false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Liu Shi-Heng Beijing 100037 China)

Abstract: Ideological theory to the basic motive is to remove ideological false, and established the concept of scientific awareness. Genealogy speaking from knowledge, the origin of ideology can be divided into: First, the British origin, and the second is that the French origin, and the third is that the German origin. Marxist ideological theory can be said the synthesis and synthesizer.

Key words: Ideology; Origin; removing; false

【篇二】论新闻舆论与意识形态关系

文化的意识形态性与意识形态的文化性

沈江平

意识形态概念和文化概念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基本范畴,从其伊始就成为学界重点关注和着力解读的对象,也是现实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难题。对两者关系的解读往往关涉到能否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以及如何进行文化建设的问题。以文化的科学性抵斥文化的意识形态性或用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否认文化的科学性是学界常见的观点。将文化与意识形态看成是水火不容或者将文化与意识形态两者完全等同都是“懒汉思维”,没有正确深入地把握文化与意识形态之间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关系。显而易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四个维度是人类实践的主要场域,四者密切相关。经济领域是人们的最基本的实践场域,经济生活决定着其他三个场域的存在和发展。意识形态与人们的政治场域相关,文化则是与人们的文化场域相关。现实中,政治场域与文化场域常常相互交织,这种现象反映在价值观层面必然是各自领域核心价值旨趣有相通之处。以政治价值观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与以文化价值观为核心的文化由此就产生了勾连。

质言之,文化属性是意识形态的构成元素,意识形态性是文化的价值构件,生活中,人们无法在单一的意识形态即政治场域氛围里生活,也不能在纯粹的文化世界的精神文化场域中生存。文化与意识形态不是两条平行线。因此,合理审视意识形态与文化的辩证关系,在学理上厘清二者关系的有关争议,有利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设高度和谐有序的文化生态和人文环境。

一、意识形态的文化性

意识形态的文化性即文化性是意识形态的天然属性。具体而言,作为一定社会意识的组成部分,意识形态映现着对应的社会存在,同时又是作为社会有机系统——文化这一精神产物的重要构成要素而呈现给社会大众。在一定程度、一定领域内,意识形态能够彰显和发挥文化内涵、特性和功效。意识形态的生成离不开一定的文化系统。这点在列宁那里得到了印证:“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1]P299 意识形态要实现它对社会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就必须将自身所确证的价值、观念依托文化内在的向心拒异的凝聚和同化力量输送给全体社会成员,借助文化特色的渗透力和感召力形成普遍的话语塑造和政治共识,直至塑造成社会的主流文化,凝聚和整合社会的价值认同形成社会核心价值。

意识形态能动地映现一定的社会存在,构成了社会意识的基本单元,通常以文化(精神生活)面相成为社会有机系统中的重要组成要素而存在。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从文化向度讨论了意识形态和文化问题,借助“文化”、“观念形态”等概念,使意识形态理论得到了较为全面的解读。他指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
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那末,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是首先决定那一定形态的文化的;
然后,那一定形态的文化又才给予影响和作用于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2]P663-664 在毛泽东的解读中,意识形态的文化性相当于他所借用的文化概念,进一步而言就是指映射社会政治经济的观念形态的文化领域里的意识形态。如果说葛兰西形成了一套适合于西方工业社会的文化——意识形态理论的话,那么,毛泽东则提出了一套适合东方社会的文化——意识形态理论。特别是在晚年毛泽东提出的“文化大革命”的思想,实际上就是他的意识形态思想的集中体现,只不过是通过“文化”革命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作为较高层次的社会意识,它是一种精神文化,只是阶级社会中文化的一部分,其本身的发展也会反映在文化的发展上。同时,除了主流文化对意识形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之外,意识形态的发展还会受到非意识形态的文化的制约和影响。在意识形态持续活动的社会里,人的精神生产得以产生,同时也塑造着一定时代的社会意识构成。显然,意识形态成为人类文化发酵、生成的重要载体和场所。意识形态和文化的生产常常交织在一起,在同一进程中共存。文化理性抽象的结果必然会走向意识形态这一凸显文化生活和社会观念生活本质的东西,成为现实的人的文化。

一定的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之后,相应地会产生对应的意识形态——在原有文化地基上重新建构服务于新的统治阶级的制度化的思想观念体系。继承与创新这种意识形态的特征,它不但是政治领域的思想上层建筑,还会像“水泥”一样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承担起“主流文化”的职能。与之相反的是,失去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此时也不会彻底消失或消解,而会改头换面以“思想文化”的样态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之中,成为新的意识形态的素材与精神根源。正如马克思所言:“他们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来为自己效劳,借用它们的名字、战斗口号和衣服,以便穿着这种久受崇敬的服装,用这种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的一幕。”[3]P669 在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与文化总是犬牙交错,文化传统为新的意识形态塑造和生成提供了无法割舍的文化土壤。因此,意识形态必然会具有文化的烙印。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吉尔兹明确提出“作为一个文化体系的意识形态”这样一个论断,其代表作《文化的阐释》突出强调了意识形态这一范畴的文化象征意蕴和性质。意识形态自身所容纳的文化属性也决定了其必然要承担起教化、输出功效。无论是主流意识形态还是非主流意识形态,其基本的价值认同也体现在文化属性的基本一致上,传统儒家意识形态必然以仁义礼智信为其文化内涵,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必然以无产阶级文化为载体。同样,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也必然以所谓的自由、博爱、平等为其文化取向。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文化脱离不了其特定的社会属性和阶级属性,它们在利益上的同一性也必然反映到文化认知的同一性上来。实际上,文化作为一种“加工成人型”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都蕴藏着人类对自身生活的热爱和不断的打造。文化对人从自然存在境况中向人之为人的进化转变中具有天然的观照,正是这种观照不断牵引着人们日益走向人自身如何发展的正义与德性价值域,从而建构出更高的符合人发展的存在境域,这已达成共识。在特定的制度框架里,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内在勾连确已难以区分,其政治属性和价值旨趣表征脱离不了特定社会和制度的烙印。

意识形态的宣传和灌输往往需要以文化为载体,披上文化的华丽外衣,意识形态的文化性也由此产生。这是由意识形态概念的复杂多样性及特有的批判性、否定性等特性,文化相对中性所决定的。意识形态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苦难史。从拿破仑对意识形态的诬蔑和诋毁到贝尔把意识形态与犯罪相提并论,直至当下有人唯恐避之不及的荒谬形象,意识形态从最初的“科学”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用文化替代意识形态的言论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例如某些西方学者所宣扬的普世价值就被当成是一种摒弃了阶级价值束缚的全人类的精神财富——文化。这种超阶级的意识形态观点其实不足为奇。(微信公众号:思政学者)打着文化的旗号行意识形态之实,历来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常用策略。不可否认,价值观作为意识形态和文化的核心旨趣,任何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都必然会指向相应社会的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行。资本主义国家同样有其对应的意识形态和文化与其核心价值观价值旨趣保持一致。所以,我们既要看到当前在捍卫和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地位、改进和创新意识形态宣传方式时对文化路径的依赖,也要清醒地看到,西方民主意识形态同样会利用文化外衣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输入。全球化的当下,意识形态的斗争越来越呈现为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核心价值观在东西方意识形态较量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所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影响力是目前中国意识形态建设中的重要维度,进而凸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文化性。

二、文化的意识形态性

意识形态属性是文化的重要特性即文化的意识形态性。文化的意识形态性直指作为文化核心、文化形式和内容的呈现机制,意识形态是与观念和思想体系的价值规约关联的一种特殊社会意识。在阶级社会中,文化作为现实社会生活的呈现,文化的存在样态、呈现形式、交流模式及其内容表现等都是某种意识形态在特定条件下的具体反射。文化表征着意识形态的理论特性,意识形态则是文化核心价值的最终走向。文化构成中的意识形态基因规导着文化外在的呈现样态,包括文化为了谁即文化为什么人而存在、文化怎么发展即文化发展的路径和方向、文化发展什么即文化发展构成等视域。特定意识形态支配下的文化行为,特别是一定的民族文化,表现着该民族的特殊价值理念,并且成为这个民族或国家的精神支柱和思想灵魂。

约翰·B·汤普森的代表作《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在考察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时就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对文化现象的研究可以视为对作为有意义领域的社会——历史领域的研究。”[4]P122 这句话道出了文化与意识形态最为本质的关联,因此,文化研究无法隔离意义的缠绕,甚至可以断言,以“意义”即价值观为核心的意识形态既是文化的重要构成,同时又是映现、审视一定时期文化图景的视窗。意识形态是一种凸显阶级意识的特殊文化,是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实际上起着定海神针的作用,是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制约、规导着文化的存在样态和呈现方式。把文化当成“是一种自足自决的过程,人们只能根据文化自身来解释文化”[5]P2 的观点,无疑是对文化的误读,彻底否认了文化与意识形态的有机联系。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人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作为观念系统成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定的经济关系决定着文化的内容构成,生活在特定社会中的文化主体同样也受到意识形态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制约。实践中,一定的文化生产必然受特定阶级或群体利益的支配和引导,从本质上说是由阶级、经济生产关系决定的。一定社会中文化组成囊括了哲学、道德、伦理、法律、宗教等构件,而这些元素同样是意识形态在生活中的现实体现。由是观之,意识形态借助这些现实元素成为文化的本质特征。伊格尔顿无疑就认识到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问题,他明确宣称:“文化不仅是学术问题,而且是现实政治的问题。”[6]P43 所以,伊格尔顿认为,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从一开始就与特定群体、特定文化融为一体,具有特定的价值而非中立的符号表现,是“布满了政治历史的灾变留下的疤痕和裂隙,到处散落着帝国主义、民族主义、地方主义以及阶级斗争的废墟,语言学问题总是政治语言学的问题,在这个领域,进行着宗主国征服者与臣服者、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地方与全国、阶级与阶级之间的争斗。”[7]P54 在詹姆逊看来,作为文化重要呈现的文本绝非中立的自言自语,而是“每一个文本都在某种意义上内化了它的社会生产关系,每一文本都以其特殊形态指示着它的消费方式,都在自身中包含着一个意识形态的代码,说明它是由谁、为谁以及如何生产出意识形态”。[8]P339

文化概念本身内涵的发散性、灵活性和流动性同样赋予了文化带有意识形态属性的可能性。对文化的认知已经远远超越以往狭窄的原初定义,在今天文化与人权、贫穷、生态环境、战争、殖民、地缘政治、女权主义以及民族国家的兴衰等等都被有机地关联起来,甚至逐渐被用来取代这些语境中的话语形式——意识形态概念去诠释原有言说对象。时空演进,与传统相异,祛除了先前的纯粹理性或传统认知,文化实现了某种超越,在物质与精神或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不再有清晰的界限。某种意义上而言,“文化”就是“物质”,“物质”就是“文化”。这个判断在伊格尔顿的描述中有所体现,“从词源学上讲,如今流行的‘文化唯物论’类似于一种统一反复。‘文化’最先表示一种完全物质的过程,然后才能比喻性地反过来用于精神生活……用马克思主义的说法,文化这个词语使得基础与上层建筑在一个单一概念之中得到同一”。[6]P1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化的意识形态性的存在与文化概念的肆意使用存在着莫大关联。

意识形态是文化发展的导向,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路径。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对文化主体进行浸透和规制。(微信公众号:思政学者)文化客观上总是受到它们所属的统治阶级需要和利益的牵引及制约,它们只能在意识形态的框架内进行具有意识和社会实践意义的精神生产活动。作为法定在先的思维模式与行为模式,意识形态为人类物质与精神生产提供着无法回避的文化环境,制约着文化主体精神生产的方式。同时,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意愿的表达,是社会中心价值观的集中表现,成为制约、指导和评价其他文化创造的价值坐标。“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这一论断早已深入人心,就连最具审美特性的文学艺术同样具有意识形态的属性。文学或文化文本作为对社会问题的一种想象性和可能性的解决,从这一视角出发,詹姆逊指出,“意识形态并不是传达意义或用来进行象征性生产的东西;
相反,审美行为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的,而审美或叙事形式的生产将被看作是自身独立的意识形态行为,其功能是为不可解决的社会矛盾发明想象的或形式的‘解决办法’”。[9]P67-68

文化的意识形态性是文化的众多属性构成之一,并非唯一属性。某一时期中国经历了一段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当成文化唯一特性的特殊时期。文化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和手段,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占据了文化横向拓展和纵向深化的全部空间。将文化问题简单意识形态化,由此带来的片面性既给文化的发展造成了巨大障碍,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惨痛教训。矫枉过正,当前我国文化领域研究走向另一种极端,在文化问题上有意或无意拒斥意识形态的介入,特别是一些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学者几乎是集体性的厌恶和排斥意识形态的研究立场,追求所谓绝对的中立立场。此种心理使得人们无法正确研究文化,也无法正视意识形态问题。否弃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后果往往是背离文化背后的特定群体、特殊利益和意愿,进而衍生出“学术凸显、思想淡出”的非意识形态化论调。

三、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同一性”

文化和意识形态作为制约及引领社会精神生产和价值批判的核心范畴,有着天然的关联,有其同一性。文化作为一个国家、民族、文明样式具有生生不息、持之以恒、深层次的国家、民族、文明的生存方式的内核,它并不是简单的思想观念和意识方法问题,具体的、瞬间的可生可灭的东西,而是植根于它的人民之所以为人的内在的质的属性上。人们自始至终都无法摆脱它,人的各种生存活动都受它支配和约束。马克思早就指出,意识形态构成社会意识的主要维度,天然反映着社会存在,同时也对社会存在产生作用和影响。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发挥反作用需要一定的载体,而文化则是意识形态最显著和主要的载体。作为意识形态共同特性,现实性和历史性缺一不可,离不开特定时代情境。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文化重要性不可或缺,每个时代都演绎着相应的文化样式。同样,任何一种思想观念也必然存在于一定的历史时代之中,是时代在观念上的诉求表达和映射。无论这种表达或映射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是片面的还是全面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它们总有其孕育的土壤和生活基础。另外,作为现实社会生活的理论化、观念化表述,意识形态不仅直接根源于一定的现实生活结构,而且与传统密不可分,是以往形式多样的思想意识和文化观念的传续。因此,意识形态的冲突根源上是一定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经济利益的矛盾再现,从文化的视角而言,更为隐含的矛盾源于不同文化观念意识的对抗。社会整合是意识形态特别是主流意识形态存在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社会整合,意识形态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从生存论上讲,文化于人类的意义来说,不仅在于提供给人类一种物化形态的精神产品,更为重要的是在价值意蕴和生存导向上为人类的发展和未来进行了解读和引领。因而,文化为意识形态提供了社会教化的载体。而作为映现文化核心价值理念的意识形态,借助其“观念上层建筑”所凸显的独特思想方式与表达形式来标示、解读、反思、构建整个社会现实生活世界。同时,它还依赖特定群体赋予一种同化的身份认同,以求达到塑造一种共同的价值诉求和奋斗目标。由此,在现实社会文化领域和价值观念领域纷繁复杂中,在某一社会形态中,文化与意识形态往往因为对社会的认同、对事物意义和价值的认可等问题而形成共识。一方面,全球化主导下分工和交往不断促使形式多样的文化之间的对立与融合,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在这种对立与融合中不断得到拓展,影响范围和深度日益加深,在不同地域、国家间输送着一种有别于自身价值认同的意义系统。由此在文化共识基础上形成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随着媒介和通信技术的日益发达,多元社会思想和文化观念共存,社会成员在价值的理性选择上获得了诸种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各自文化、价值共识基础上为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因此,文化共识在一定意义上就成为意识形态在思想观念层面塑造的前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利益的同化往往成为文化同化的标志,是意识形态渗透的载体。而且在物质生活同化的同时也在进行着新的文化观念与思维方式的生产和再生产,为意识形态的文化认同注入新的活力和坚实基础,推动着更多的人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和认同同一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讲,意识形态强调价值共识、理念共识、观念共识、文化共识等。共识的建构过程就是社会整体意识在碰撞、冲突中走向融合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普遍的价值凝聚、普遍的思想共识的进程。在后发展境况中的中国社会,正经历着一场浸透博弈与挑战气息的文化转型。近现代以来的中国一直处在现代和传统之间碰撞和博弈中,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与向现代转型中的诸多殊遇在很大程度影响着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形成和作用的发挥。由此来看,在当前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规约下,文化共识之路显得尤为艰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执政党的历史担当决定了文化共识的属性,必然从属于主流意识形态。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存在与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对于文化全球化,无论是从实践还是理论层面看,都颇有争议。文化全球化是在文化冲突与融合并存的基础上前行,甚至可以说文化冲突大于文化融合,更别说文化共识。基于文化共识基础上的文化全球化究竟是否存在就成为一个问题,其性质又如何等等,学者们各执己见。无论文化全球化存在与否,文化共识却是走向文化全球化的必经阶段。文化的特定价值和属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是必然存在的。西方现代文明依靠全球化实现了对人类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控制,渗透于全球各个国家的社会之中,由此引发的本土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的激烈对抗和冲突。人类发展已经证明,赋予自身文化的价值普适性是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惯用伎俩,而非通常意义上“文化共识”,从而形成一种超越内部的文化共识走向外部的所谓的“普适性”的意识形态。文化的多样存在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更是人类发展的未来。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捍卫和延续民族文化的传承,穿透现代西方文明的危机雾霾,达成文化共识以求解决现代西方文化危机的可能路径,既是对普适性文化的回应,也是自身文化发展的诉求。这种文化共识在此背景下也成为一种意识形态。这既是意识形态局限性的表现,也是其各自对文化认知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意识形态层面的反映。

文化与意识形态具有内在必然的联系。从广义上说,意识形态具有文化属性。从内政外交而言,意识形态往往附着在一定的文化形态上,它可以表现为一定的文化产品、思想言论、对外政策等方面。文化应从存在意义和发展旨趣上为人类提供一种导向性牵引。与此同时,作为文化核心要素的意识形态,则以“观念上层建筑”的存在形式来反射、评议和透析整个现实世界,并借助一定群体或阶级的共有身份,以期在价值观念和目标认知等维度实现认同。全球化导致多元文化表象下西方文化的普世和渗透,文化与意识形态因各自民族不同、价值理念不同等问题也存在一种全球化一体化中的多样存在。(微信公众号:思政学者)现实中,以矛盾形式出现的这种存在往往被西方普世文化的意识形态本性所遮蔽。文化与意识形态就这样由于众多现实问题被勾连在一起。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主要载体,取决于文化具备从整体上持续展现意识形态支配功能的属性和能力。在现有话语语境中,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功能日益被放大,过往的以政治方式为存在常态的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吸引力逐渐转变为借助以文化为核心载体的综合方式表达。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全球化使得文化与意识形态的问题尤为突出,文化日益成为一种软实力,彰显着一个民族、国家的综合实力。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国与国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经济利益日益难以区分的当下,意识形态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文化软实力的效能越来越明显。正如葛兰西建构的“文化霸权”:“一个社会集团的霸权地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统治’和‘智识与道德的领导权’”。[10]P38 其中后者即社会主体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文化霸权或曰话语权,文化霸权主要是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或曰话语权。文化领导权是软实力的主要体现。软实力的建设离不开群体对国家主流文化的认同,即达成文化共识。软实力建设实际上是坚持一个国家文化感召力、凝聚力的建设,形成文化共识以达到国内和国外对国家整体性的自觉认同。一个软实力不强甚至缺乏软实力的国家,就像一盘散沙,没有凝聚力,一击就垮。文化共识在一定程度上是意识形态建设的一种科学化表述,弱化了意识形态概念的政治性,但起到了意识形态某些无法具备的功能。只有达成文化共识的文化力才有竞争力,一个没有文化共识的文化不可能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同,进而不能形成普遍认同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功能也无从谈起。

结语

“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有非阶级的或超阶级的意识形态。”[11]P326 意识形态总是试图将一定利益群体的利益、思想、要求通过理论的逻辑演绎,有意识地普遍化为整个社会的目标追求,进而上升为国家意志。当前,文化输出已成为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一种常态,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经济已是大势所趋。在约瑟夫·奈看来,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意识形态和政治价值观念感召力等。西方国家通过实施“文化帝国主义”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文化侵略和意识形态的渗透,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文化输出话语霸权在国家实力的支撑下大行其道,通过文化输出、话语霸权和网络技术于无声处推广其文化和生活方式,这也是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新趋势。西方资本主义将自我经验无限度地普世化为全体人类的共有经验,有意识地占领精神生产和文化输出的制高点,进而向其他非西方国家及广大发展中国家、欠发达国家倾销、灌输其意识和文化产品。

“费尔巴哈打破了黑格尔的体系,简单地把它抛在一旁。但是简单地宣布一种哲学是错误的,还制服不了这种哲学。像对民族的精神发展有过如此巨大影响的黑格尔哲学这样的伟大创作,是不能用干脆置之不理的办法来消除的。必须从它的本来意义上‘扬弃’它,就是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12]P276 恩格斯在这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对待思想、理论、观点和思潮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论原则,这就是在保持批判理念的同时,要善于甄别包含在错误形式中的有价值的新内容,从而实现本来意义上的扬弃。今天,中国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和竞争的环境中,经济全球化带给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形式的文化思潮、理论形态以及隐含政治价值的意识形态理念也随之涌入。文化交流、价值碰撞这是一个文明国家必然的选择。两种社会制度的现实存在,意识形态交锋也不可避免。依上所述,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两者联系紧密,但又并非可以等同;
有所区别,但又并非水火不容。因此,在实践中,既不能把文化完全意识形态化,又不能将文化与意识形态人为地割裂。前者必然会导致文化人文价值的丧失和泯灭;
后者必然导致意识形态成为空洞的教条,使其现实运行的载体坍塌。当文化日益与意识形态交织缠绕难分时,意识形态的文化面相不断映显,社会解读的意识形态范式就无法拒斥文化的渗透,甚至还需依托文化哲学来寻求社会存在的新的价值和意蕴。在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现实境况里,文化背后的意识形态旨趣随着全球化反而愈发坚挺,分析和指认文化的意识形态本性就成为文化软实力建构不可或缺的一环。与此同时,文化尤其是主流文化对意识形态的导向和建构同样无法摆脱和忽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有效运行同样也离不开文化模式的依靠和加入。

【篇三】论新闻舆论与意识形态关系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 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
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为大家带来的意识形态各项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1、思想工作机制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分。
(2思想场域的分析^p 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p 和判断。每年进行四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p 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早期征兆和倾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关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p 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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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p 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避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协调处置。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一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传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九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开复查或者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者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者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防止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第 2 页 共 6 页

1.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传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医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各党总支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 成立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对本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队伍、抓导向。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第五条 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 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定期分析^p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要院情民意中的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七条 各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院党委汇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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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宣传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与主导权,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党委书记对医院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党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中。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p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一条 院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党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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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p 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p 研判机构。成立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p 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分析^p 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p 研判内容。重点分析^p 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形式编发舆情专报公开在党员活动室。
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局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每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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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党支部、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党组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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