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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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全文)

2022年企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4篇

2022年企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篇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

报 告

县纪委:

根据中共武功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文件精神,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现就建立健全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省、市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1.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3、对分管的行政管理、计划财务、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三)加强监督指导

1.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2.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3.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1.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班子成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2.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

3.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要求以及有关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2.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3.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4.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5.每年向市局和县纪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班子成员、副局长武文龙责任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以及本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度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2.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指导检查督促本局落实工作任务;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或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3.协助主要负责人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年度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力度。

4.对分管的政策法规、气象科技服务、人影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5.狠抓机关作风建设,配合班子成员抓好机关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6.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抓好职工廉洁自律工作。

7.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分管股室的思想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始终将廉政建设贯穿在业务工作中,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

8.严肃查办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依法执纪,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阻碍干扰查办案件工作。

9.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述职述廉等制度。

三、班子成员、副局长、纪检员责任清单

(一)严肃执纪问责

1.对党员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3.对落实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实施常态化督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决不掩盖问题、回避矛盾。

5.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

6.对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肃追究责任。

7.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履行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严厉惩治腐败

1.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体系,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建立线索集中分类管理、集体排查、分析评估机制。

3.健全查办案件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办案措施审查审批,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三)严格自身监管

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二十八条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省局二十条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以及本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度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岗双责”制度,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抓好分管股室思想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始终将廉政建设贯穿在业务工作中,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

3.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述职述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4.协助主要负责人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年度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建设,加大反腐力度。

5.对分管的气象业务服务、科技减灾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和腐败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6.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指导检查督促本局落实工作任务;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或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8.狠抓机关作风建设,配合班子成员抓好机关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9.本人不在企业兼职;
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0、每年向市局和县纪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四)参加检查考核

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并整改。

(五)加强督促指导

1.对党支部书记、局长负责,协助党支部书记、局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参与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4.及时督促制定本局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报班子成员进行审定。

2022年企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篇2

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
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为明确农林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1、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二、责任内容

(一)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党委,区农林局领导班子的责任内容:

1.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予以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统筹安排,一同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和奖惩。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5.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二)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
1.对分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分管科室站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
2.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3.对分管范围内的中层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
4.带头贯彻《实施纲要》和《两个条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责任考核

农林局领导班子每年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农工委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接受区委、区政府的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考察、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民主生活和年终工作述职进行检查和汇报、接受组织监督。

(二)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

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局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分管的干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对违纪者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要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写出检查。

内江市东兴区农林局

2016年8月4日

2022年企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篇3

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中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措施,压实主体责任

(一)知责定责,筑牢责任意识。区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做好标杆;区委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是专题部署研究。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季度汇报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突出问题;在全区干部大会、党建领导小组会议、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区委区政府换届后首先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压实责任,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二是细化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关于落实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制发区委书记、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四类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三是领导带头示范。在换届后7月28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区委书记蒋学东同志向全区各级党组织表明,区委要做标杆,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并承诺一定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落实好省委要求的“四项责任”,喊响“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

(二)强化督责,创新落实措施。区委区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断创新举措。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设立专门机构“区委主责办”,并由区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专职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区党政领导班子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定时定责“一对一”提醒服务领导对照责任清单及时完成任务。二是不定期提示督促。区委书记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区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半年情况报告,与全区所有县级领导、镇(街)和重点区级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逐一审阅并亲笔签批了2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区委主责办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提示卡”,印送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提醒落实主体责任阶段任务;以“督促卡”的形式向28个单位“发点球”,提出落实主体责任整改任务,并跟进整改进度。三是开展集中专项督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组,由区委常委任组长,每半年督导检查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推动区委主体责任全覆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真落实。

(三)层层传责,构建责任体系。区委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层层传导责任。一是完善责任链条。分层分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区委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联系单位、各单位负责人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实现责任环环相扣。二是定点联系指导。完善《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点联系镇(街道)制度》,推动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的主体责任“金字塔”式覆盖,通过召开大会、走访座谈、专题调研、集中督导等形式督促指导分管区级部门、联系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追究责任。出台《内江市市中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肃追究了玉溪、城东街道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案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相关领导责任。

二、强化领导,抓实重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作风转变。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全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切实注重找问题、添措施、抓经常,确保干部作风不断好转。一是明确规矩定制度。在区委全委会上,区委书记提出去“三气”、提“三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发新的生机活力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围绕“区委1357工作思路、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等,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制度规定,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严格执行。二是严查严管成常态。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抓住重点环节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工作纪律等进行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问题8个,全区通报批评3人,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件,曝光1件。三是专项治理抓长效。持续正风肃纪,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对不违规收送礼金作出书面承诺,党员干部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和事后退还的礼金,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交办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严肃换届纪律,对全区74个正科级领导班子和373名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运用双渠道收集问题、双方案明确责任、双配套确保实效、双机制注重预防的“四双模式”,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9件。

(二)惩治预防并举,旗帜鲜明惩贪治腐。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抓早抓小,不断完善源头防腐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坚持“三廉”把关,4批次83人“任前廉考”,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暂缓提拔任用;组织63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及家属召开集体廉政谈话暨家庭助廉谈话会议,现场签订承诺书、集体宣誓,进行“任中廉诺”;组织13名新任科级干部到区纪委学习锻炼,260余名干部参加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及以案释纪为主题的“任后廉教”。开展全区学习“一准则两条例”知识竞赛,参与党支部678个,党员16438人,其中乡科级党员610人。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将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内容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7类37项工作任务,紧扣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28项制度;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监督管理,开展电子监察巡视27次,发现问题25个,处理预警/报警案件35件,发出通报4期,今年,市中区行权平台工作办件量在全省各县区排名靠前,被省政府通报表扬。三是严格纪律审查。区委书记督促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亲笔签批重要信访件、亲自组织研究重大案件,出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工作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坚持谈话函询、约谈等,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以来,谈话函询30人,约谈社会评价工作排名靠后单位的相关领导9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处置问题线索97件,初步核实80件,初核率82.47%,立案7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3%,结案25件,涉及乡科级干部6人,党纪政纪处分17人,重点查处了城东街道、玉溪街道、城管局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龚家镇私分国有资产等典型案件。

(三)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注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上半年市中区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排名提升41位。一是从健全机制入手。出台《关于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及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县级领导联系镇街和区级部门、定期督查通报、分级解决问题、综合调查测评等制度机制,力促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从宣传引导入手。采取以“现场会议+电视录播”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覆盖到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区属医疗和教育系统、村(社区)全体党员干部;制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传短片,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多媒体宣传曝光平台,通过“微甜城”、内江电视台市中区频道、内江日报户外阅报系统、“村村响”广播等宣传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开办《曝光台》电视栏目,发挥“双微”等新型媒体作用,对查办的案件实行“全曝光”,现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件。三是从解决问题入手。坚持重大项目问卷调查、强化农村“三资”信息监管,运用“2346789”市民热线一号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问题开展专项清查,清理取缔城乡低保3310户、4344人,立案查处5人。

2022年企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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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工作 项目
工作 内容
具体工作举措及要求
1. 认真落实“四个亲自”的要求,工作有记录,以及相关的文字、图片资料
1. 履行领导责任
3. 每季度专题研究、调研、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别不少于1次
县妇联党1. 与班子成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2. 每半年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
2. 推动责任3、每季度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不少于1次 4、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主席廖5、研究完善机关“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
小平
3 .加强教育监管
4. 保持清正廉洁
1. 全年与每个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2. 全年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
1. 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2.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
组书记、落实
工作
工作内容
项目
具体工作举措及要求
设主体责任清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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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分管范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

1. 落实分管职责
2.每季度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3.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4. 开展“最美家庭”评选,助力推进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

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珍秀
3. 加强日常监管
4.健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5. 负责机关接访下访、精文简会、公务接待、公务采购等监督检查;

2. 推进预防腐败
1.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认真落实干部选任职数预审、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干部考核等制度;


3. 强化机关财务制度执行监督检查;

4. 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5. 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金堂县妇联干部外出报备及请休假管理办法》;

1.每季度对分管范围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教育,不少于1次;

2.每季度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分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3.全年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1.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牢固树立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 坚持廉洁
自律
层调研不少于30天,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

3. 按规定述责述廉;

4.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2.负责分管范围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全年深入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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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项目
1. 负责分管范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

2. 每季度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

1. 落实分管职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先文
2. 推进预防腐败
3. 与分管部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4. 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活动,助力推进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

5.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按规定进行办理 6. 调查处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7. 协助县纪委监察局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1. 对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金堂县妇女联合会廉政建设制度》、《金堂县妇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

3. 修订和完善《金堂县妇联落实两个责任制度汇编》
4. 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
1. 每季度对分管范围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教育,不少于1次;

3. 加强日常监管
2. 每季度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分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3. 全年与分管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

4.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违反《廉政准则》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重要问-3 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举措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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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及时报告。
1.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

2. 负责分管范围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全年深入基4. 坚持廉洁自律
层调研不少于30天;

3. 按规定述责述廉

4.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5.及时更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履职信息,按照规定述责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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