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4篇

【篇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抓好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勤政廉政、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着力抓好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着力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着力抓好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林业建设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着力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林业干部职工廉政观念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措施有力的系列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一是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局领导讲廉政党课、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学习党纪条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组织学习先进模范事迹,开展学先进、比先进、创先进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三是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各自的岗位风险。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利用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效果。

二、着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有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

继续以“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为抓手,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有绍兴林业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具体开展六项系列活动:一是短信传廉。继续在重要节假日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大家过节不忘纪律、放假不放松自律。二是书画助廉。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以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书画征集、评比活动,并将筛选的作品用于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三是参观示廉。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四是座谈话廉。邀请各县(市、区)林业系统纪检工作负责人,召开第二次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涉林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继续深入探讨防范机制。五是读书思廉。继续向中层以上干部赠送一套廉政读物,并组织学习心得展示、评比,以加深对廉政理念的理解。六是谈心促廉。开展领导与下属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的谈心活动,从而起到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作用。

三、着力内部监督管理,促进林业建设健康发展

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扎实开展内部监督管理,确保人员、资金、工程安全。一是进一步加强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今年将会同有关处(站)对下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以督促专项资金真正用于专项建设,并且用得合规、高效。二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许可监督回访,着力促进森林公安、木材检查、检疫等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窗口单位“评星晋级”等创先争优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涉林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有关处(室、站)对林区维稳职责落实、林业生态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促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篇二】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X县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纪委X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的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担当意识,有效提升服务效能,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X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规范实施“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制度。

(三)认真落实扶贫整改。把扶贫攻坚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针对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将其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巩固整改成果。

二、落实主体责任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把落实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与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严格落实班子成员“红脸出汗”全程记实制度。

(二)重大决策议事制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县社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确保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

(三)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一是县社党委成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强化县社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和社有资产管理。二是严格县社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三是全面查找县社党委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廉政风险点,建立县社党委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及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档案。四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对办公用品添置、公务接待、发票报销等环节的规范管理、降低开支。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

(四)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一是继续做好年度经济效益审计工作。二是加强对所属单位零星项目的审计监督。

三、加强作风建设

(一)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紧盯“四风”新动向,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努力营造县供销社重要节假日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深入开展谈心提醒教育活动。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谈心提醒工作,及时提醒谈话,坚持“四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岗位变动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全覆盖一次,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组织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对县供销社系统受处分党员“暖心回访”活动。以期达到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维护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贯彻落实县纪委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通知精神,在县社系统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

(五)打造“廉政供销”宣教模式。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开展廉政教育的宣教活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县供销社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及时发布上级有关党风廉政方面的信息,对县社系统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和教育。持续在县社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知识测试和县纪委通报的党风廉政典型案例学习,定期组织县社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紧抓廉政教育不松懈,做到警钟长鸣。

【篇三】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重在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创新机制、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上下功夫,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效能长效管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各项财税工作任务。围绕以上工作思路,重点要抓好以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明确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建立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制度,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继续实行局长室与各科室、分局、稽查局等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

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局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将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科室、分局,落实到岗位,明确责任主体,使党风廉政建设与财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年中,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进度;

年末,要结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加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从而进一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运用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局域网廉政网页、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月刊、集中主题教育大会等形式,搭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平台,采用廉政故事演讲会、播放电教片及党纪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展廉政教育新渠道,提高教育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今年着重要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特别是近几年来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教育,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引导党员干部做良好道德的表率。三要开展正反面示范和警示教育,选用全省本系统近些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正面示范教育,用身边的人和事,影响身边的人。同时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认真探究防范腐败的手段和对策,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四要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继续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形成廉荣贪耻、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五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引导和教育,认真落实“三个好好”、“三走近三远离”的要求,倡导健康、文明、节约、安全的休闲方式,从而在全系统努力营造一种时时防腐、事事防腐、处处防腐、我要防腐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制约,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一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财税工作透明度,努力建设“阳光财税”,防止财税领域公共资源信息出现寻租、设租现象,滋生腐败现象。二要围绕惩防体系的深入构建,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规范财政性资金帐户开设和管理,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支出绩效评价等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增强科学理财、依法治税能力。三要以推广应用 “税友2006”为重点,从办税服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方面进行入手,建立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改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税收征管、执法程序的全面规范。四要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积极开展执法监察活动,规范执法行为。继续选择一两个基层执法单位,以税收执法监察工作为手段,展开“解剖式”检查,认真查找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分析原因,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出现违规违纪情况。

五要认真梳理各种规范财权税权运行、加强资金监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细化、配套的具体工作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将制度的篱笆扎实、扎牢、扎严密,真正起到防止有人跌进“水沟”的作用。

四.严明纪律,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工作。要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继续落实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是要落实好党员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继续抓好“三礼”清理工作。二是认真抓好中层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制度,通过开展人性化、互动式的督查活动,查找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纪办理,情况失实的要引起重视、引以为戒、加强防范,将可能潜在的风险化解在事前。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卡制度,严格控制基层分局的公务接待支出,坚决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行为的发生。六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外出报告制度,加强对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坚决制止用公款或接受相关单位、纳税人出资安排的外出旅游活动。

五.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以继续创建“文明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为契机,重点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着手,切实提高部门工作作风的良好形象。一要修订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继续强化月考制度,狠抓各项服务制度的落实,加强“效能建设”的长效管理。二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在执法服务、纠风评议和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经常组织他们开展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正;

同时要广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自学接受社会监督。三要进一步加大查处违反效能规定的力度,邀请市纪委、**市财政地税局监察室有关人员和局特邀监察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组织力量坚决查处违反“八条禁令”、“十项规定”等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那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的行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四要进一步加大对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财政管理和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篇四】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8、结合作风检查、执纪审查、勤廉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等工作,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共性问题整改。(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政府办、机关工委、财政局、审计局、广电台、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9、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委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

10、完善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在年度“双报告”基础上,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每季度向市纪委书面报告一次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各基层党组织)

11、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发生问题,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严格问责追究。(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审计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纠治“四风”影响力

12、紧盯年节假期,管好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持之以恒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规定行为的执纪问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13、督促推动扬州市委“2号文件”落实,深化“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实施项目审批服务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庸懒散”“中梗阻”等问题。(牵头单位:优化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监察局、政务办、重大办、相关项目审批服务部门及其纪检监察组织)

14、巩固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制度设计,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津补贴发放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农工办、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15、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加强对公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16、发挥财政、审计、税务、商务等部门职能优势,健全作风联动督查机制,提升及时发现和精准执纪能力。(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17、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资金使用密集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意见,管住、管好财务资金使用。(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人大财经工委、农工办、审计局、统计局)

18、发挥好网络信访举报“一键通”、四风问题“随手拍”,“勤廉**”微博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机制,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12345公共服务中心、广电台)

四、保持高压态势,增强执纪审查震慑力

19、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0、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1、坚决查处重要部门、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密切关注市直部门二级单位和“非权力部门”,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方面贪污腐败问题。(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2、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3、开展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活动,继续推行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办理和“三访”问题复查复核办法,提升信访办理质量。(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4、严格执行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完善集中管理、集体评估制度,加强重要线索跟踪督办,提高问题线索初核成案率。(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5、重视自办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实行基层简单案件预约协审,推动快查快结。(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6、深化反腐败组织协调,推动涉案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执纪执法部门案件和案件线索相互移送机制。(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27、建立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机制,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案的警示震慑作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宣传部、党校、法院、检察院、文广新局、广电台、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8、严明审查纪律,改进案件监督管理,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强非“两规”“两指”谈话安全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卫计委、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五、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拒腐防腐内源力

29、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人员和新录用党员干部为重点,强化纪律规矩教育。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电视报刊、文艺巡演联动作用,增强纪律教育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牵头单位:市委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监察局、文广新局、广电台、文联、**信息编委会)

30、深化“勤廉家风”建设,推动新一轮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涵育文明新风。(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党校、文广新局、广电台等相关部门、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31、严格执行“四不直接分管”、三责联审、勤廉汇报、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办、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编办、审计局、各基层党组织)

32、稳妥推进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工作,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

33、围绕扬州市委遴选出的2016年新十大环节,制定出台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继续抓好已出台三十大环节制度的贯彻执行。(牵头单位:市委办、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三直接”环节涉及相关部门)

34、认真办好行风热线、在线交流等活动,继续采取社会评价、公开质询等形式对有关单位进行评议,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牵头单位: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12345公共服务中心、广电台)

35、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牵头单位:市委办、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法制办、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36、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机制工作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六民”监督示范点建设,提升民风监督运行质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农村“大监督”机制建设。(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信访局、政务办、民政局、财政局、农委、文广新局、广电台、各镇纪委、办事处纪工委)

37、针对涉农监管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督促主责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合力。(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农工办、民政局、财政局、农委、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38、紧盯“小微权力”,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农工办、财政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39、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在对镇(办事处)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镇(办事处)对村、站所开展“小巡查”。试点开展市直部门专项巡查。(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农工办、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六、深化体制改革,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0、加强和改进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的领导,积极支持基层纪委(纪检组)依规依纪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41、制定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等提名考察办法,完善日常考核、报告工作、汇报约谈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委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监察局)

42、结合市、镇纪委换届,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热心纪检监察事业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委领导班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档案,及时全面掌握人员情况,为选用干部提供更好支撑。(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各镇党委)

43、健全纪委委员权力落实、履职保障、管理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作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44、稳步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牵头单位:市委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监察局、编办)

45、科学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规划,依托高校、党校和纪检监察系统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加强实践锻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党校)

46、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单独管理、直查快办、从严处置,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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