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提质加速

zoޛ)j馟m5޿מum|~9߮6nvnwm5筴uמ=M6^6^y桭总结经验,顺势推动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召开了一次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并修改完善下发了《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全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段跃庆说,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云南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收到了一些成效,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较好。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市场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旅行社组织化程度不高、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法人治理结构缺失。在旅游接待过程中,合同签订不规范、随意转团拼团、不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擅自变更行程安排等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出现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一些旅游购物企业存在商品标价虚高、质价不符,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游客购物的现象,造成游客购物不满意。三是一些导游人员职业道德缺失,职业素质低,导游变导购,擅自改变行程安排,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四是一些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的“黑导”“黑驾”“黑车”“黑社”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现象仍未根除。上述问题造成的旅游投诉居高不下,其中导游人员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问题引起媒体多次曝光,严重损害了云南旅游形象。这些问题若不认真加以解决,将危害到我省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危急到我省旅游强省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各级旅游部门要把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

段跃庆强调,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旅游行业要围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这一目标,把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创新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构建起“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着力推动旅游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抓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全省旅游行业要切实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一是要抓好旅游行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各地要针对性的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普法教育、素质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二是抓好旅游服务标准化。各地要加强各项旅游标准的贯彻实施,要求旅游企业依标管理,依标服务。同时要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等级退出制度,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坚决摘牌,使其退出旅游市场。三是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各地要积极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及时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对于多次违法违规、多次被投诉,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云南旅游形象的企业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各旅游行业协会要建立行业自律和惩戒措施,积极引导会员单位诚信经营。四是抓好旅游质量监督。旅行社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质监机构,安排专职质监人员做好服务质量跟踪、游客回访等工作,及时发现服务质量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造成投诉;旅游购物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售后服务机制,杜绝退货渠道不畅而引发投诉的突出问题。抓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各地要继续按照全省向不合理低价宣战专项行动的部署,继续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一是要加强联动执法。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落实旅游市场联动执法机制、旅游市场行政执法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制度,针对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综合性案件,要组织开展联动执法检查,进行综合整治;对涉及跨行政职能的重点案件,要进行联合办案、联合查处;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要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督查,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建立案件督办台帐。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向游客投诉要案源、向行业举报要案源、向网络舆情要案源、向媒体监督要案源,按照“依法依规、从重从快”的原则查处违法违规案件,通过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形成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全行业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四是认真受理游客投诉。积极推进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旅游投诉协调处理系统,通过直办、转办、分办和督办,实现对旅游投诉的一站式服务;认真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依据投诉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进行及时整治,做好“诉转案”工作,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抓导游体制改革。 一些导游服务水平不高,个别导游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导游职业的声望,影响了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影响了旅游行业的声誉。导游已经成为旅游行业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的交汇点,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导游队伍的现状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国家旅游局、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针对目前我省导游大部分在导游公司注册,导游人员与旅行社监管分离,实际使用导游的旅行社对导游人员难以管控,导游人员没有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收入主要依靠游客购物佣金的现状,省旅发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已经下发方案,启动了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的处罚力度。认真解决好导游归属问题,切实规范导游劳动用工机制,建立导游薪酬制度并落实到位,依法保障导游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导游素质提升,加强导游队伍管理,完善导游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谢群说,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导游体制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的具体措施,我们要不断抓好落实,针对导游归属管理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落实“三重责任”。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做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避免管理中的重复、交叉,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旅游业的行业主管责任,强化统一立法框架下的行业自律和行业自治,增强治理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旅游企业的用工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旅游企业用工主体意识和用工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依法规范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张松说,云南省总工会将加大对旅行社、导游公司等旅游业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情况的监督力度,在用人企业、导游及其他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案件,依法行使工会维权职能,切实做好职工维权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切实为新时期云南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杨皕说, 自99世博会以来,云南旅游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三大市场全面繁荣,昆明旅游业从新的国民经济增长点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导游队伍也伴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迅速壮大起来,从世博会前的2000余名导游发展到目前的持证导游1.3万人,活跃导游7000人左右的规模,无论是人员总量还是工作量在全省都占据了较大的比重,为昆明旅游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

杨皕说,目前,昆明170余家主要旅行社已经签订了《云南旅行社企业解决导游归属责任承诺书》,昆明智慧旅游平台上的导游劳动合同备案系统也已开发完成并已启动劳动合同平台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已经有35家旅行社与1227名导游完成了劳动合同签订和备案工作。导游公司改制为导游派遣公司的相关调研论证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昆明将在全省一盘棋的改革框架下,积极贯彻好各项改革措施,推进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促进旅游市场竞争环境、旅游人才成长环境的良性发展,切实提高旅游行业监管水平,认真做好各项改革目标的探索和实践。

云南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管理局、省公安厅及州市与滇中产业新区旅游委(局)主要领导、省旅游协会及各分会会长,昆明市旅行社法人代表、导游和领队代表以及旅游媒体联盟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云南省旅发委巡视员徐光佑主持了会议。

责任编辑:段先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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