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县级融媒体中心版权保护体系构建*

□文│王江蓬

全力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新举措。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是媒体融合在基层的落地和实践,因具有政务信息供给、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等多重功能,成为县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媒介平台。[1]内容是县级融媒体中心产制的核心,然而,版权侵权问题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过程中,成为制约其建设与发展的瓶颈之一。有统计数据显示,自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以来,重庆市70%以上的区县融媒体中心遭遇过侵权。[2]立足媒体融合的现实语境,探究当前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版权保护问题,剖析其面临的版权保护困境,进而构建县级融媒版权保护体系与路径成为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媒体深度融合发展阶段,版权的核心价值日益显现。版权保护不到位,不仅会挫伤内容生产者的积极性,也会阻碍融媒产品的创新,导致产品的同质化,不利于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县级融媒体中心遭遇的版权侵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内容复制与挪用

“内容为王”长期以来被视为媒体产制和经营运作的核心法则。[3]而从新闻产制机制层面看,我国有较高的新闻生产壁垒设置。[4]在媒体融合早期,商业网站往往以“搬运”传统媒体内容的方式开展运营。伴随媒介环境的深刻变革,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资讯类平台,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平台及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逐渐抢占了流量端口,通过深度链接聚合媒体内容。在此过程中,对享有内容生产权的媒体内容的复制与挪用成为其盈利和争夺用户流量的基本运作模式。[5]县级融媒体中心也不例外,如湖北省麻城市融媒体中心旗下的“麻城信息港”网站,是麻城市唯一的官方新闻网站,而“麻城信息网”不仅以相似的站名误导公众,还在其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上擅自将市融媒体中心平台上的新闻作品进行复制加工,以此提高网站的流量牟取利益。[6]

2.自媒体“洗稿”

近年来,伴随自媒体的迅猛发展,“洗稿”等现象出现日益频繁。对此,微信平台推出了“洗稿”问题处理举措,建立了“洗稿”投诉合议机制,自2019年至今,已处理多起“洗稿”行为纠纷。相较于过去的直接复制、摘抄或挪移,洗稿作为一种相对隐蔽的版权侵权方式,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将原创新闻作品通过语序调整、结构变换、词语替换等方式进行重新布局,使之成为自媒体“原创”的作品。由于自媒体“洗稿”的相对隐匿性和可解释性,[7]加之县级融媒体版权运营平台和机制的不健全,增加了版权保护和侵权维权的难度。

3.创意剽窃与“融梗”

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传媒产业化进程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创意已经成为融媒体发展和传媒产业创新的关键要素。[8]对于县级融媒体中心而言,内容创意既是衡量其产品创新的重要标志,也是其参与县级融媒市场竞争的利器。以文字、图片、音频、图像、短视频、H5等形态呈现的融媒体产品,无论从文本写作、技术运用,还是叙事结构等都离不开内容生产者的智慧和创意。如果说在创意剽窃上具有相对清晰的认定和判罚标准,那么将原作者或著作权人创作的作品进行拆分或重组,将个中情节、片段或故事融合到自己作品当中的“融梗”现象则以更为隐匿的方式存在,使被侵权者难以察觉和识别,面临版权保护的困境。

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版权保护问题具有复杂性,一方面,融媒产品数量大、类型多元,侵权现象难以被及时发现,另一方面融媒产品侵权界定的相对滞后性和模糊性,也增加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版权保护的难度。从总体上看,县级融媒体中心面临着版权确权、授权、维权及治理边界模糊等困境。

1.版权意识薄弱,确权难

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媒体融合在基层的实践,其内容生产方式、信息传播形式及产品运营模式正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媒介技术手段的进步和流量时代的到来也增加了信息盗用及版权侵害的风险。相较国家级、省级主流融媒机构,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基层属性、地域特性及其发展进路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较低的版权保护意识,在确权方面存在滞后等问题。

第一,由于对版权观念缺乏理性认知,县级融媒体中心从业者难以确定自有版权作品的数量和范围,也难以厘清媒体作品的版权归属。从媒体建制的实际来看,县级融媒体中心具有整合功能属性,它的基本运作模式是对既有报刊、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从业人员也多由上述媒体转移而来,自然受到传统媒体时代认知状态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对版权价值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基层媒体的信息传播能力相对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商业性自媒体的转载甚至“搬运”行为也往往采取“默许”态度。第二,随着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持续推进,用户规模不断扩容,通过对内容的精心采编、播发、推广,实现内容资源在“两微一端”“大屏小屏”等多媒介平台共享,形成一次生产、多终端播发的信息产业链。然而,由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内容生产容量较大,融媒作品难以一一进行版权确认,对于作品版权资产梳理难以及时跟进,版权确权相对滞后,遭遇侵权后又难以及时发现。

2.授权机制不畅,用权难

授权是版权拥有者向版权使用者发放版权使用权力许可的行为方式,也是版权拥有者提升作品传播力和影响力,获得版权收益、积累版权资产的重要环节。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过程中,由于版权授权机制和体系的不健全,授权渠道和方式不畅,授权信息不对称等导致版权的使用困境,产生侵权风险。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自媒体对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版权使用困难。由于授权机制不完善,个人尤其是商业性自媒体或平台难以及时获取沟通渠道和授权结果,而信息作品的即时性则要求其在短时间内对社会热点予以回应,版权授权的不健全和迟滞,导致自媒体“越权”使用作品,进而产生版权侵权行为。其二,版权授权体系不健全导致县级融媒体的内容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版权侵权风险。伴随县级融媒体中心“报、台、网”及“两微一端”的深度融合发展,融媒覆盖和传播能力逐渐增强,融媒体中心的内容转载需求增大,图片、图像、音频、视频、H5、VR等多元类型融媒作品及文化服务活动宣传推广需选用相关图片、音频、视频等素材,而授权不及时或授权难则增加了侵权风险。

3.人才困境突出,维权难

媒体融合发展时代,县级融媒体中心面临着人才转型难、整合难、培养难等人才困境。[9]从版权保护和运营视角看,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中的版权人才困境成为制约其版权保护和版权运营管理的障碍。

版权确权和授权是减少版权侵权风险的重要环节,版权维权是在侵权事实发生后维护版权权益的必要方式。在版权维权的实践探索中,县级融媒体中心可通过签署职务作品权属声明或在合同中约定职务作品版权的方式,将版权归属于县级融媒体中心,统一进行维权管理,以此进行版权保护。然而,由于专业版权管理人才匮乏,往往缺乏独立的维权能力,且相较自媒体较低的侵权成本,版权维权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精力及经济成本。若发现版权侵权现象,不仅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侵权事实进行认定,还需通过证据举证以论证侵权事实及其危害,加之缺乏有效的互联网取证手段,对于侵权行为的证据保存存在缺陷。

4.保护与传播的矛盾,治理边界模糊

县级融媒体中心是沟通基层、传递基层信息的主要媒介平台,由于关注重心是以县域信息为主体,其传播力、影响力与其他层级融媒平台及自媒体相比处于弱势。[10]因此,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县级融媒体力图借力其他媒体平台,扩大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在媒体融合背景下,新闻内容生产的成本相较传统媒体时代大幅提升,更需要强有力版权保护手段的介入,维护原创内容版权利益。从传播效果视角看,精心采写的新闻产品也需要通过微博、微信、商业网站、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帮助其产品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

可见,一方面需要保护版权,另一方面需要拓展传播渠道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版权保护与传播之间如何有效协同是县级融媒体中心版权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两者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也加大了版权治理的难度,版权保护的内容、传播的尺度在具体的版权问题治理上体现出边界的模糊。

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版权保护和侵权治理不仅可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内容生产者工作的积极性和内容产品运作的健康生态,也有助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持续良性运营。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版权保护工作具有系统性,要协调发挥多元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性,从内部建设、外部规制及多主体参与共治的“三维视角”构建多元协同的县级融媒体版权保护体系框架。

1.内部建设:构筑版权资产管理与运营机制

面对版权侵权及版权保护困境,县级融媒体中心可从强化“全版权”思维、搭建版权人力资源队伍、技术赋能等方面加强版权体系建设,进而构筑版权资产管理与运营机制。

强化“全版权”思维,推动版权资产管理机制和平台建设。“全版权”思维即是将版权理念融入县级融媒体内容生产、传播、运营及管理的全流程之中,[11]打破过去版权与产品相对分离的状态。在推动版权资产管理机制建设层面,首先,县级融媒体中心及其主管部门可通过版权保护系列培训提升从业者的版权资产意识和版权保护意识;
其次,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版权管理机构,完善版权管理制度;
最后,以产品为中心,开展版权登记,搭建版权资产数据库,[12]奠定版权确权及保护的基础。在版权保护运营平台建设层面,一方面,可通过整合县级融媒体中心,成立县级融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合力保护版权;
另一方面,通过打通省、市、县三级融媒平台,建立内容资源共享中心和平台。

引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搭建版权人才队伍。相较传统媒体时代,当前的传媒人才需求已经发生由专业型人才向复合型人才的转变,既擅长新闻生产业务,亦精通媒体运营的融媒体人才成为县级融媒体中心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版权运营也成为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元素。版权人才的缺失导致县级融媒体在版权运作、版权资产经营与管理及版权保护方面遭遇诸多困惑。因此,版权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成为关键问题。在知识结构层面,版权人才应是既了解融媒产品生产的行家里手,也是精通版权知识及其实践运作的专家。在人才队伍建设层面,人才引进和培养两者兼顾,复合型版权人才资源体系的构建,不仅有利于改善媒体生态的人才结构,亦有助于增进县级融媒体中心版权意识。

运用高新技术实现科技赋能,提升版权保护效果。智能化技术、数字化技术等新兴媒介技术通过科技赋能,不仅改变了媒体产品的呈现形态,[13]也为版权保护提供了路径和方向。高新技术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通过媒介技术运用,建立融媒体内容生产监管平台,使媒体生产的内容资源实现共享,媒体的采编平台与监管平台实现有效衔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确权,以减少侵权风险。同时,这一平台通过技术介入,可实现信息搜集、内容取证及在线验证等多重功能。其二,区块链技术及NFT技术运用,探索版权保护新模式。2019年,延庆融媒体中心通过接入“北京云”平台,成为首个应用人民版权区块链技术的融媒体中心。区块链技术具有“全程留痕”“不可伪造”“可追溯”等特征,[14]可为原创融媒体作品定制独一无二的身份ID。同样,以区块链技术作为技术支撑的NFT,是具有独立加密技术的数字产品,具有难以复制性、难以修改及独一无二等特性,防止复制和篡改。[15]依托区块链技术,可实现原创新闻作品的自动存证、原创新闻作品转载的实时监控、侵权行为的快速存证和线上维权,以及授权内容的交易,对县级融媒体中心原创内容的传播及版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外部规制:健全融媒体版权治理法律体系

版权规制的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推动解决融媒体时代产品生产与传播遭遇的版权困境,营造健康有序的版权生态。融媒体时代,版权的规制设计可从宏观层面的法律规制和微观层面的执法实践出发,构建融媒体版权治理制度体系。

完善版权治理法律制度,健全融媒体版权治理法律规制。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版权保护的重要屏障。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著作权法》为媒体融合环境下的版权困境治理提供了一定的解决方案,如对于作品类型、侵权赔偿、作品保护范畴、新闻作品著作权归属等问题的进一步明确。此外,立足媒体融合环境以及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实际,可制定融媒体版权保护与管理规范,明确融媒体作品保护的边界和范围,协调作品保护和公共利益、内容生产与传播效果之间的平衡,保障融媒体版权保护工作的秩序规范和健康运行。同时,对于不同情形和方式的侵权行为予以明确,对于不同侵权行为的处罚方式加以确定。

加强融媒体版权治理执法力度,营造健康版权运营生态。强化融媒体版权治理执法力度成为解决版权困惑不可忽视的方式。2021年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在此背景下,各地因地制宜,通过制定“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加大网络侵权执法力度。统计数据显示,专项行动期间,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9.7万条,关闭盗版侵权网站及APP1066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31件,[16]“剑网2022”也进一步强化对网络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同时,应建立版权执法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机制,通过建立融媒体版权侵权失信数据库,形成版权诚信监督和重点监管;
通过加大融媒体版权侵权的惩处力度,形成一定的威慑效力,进而营造健康的融媒体版权运营环境。

多主体参与治理:媒体、用户及行业组织的合力与共谋。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版权保护是一个系统性、整体性工程,应协调多方力量,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版权保护格局。首先,新型主流媒体应加强融媒体版权保护意识,保障和维护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重要信息枢纽,省级、市级融媒平台应主动发挥信息资源整合及版权服务功能,在内容供给、信息资源分享和版权保护层面发挥积极效力。[17]与此同时,应加强自媒体平台的内容监管,建立平台主体责任制,明晰平台的版权保护责任,进而防止侵权行为和侵权内容的产生。其次,提升用户的版权保护参与度。一方面,鼓励用户参与融媒作品内容监督,并通过奖励机制提升用户参与版权保护和治理的主动性,形成用户与媒体平台的良性沟通机制。另一方面,鼓励用户开展原创内容生产,[18]提升内容原创和版权保护的积极性与认同感。最后,积极推进县级融媒体行业版权管理体系建设,制定行业统一标准,积极构建版权交易和授权平台建设。同时,在发挥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等行业组织融媒版权保护作用基础上,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版权保护联盟及协会建设。

立足加强融媒版权体系的内部建设、健全融媒制度规范的外部规制及协调媒体、用户与行业组织多方参与的三重维度,构建多元协同共治的版权治理体系,进而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营造健康的版权环境,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猜你喜欢 版权保护中心内容 内容回顾温故知新科学大众(2022年11期)2022-06-21在打造“两个中心”中彰显统战担当作为华人时刊(2021年15期)2021-11-27图书出版版权保护的困境与出路思考科技传播(2019年23期)2020-01-18中文科技期刊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策略科技传播(2019年24期)2019-06-15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产业联盟正式成立出版人(2017年8期)2017-08-16别让托养中心成“死亡中心”领导决策信息(2017年13期)2017-06-21先定中心后搭配读写算·小学低年级(2017年3期)2017-03-22主要内容台声(2016年2期)2016-09-16北上广操心“副中心”博客天下(2015年17期)2015-09-15美、德两国数据库版权保护的法律模式及对图书馆的影响图书与情报(2014年3期)2014-02-27

推荐访问:县级 试论 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