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管理外来施工人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人员系指非本校职工,临时在我校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
谁主管,谁负责;
谁聘用,谁负责;
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

  三、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注明地点、人数),并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持身份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外来人员在校施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除依法追究其责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建议用工单位将其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各用工单位和外来施工单位除督促外来人员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外,还应负责对本单位务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外来施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学校及用工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自觉爱护学校财产,不损坏校园花草树木,不损坏学校设备、设施;

  3、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偷拿公私财物;

  4、不在校园内游荡、逗闹、乱窜乱跑,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5、进出校门、楼门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并出示《临时出入证》;

  6、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不随意生火,不在施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不做任何有碍团结和安全的事,杜绝任何不文明的举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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