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医保局行风建设自查报告6篇

2022医保局行风建设自查报告6篇

2022医保局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篇1

  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项目化、具体化、责任化。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医保局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始终强化医疗保障责任担当,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建设,完成医疗机构HIS系统接口改造,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的贯标落地工作。落实定点医药机构HIS系统与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改造工作要求,推动全省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压实镇、村两级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责任,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责任,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使用率。精准落实待遇保障政策。加大医保基金征缴工作力度,截至10月底,城乡居民参保73749人。开通慢性病线上申报评审工作,累计评审通过389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国家带量采购药品工作。印发《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关于调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床位费的通知》,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服务价格。持续跟踪推进国家带量采购药品任务,按时通报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各批次均按时间节点完成采购任务。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行分类资助参保,确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三重保障。

  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特殊人员属性,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建立特殊人群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将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较高患者名单反馈至各乡镇,杜绝因病返贫现象发生。继续落实健康扶贫政策,1-9月份已脱贫人口就医结算14240人次,医疗总费用1010.72万元,综合医保支付895.52万元,其中基金支出625.99万元,大病保险1913人次,支出112.44万元,医疗救助3975人次,支出85.03万元,财政兜底596人次,支出29.69万元,“180”补助5647人次,支出42.09万元。聚力疫情防控。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联合卫健部门,加强对疫苗接种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累计上解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预算资金划拨专项资金1151.92万元。

  (二)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基金安全。

  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印发《2021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市县交叉互查、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四个聚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医保基金审计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建立基金监管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54家次,查处违规费用共计197.58万元,对相关医保医师扣分处理,有效形成震慑力。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制度,将经办窗口前移,监督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完善社会监督制度,聘请10名医保社会监督员,广泛深入参与监督。推进行业自律。

  与81家定点医药机构续签医保服务协议,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决算挂钩,面向定点医药机构分批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知识培训,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自我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深入社区网格、中心城区开展宣讲,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全力营造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聚力解决群众办事难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印发《区医保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项目化、具体化、责任化。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好差评”制度及综合柜员制,加强经办服务人员礼仪培训,修改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编制服务指南,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及时解疑答惑。认真承办人大建议,及时关注热线平台,第一时间与来访人、来电人对接沟通,详细解释医保政策,尽最大努力解决诉求。

  (四)始终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强力提升机关作风建设。

  加强廉政教育。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突出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树牢规矩意识,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充分征求两个中心和机关股室建议的基础上集体决策,有效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对47个议题进行了集体研究。及时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以刀刃向内的精神,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科学申报项目计划,精细设置评价指标,按季度开展项目监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跟踪管理,确保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五)始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推进各项中心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动员单位职工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对外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新冠疫苗接种。严格落实“双禁”工作要求,除夕当天包保网格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守。主动参与社会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计生特困家庭,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强化单位控烟措施,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助力乡村振兴。要求所有联系人定期走访帮扶对象,及时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各种困难。积极开展走访调研,了解联系村工作进展情况,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成效及存在不足

  1-9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68万元,享受待遇9271人次,基金总支出2976.01万元,其中统筹支出1598.11万元(住院支出1199.22万元,门诊支出138.25万元,生育支出260.64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377.9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280人次,大病支出95.36万元,高额救助支出44.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基金收入6566万元,享受待遇129029人次,基金支出4871.47万元。其中住院7723人次,基金支出3753.11万元,门诊121306人次,基金支出1118.36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4650人次,大病基金支出552.44万元。三重保障制度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不断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是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大。由于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基金支出压力持续增大。二是基金监管难度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稽核监管面广。三是“一网通办”率不高。居民通过政务网和皖事通“网上办理”医保业务少,“一网通办”的便捷性未得到充分体现。四是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不高。受就医群众使用水平和定点医疗机构应用场景建设两方面影响,我区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尚处于较低水平。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着力推进医保民生工程实施。全力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诊疗费用支出,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作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加强对国家带量采购药品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加大督查通报力度,推进国家带量采购药品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力度,推动参保单位落实应保尽保,加大审核力度,杜绝虚假参保。

  2、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科学制定分类资助参保,通过精准施策,确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有效杜绝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及时调整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发挥三重保障制度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的梯次减负作用。严格落实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工作要求,及时向乡镇反馈个人自付大额费用人员名单。

  3、着力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统一工作,落实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要求,对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医疗服务行为及其费用进行全程监督和控制,实现医疗保险精准管理。全面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场景搭建,发挥“互联网+医保”服务的优势作用,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率,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

  4、着力持续高位推进基金监管。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提升医保基金监法治监管水平,发挥专业机构和大数据优势,提高审核效果和效率,完善基金监管联席制度,强化联合惩戒,提升震慑效果。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基金监管业务学习,拓展医保结算、审核、网上监控等医保业务培训。促进行业自律,积极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实行医保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

  5、着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扎实推动服务下沉,窗口前移,深化经办机构服务效能提升,不断改进服务模式。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学习,突出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机关管理制度,推动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2022医保局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篇2

 

  2022年,X市医保局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深化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改革要求,聚焦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推进公平医保、精准医保、赋能医保、数字医保、绩效医保、清廉医保等“六个医保”建设,奋力书写“重要窗口”的医保答卷。

  一、2022年医保主要指标

  1.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

  2.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资助参保率100%,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100%。

  3.全市医保基金支出增幅不超过10%。

  4.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 100%。

  5.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2022年3月底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

  6.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采购平台的药品采购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

  一是推进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建立医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乡镇(街道)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认知度,确保全市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进绍兴市级基本医保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医保监管六统一。认真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分析研判制度和目录实施中的新问题,统一执行口径和操作规范。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高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积极实施政府引导支持、群众自愿参保、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与社会医疗保险相衔接、面向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补充型医疗保险,加大“越惠保”推广力度,提高参保率,建立健全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三是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按照绍兴市局统一布置,参与制定与医疗质量、协议考核等关联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规则,积极为实施总额预算精细化管理提供经验、发挥作用。全面实施DRGs点数法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时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逐步推广门诊按人头付费试点。不断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深化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价格的调整工作,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绍兴试点,开展项目测算、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价格制定工作。按要求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相关政策。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指导、协调、监督公立医疗机构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货款支付监测、指导、监督,确保医院按要求支付药款。

  四是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管。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必须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年度计划,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现场检查率80%以上。加大行政执法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基金监管能力,深化监管方法和手段,细化审核规则,运用大数据挖掘、智能审核及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建设,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加大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推进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防控,探索推进医保基金收支公开工作,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基金风险监测,完善医保基金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

  五是深化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推进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建设,优化经办流程,延伸服务网点,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网上办事率80 %以上,办结率90%以上。按照上级医保部门布置,开展长三角地区“互联网+医保”在线结算,提高长三角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率。加大医保电子凭证的宣传推广力度,优化场景应用体验,提高激活率和使用率。

  三、工作保障

  以清廉医保建设为抓手,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五强”领导班子,打造一支特别有情怀、特别敢担当、特别能奉献的医保队伍,成为“重要窗口”建设中的坚定维护者、积极建设者、先行示范者、全面展示者、忠实实践者。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并巩固深化市委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深化“五星示范、双优引领”创建,从严落实周一夜学、“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施党建引领、党建促群建,打响“越美医保”党建品牌。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医保工作和医保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医保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等“五进”活动,优化医保服务作风,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四是继续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关心关爱医保干部成长,严守廉政底线,筑牢干净干事防火墙,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战斗力的医保铁军。积极争取上级重视,尽力解决编制性质问题,开展空编人员正常招录。同时指导、督促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管理、考核,实现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双提升,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2医保局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篇3

  为扎实推进我市承担的全国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通过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方式,强化源头管控,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提升全市医保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六项措施。

  一、完善监管举措,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系

  (一)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医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判监管形势,制定监管具体措施,部署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各县(区、市)要比照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二)落实总额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由市医保局负责编制全市医保基金预算方案和总控指标。各县(区、市)制定二级预算,将预算指标细化分解到本行政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指标。

  (三)加强履约情况考核。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负责对两定机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每月对就诊人员数量、次均费用增幅、医保基金支出总额排名前3位的两定机构及内部科室进行重点审核;每半年对两定机构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对两定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医保专管人员进行医保政策及法规培训,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两定机构履约意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与总额预算年度资金清算、次年指标挂钩。

  (四)实施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市医保局每季度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发布风险预警。各县(区、市)每月要对两定机构费用总额、住院人次、不同人群住院次均费用、慢性病门诊费用等重点指标进行监控,对超序时支出进度的及时进行预警。依据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对无正当理由超序时支出进度5%的两定机构采取约谈提醒、暂缓支付,对无正当理由超序时支出进度10%的两定机构采取拒付费用、限期整改等措施。

  (五)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两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办法。市医保局负责组建专家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年在全市范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少于2次,同时将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两定机构列为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概率和频次。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规范两定机构行为,强化医保基金源头治理

  (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定点医疗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医疗费用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肃查处过度医疗行为,不合规医疗费用不得上报结算。卫健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诊疗行为进行处罚;对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医保部门要暂停医保服务并限期整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科室出现乱收费、不规范诊疗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暂停该科室医保支付,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根据违规数额、情节、次数追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管理责任;两个以上科室发生问题的,追究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管理责任;同一区域多个医院发生违规医疗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贫困人口住院时,要精准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优先选择医保支付范围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原则上同一科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次均费用不得高于普通城乡居民,不合理费用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七)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定点零售药店要增强自律意识,完整准确记录药品进销存情况,如实上传参保人员购药明细。市医保局对串通参保人员采取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社保卡套现等手段,导致医保基金流失的定点零售药店,要根据违规数额、情节、次数从严从重处理,屡查屡犯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纳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范围。

  (八)规范异地就医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分级诊疗规定,引导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按照转外就医病种及条件,严把转院指征,实行按需转诊、分类转诊。对放宽转院条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转诊医疗机构承担。对未按规定办理转院备案手续自行转往市外就医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本市相应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降低20个百分点。

  (九)加强慢性病门诊管理。完善慢性病准入、退出标准,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慢性病药品、门诊复查费的医保支付范围,推行慢性病长期处方办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药品配备率,优先使用基本药品和带量采购药品,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惩戒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县两级要建立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每年针对两定机构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过度医疗、收费不规范等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将检查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市级联合检查组负责市属定点医疗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并对各县(区、市)进行抽检。各县(区、市)联合检查组原则上要做到对本辖区内两定机构检查全覆盖。

  (十一)推行末位淘汰制。各县(区、市)依据两定机构年度考核排名定点零售药店按3%比例、定点医疗机构按1~3家予以末位淘汰,下一年度不再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十二)量化违规处罚标准。市县两级医保局对两定机构的违规行为,按照违规金额扣除违约金。违规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按2倍扣除违约金;违规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按3倍扣除违约金;违规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20000元以下的,按4倍扣除违约金;违规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上的,按5倍数额扣除违约金。

  (十三)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举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个人和单位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举报两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严格按照举报奖励办法全额兑现奖励资金,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十四)依法依规移送移交。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要完善欺诈骗保案件线索移送移交机制,发现两定机构及相关人员存在套骗医保基金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向公安部门移送,对公立医疗机构及管理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持续巩固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

  (十五)充实医保基金监管队伍。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配齐配足专职执法人员,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十六)建立监管专家团队。针对医保基金监管专业性、复杂性较强的问题,成立市级医保监管专家指导组,重点在监督考核、执法检查基础上,对突出问题巡诊把脉;对不合理用药、过度医疗等疑难问题甄别定性;对医保基金运行存在的潜在风险查漏补缺,提出解决方案和实施意见。

  (十七)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意外伤害、异地就医核查等业务;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医疗费用进行专业审计;聘请医疗专家、第三方机构对两定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药服务行为进行协助核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的专业性和精准性。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编办,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五、建设大数据平台,创新智慧医保

  (十八)提升监管智能化。全面推进智慧医保系统建设,借助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医保基金智能预警系统、智能审核监管系统。在两定机构逐步推广人脸识别、药品监管码、视频监控等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质效。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六、明确监管责任,筑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单位监管职责;完善医保考核机制,各县(区、市)建立完善医保考核制度;涉及医保基金监管职能的市直单位,应将此项工作列为本单位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适时听取各地及相关单位医保基金运行及监管情况汇报。

  (二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医保部门牵头负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负责对两定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卫健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两定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欺诈骗保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办;财政部门负责对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税务部门负责医保基佥征缴,确保基本医保费应收尽收;审计部门负责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十一)落实两定机构主体责任。两定机构对本单位使用医保基金承担主体责任,两定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医保基金使用工作第一责任人。

2022医保局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篇4

  2022年上半年,区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推动全区医保工作高质量运行,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医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核定划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门诊特殊慢病的申报审批、异地安置人员的长期备案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临时登记备案工作。目前于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6个服务窗口,分别对外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一)业务经办情况

  1、医保参保情况:截止缴费期止,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较上年增长*%。

  2、基金支出情况:1-4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报销支付*人次*万元;职工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报销支付*人次*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报销支付*人次*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付*人次*万元;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网银转储*万元。

  3、门诊慢病经办情况:1-4月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提交审批材料*人,审核通过*人,其中城镇职工*人,城乡居民*人。

  4、异地就医备案情况:截止*月底,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共计:*人次,其中临时备案*人次,长期异地安置*人次。

  5、医疗救助情况:常规住院和门诊救助政策规定、医疗救助*人次(其中住院*人次,门诊11人次),救助金额*万元。

  6、机构监管情况:*区两定医疗机构共*家,其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家和诊所*家。

  7、资助参保情况:截止2022年5月,全额资助*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人(三民、孤儿*人,特困供养对象*人,乡村振兴监测范围*人,低保对象*人),重度残疾人员*人,共资助*万元,实现重点人群参保率100%。

  (二)重点工作情况

  1、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统筹制定方案;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2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区医疗保障局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细化工作细则,为推动全民参保工作提供保障。精准比对数据;协调卫健、公安、教育、民政、残联、税务、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以辖区新生儿、年度内认定困难身份的居民等重点对象为切入点,建立参保人员台账,在动态监测机制下,对资助对象实施动态参保,做到新增*人,参保*人。协调自治区信息中心对未参保人员进行二次比对自治区内参保情,依托各街道、社区“网格员”资源加强对*名未参保人员开展参保登记、动员工作,截至4月底排查出已参保人员*人,死亡及服刑人员*人,经动员不愿参保*人,联系不到及户籍迁出*人。

  2、长效优化服务大厅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出台“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发布医保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大幅精简业务申报材料,材料精简率达50%以上;搭建企业咨询服务平台,随时解答企业问题;建立“服务引导员”,做好解释政策“一手清”“一口清”,合力提供“来前告知、进门即办”的高效、便民服务模式,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优化窗口服务;整合设置3个综合窗口,负责全业务经办,做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聚焦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际,开辟老年人、残疾人“绿色通道”,做到专人负责、帮办代办,全程服务。推行企业核定“专人专窗”,试行预约制,保障企业即来即办。设立自主服务区,配备电脑*台,接通医疗保障专网和政务外网,可供企业和群众现场使用*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和个人网厅办理医保业务。注重拓宽渠道,开通全区*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点,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就近办”,切实提升满足感。

  3、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网厅”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医疗保险核定业务线上办理,企业单位经办人员申报当年度核定材料后,可以直接通过网厅进行年内核定,无需再到医保大厅办理。局微信公众号接入国家医保局和自治区医保局平台,可实现线上缴费、线上异地备案、线上查询账户信息等;为保障医保新系统顺畅运行,成立协调工作队,收集企业意见,及时赴自治区医保数据中心为企业化解难题。例如,为保障*东景生物顺利上市,区医保中心主任多次赶往自治区医保信息中心协调后台工程师,并与工作人员两地配合,全力解决该企业核定缴费问题。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安排专人接待群众,要求对来信来访、电话咨询及12345信访平台流转来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限时办结回复。注重加强信访源头排查,通过进医院、进诊所、进药店面对面地开展调查走访的方式,排查解决医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2022年截止目前,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案件*例,1、受“人民网网民给市委主要领导留言反映*区网格员医保相关问题”1件,已全部按时回复结案。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建立建全面对各类服务群体的沟通机制,搭建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平台,主动向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紧密联系;巩固拓展线上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区级融媒体等方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热点回应解答;充分利用宣传月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进企业、进医院、进诊所、进药店、进社区等一系列宣传活动,针对性开展政策培训,让群众成为政策的“明白人”“受益人”。截止目前,线下共计开展政策宣讲*次,覆盖*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线上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宣传信息*条。

  4、不断增强基金监管能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对辖区内*家定点医药机构新一轮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对挂床住院,门诊、慢病开药情况、就诊人证相符,是否冒用他人医保卡进行重点监督。在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中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进销存台账未记录参保人电话、摆放非医保类物品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发布“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主题宣传内容,深入走进*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新达社区及办事处开展宣传月宣传活动,覆盖超*人次,群众反响良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涉及2021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创新探索监管方式;制定出台《*区定点零售药店及诊所医保规范化服务和管理要求》,创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考核机制,采取星级制考核制度,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和诊所日常监管评价公布,并将日常季度考核评分计入年终考核。按照*市医保局逐步安排投入使用医疗保障智能监管系统,强化监管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队伍亟待加强。医保中心机构改革促使今年人员流动较大,工作压力增大,特别是在基金安全监管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因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压力逐渐增大,急需补充具有实践经验的临床医学、药学和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保信息化水平需持续提升。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运行,部分医保业务如门诊、住院结算和异地就医备案等,在不同程度上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新医保网厅、电子医保凭证等信息化工具普及应用需持续深化宣传。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一)聚焦医保服务更优,推进医保示范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国家示范点建设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区落实方案,从依法依规运行、落实清单制度、服务优质高效、办事公开透明、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设施完善等6大方面深化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进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二)聚焦医保基金更安全,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落实监管常态化,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稽核检查,对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扩大智能监控系统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持续探索星级制考核模式,广泛宣传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基金监管氛围,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坚持底线思维,努力实现基金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

  (三)聚焦医保宣传更广,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建大力度做好医保宣传工作,录制医保宣传片、制作医保知识问答H5页面,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区融媒体平台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根据群众反馈做好政策解释解读、宣讲培训、走访入户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保意识,全力营造应保尽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2医保局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篇5

  严格按照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流程,组织全区按时保质做好编码信息的采集、上报、审核等工作,下面是达达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区医保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步工作打算,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市医疗保障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强基础、抓管理促规范,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工作上下功夫、求实效,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中心,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推动医疗保障工作

  1.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持续深化结对共建“六个一”活动,与***社区党委签订共建协议,定期开展交流研讨、互上党课、走访社区群众、党员先锋岗执勤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双方党支部共享优质资源、共同发展,实现“党建共建、惠及群众”。二是推进党建特色品牌建设。以“阳光医保、服务民生”为党建特色品牌,结合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能,积极为百姓群众提供医保政策宣传、防欺诈骗保知识普及等服务,持续提升百姓群众医疗保障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加强宣传,以微信公众号为党建宣传和服务阵地窗口,开设“医保党建”、“医保政策查询”“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异地就医备案”等功能模块,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同时积极对外宣传展示区医疗保障局党建工作特色,积极开展“送政策进社区”、“马路办公”等政策宣传、防欺诈骗保知识普及等活动,群众百姓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强化基金监督管理,严格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一是以**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自查、**市2022年违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开展了覆盖辖区所有两定机构的自查工作,并计划根据省市两级下发的问题清单进行现场检查。二是按计划开展常规检查工作。按照市医保中心202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稽核检查计划,在市医保中心督导组的监督下,对辖区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部分连锁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三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机构,形成震慑。通过各类专项活动和群众举报线索,我局深入调查,果断处置,共约谈机构26家,暂停协议22家,解除协议1家,追回基金本金和收缴违约金共计0.9万元,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处理涉事当事人,有力地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持续加强宣传培训,有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医保基金监督执法培训、观摩市医保局现场执法流程、参与市医保局执法文书整理工作,坚持学用结合,为下步独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并下发了《**区组织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钉钉群直播的形式,组织辖区内337家定点医药机构召开了医保基金监管和集中宣传月视频培训会议,增强两定机构守法意识。三是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专栏,推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医保法律法规和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内容,同时,为各办事处制作分发医保宣传袋3600份,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五进”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答疑问500余次,充分提高了参保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知晓率,强化了参保群众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结合日常工作,增强宣传实效。结合2022年违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广泛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结合2022年医保服务协议签定工作,与辖区所有定点机构签订《基金使用承诺书》,公开信用承诺情况,增强行业自律。

  (四)着眼问题不断改进,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编码动态维护和深化应用。严格按照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维护流程,组织全区按时保质做好编码信息的采集、上报、审核等工作,确保编码全量完整维护、及时入库、动态调整、同步更新。二是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防线。为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年初,组织全区所有两定机构开展了医保数据和网络安全自查表填报工作,对开展填报工作不及时、未按要求填报的22家机构,作出了暂停医保联网结算的处理。三是持续深化医保平台应用。随着医保新系统的不断更新,先后组织各定点机构对月结算、银行信息维护、清算申请等新上线模块进行培训学习,并针对在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市医保局和系统工程师,提出需求,确保新系统平稳运行。

  (五)精心谋划,做好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开展多种宣传方式,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升全民参保意识,根据**市医疗保障局通知要求,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至2022年3月20日,在此期间,为实现我区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积极深入各社区开展动员缴费工作,鼓励和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加居民医保,让辖区更多居民感受到医疗保障获得感。积极组织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等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条幅、发放政策宣传页、宣传袋等多种方式深入社区进行政策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六)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严格贯彻落实医疗救助相关规定,减轻困难群体就诊负担,我局及时为我辖区内低保、特困等1400余名困难群众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确保辖区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规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救助跟踪回访制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对于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努力实现辖区内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七)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及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跑腿垫资压力,及时解决跨省、市就医重病患者的难题,提升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局全力打通异地就医结算工作“难点”“堵点”,积极推进跨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直接结算工作,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水平,目前辖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5家,开通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16家。

  (八)强化监管,持续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及时督促辖区内各医药机构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集中带量采购等工作,组织本辖区医药机构集中采购数据填报及报量审核工作。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情况、回款情况进行及时监测,确保采购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市医保局《关于我市采购使用我省集中带量采购流标品种(第一批)和省采第一批药品同类可替代目录中非医保品种的情况专项整顿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我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检查问题统计表。为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我局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及时督促辖区各医疗机构及时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

  (九)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医保服务能力

  一是设立六个综合受理窗口,所有业务大厅一窗通办,所有医保经办业务进驻服务大厅,设立由专人接听的咨询和业务受理电话;平时采用由领导班子不定时查岗和巡视制度,对工作中突发的问题和事情及时处理和化解。二是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作用,持续扩大医疗保险、女工生育保险覆盖面。三是加强窗口建设,着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通过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严格业务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医保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提升大厅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争创一流服务水平,着力塑造爱岗敬业、风清气正、服务优质、行为规范的医保形象,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和医保机构的公信力。

  (十)积极推进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

  按照市社保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区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核定工作已展开。按照要求,此项工作将于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辖区内涉及缴费申报核定5万余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力量及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我局目前基金监管股实有行政执法人员仅1人,基金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执法检查不到位,专业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客观上受限于国家层面的《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在2020年还未出台,工作中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依据,缺乏执法文书、程序规定,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证件,对“两定机构”的违规行为,只能追回违规资金,行政处罚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够,导致定点医疗机构依然存在侥幸心理。另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多部门联动不够,未能与纪检、公安、卫健等部门密切联动,形成合力,增强效力。

  (二)医保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新医保系统自2021年11月初上线以来,虽然实现了多平台数据整合,查询信息更加便捷,但仍存在与老系统对接不够顺畅、个人“双账户”、缴费基数不准确、群众参保信息不全、无法正常结算等诸多问题,平时在为两定机构反馈、解决系统问题上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很大程度影响了常规业务工作。尤其是目前新医保系统的“医疗保障智能监管”“智能场景监控”“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运行监测”等监管模块仍未开发完毕,基金监管信息化程度仍然不高,在发现和确定违法违规行为上大多仍停留在人工筛查、审核、确定阶段,审核时间长、效率低、不精准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由于新医保系统上线时间较短,各个业务板块的功能仍需软件公司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对于新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探索不够,未能及时向软件公司提出改进需求。

  (三)人员少任务重,缺乏专业人才

  科室工作人员全部非对口专业出身,在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实际工作需要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随着医保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出现的新问题、新事物也越来越多,科室人员在本领上的短板、能力上的不足、知识上的弱项、视野上的局限,也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

  三、下步打算

  1.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推动医疗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通过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切实将上级部署要求转化为工作动力,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

  2.坚持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开展辖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建立专门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手段,严厉惩处欺诈骗保,进一步规范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

  3.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规范医疗救助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救助跟踪回访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辖区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4.加强医保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全员岗位素质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干促学、以会代训等方式,全面强化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将医疗保障政策学习贯穿工作始终。

  5.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做好定点医药机构信息业务编码维护及贯标工作。尤其是借助大数据技术手段、信息化系统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加强智能审核、信息化监控手段,提高医保行政管理效率及质量。

  6.持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各项医保政策,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和数据处理,保证数据质量。力争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在县区排名靠前。

  7.加快组建我区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参保群众的服务工作,落实医保惠民政策,优化我区医疗保障服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

2022医保局行风建设自查报告篇6

  业务档案由相应业务经办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并编制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局档案室。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最新市医保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做好市医保局档案工作,根据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种类

  (一)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由局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在相关工作完毕后及时整理立卷,并编制档案保管清册,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局档案室。

  1、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底稿。

  2、上级机关的发文或领导对市医保局的重要批示、批文、批转和意见。

  3、平行部门来文的请示、函等文件。

  4、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

  (二)财务档案

  财务档案由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财务人员负责整理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财务规定时间移交局档案室。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等。

  2、会计帐簿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及外事的会计账簿等。

  3、财务报表和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对账单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专业资料等。

  (三)业务档案

  业务档案由相应业务经办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并编制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局档案室。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各项工作的原始真实性,内容完整、准确。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含原始材料复印件,采用复印材料应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特殊要求的文件材料可以增加份数。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禁止用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纯蓝墨水、彩色笔等不耐久的字迹书写。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按归档要求进行规范的整理装订、统一分类编码、标识保存期限。

  5、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的,档案室不得接收。

  三、档案的管理

  1、档案室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等。

  2、档案管理必须坚持全宗管理的原则。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同一个全宗的档案不得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得混在一起,并应建立全宗卷。

  3、档案室应做到库房、办公室分开。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4、库房要安全适用,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鼠、防磁化等措施。

  5、档案库房应建立检查和清点制度,定期做到账、物相符,库藏档案发生变化时应记录说明,对破损和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和做其他技术处理。

  6、库房应保持卫生清洁。定期检查库房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查隐患。

  四、档案的鉴定

  1、对已无保存价值的应进行审核,需继续保存的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

  2、保管期限已满且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局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销毁清册须永久保存。档案销毁必须实行两人以上监销。

  五、档案的利用

  1、调阅档案资料,需填写调阅档案登记表经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调阅。

  2、归档资料原则上一律不复制、不外借;如确因需要,必须办理复制、外借审批手续。

  3、借出人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剪辑、涂改、污损、伪造。

  六、附则

  1、局机关各科室的档案管理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整理和归档。

  2、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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