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报告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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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报告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

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报告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4篇

【篇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报告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

反腐败斗争的新变化

说起来,人们不能以落马腐败高官的数量作为衡量反腐败斗争成败的标准,因为还有许多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建设工作都与反腐败斗争的成败有关。

从2015年“两会”之后开始,渐渐地,反腐败斗争看来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之所以说是新阶段,是因为出现了一些变化,而其中主要的是构成以往反腐败斗争重要特点之一的严打腐败高官,特别是严厉打击党委和政府里面腐败高官的举动是暂时消失了。但是,从整体上说,反腐败斗争还在继续深化发展之中。

在这个新阶段里,中央纪委在努力适应新形势的同时,为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不少举措。例如,针对“小官巨腐”问题开展严厉打击,大张旗鼓开展缉拿潜逃国外的腐败分子,要求各级党委加强管理,严防“四风”在“五一”节日期间反弹,加强巡视工作,强调“历史上五品官照样当钦差”。还有,最近刚刚结束了对若干大型国企的巡视工作。同时,中办发布三个文件,分别涉及省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国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等等。另外,近日《解放军报》对外公布近期军委纪委查处军级以上干部重大案件的信息。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央领导同志一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四风”一旦反弹,腐败依然蔓延,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角度看,上述举措,绝对不是简单的、随意的举动,相反,它们是在新形势下精心组织的系列行动,是一套组合行动。我感觉,上述这些举措,实际上,是针对不同腐败分子的精准“定点打击”。对于那些官位不高,但是腐败极为严重的小官,对于那些因为腐败而畏罪潜逃的腐败分子,对于军队中的少数腐败军官,上述举措都是针对性很强的打击措施。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办公布的省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和国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都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后续行动,是提高纪委机关和纪委书记地位的重要措施。

当这些措施集中释放时,它们的组合效果就得以逐渐放大。对于那些目前尚未被组织调查的腐败高官来说,上述这些举措所产生的“隔山震虎”的特殊效果相当明显,远非单独行动所能够比拟。

说起来,人们不能以落马腐败高官的数量作为衡量反腐败斗争成败的标准,因为还有许多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建设工作都与反腐败斗争的成败有关。可是,严厉打击腐败高官确实是反腐败斗争中的关键一环,也是最有效的一环。回忆起过去“打虎拍蝇”高潮时期,老百姓现在还是津津乐道。说它是关键一环是指,如果没有腐败高官落马的事实,就没有反腐败斗争的胜利;说它是最有效的一环是指,没有腐败高官落马的事实,就很难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就很难说在“不敢腐”问题上初见成效,也就很难在各级干部心里树立起不能腐败的铁律。

如果仅仅从暂停严打腐败高官来看,对于反腐败斗争继续深入发展的影响是存在的。因为,一段时间以来,腐败高官的落马是新一届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也是成效明显、大得民心的一件大事。同时还要看到,由于前期调查的一系列结果,已经大致证明若干腐败高官确实有腐败事实,现在这么一搁置,这些即将受到组织调查的腐败高官又可以“苟延残喘”一阵子了。对他们如何处理呢?恐怕也还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应该说,严厉打击腐败高官是反腐败斗争在“不敢腐”问题上初见成效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这一条都不能坚持,那反腐败斗争靠什么解决“不敢腐”问题、靠什么巩固“不敢腐”问题的成果呢?如果“不敢腐”问题上又有所松动,那么又何谈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呢?

还有,暂停一事还说明,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纪委的权力受到了一些新的限制,这势必会给各级纪委的具体工作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从目前种种迹象看,这种暂时停顿不会很快过去,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如果只是短时停止,比如某领导同志出国访问未回,某要人国内调研等,形不成具体决议,那么,中央纪委不用这么费心,即使什么也不做,很快也就熬过去了。按照人们的正常心理,正是由于可能要停止一段不确定时间,但又不能使整个斗争停顿,所以才需要短期密集安排这么多举措,并使之几乎同时出台。

不过,请大家放心,党中央绝对不会放弃、放松对于腐败高官的严厉打击坚定态度,因为严厉打击腐败高官是党中央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尽管如此,我们也还是需要正面面对反腐败斗争中的这些新变化,也需要向人们解释为什么有这样的变化。没有解释和说明,难免议论纷纷,甚至还鼓励了各种猜测,不利于形成并凝聚反腐败斗争的共识。从学者的角度,我认为,我们可以提出反腐败斗争的阶段论来解释和说明当前的变化。大意是,反腐败斗争需要经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治标为主,为治本工作争取时间。第二阶段,采取标本兼治的方法,努力在严厉打击腐败官员的同时,开展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第三阶段则主要开展治本的工作,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然,这种解释也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可是,解释总比不解释要好一些吧。

尽管反腐败斗争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之一,但是,它毕竟只是当前党中央若干工作中的一种,它不可避免地既影响到其他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又受到其他工作的影响,例如经济工作的影响。因此,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工作节奏的变化也都是自然的,“甚至还有阵痛”,这都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进一步看问题,暂时停止对腐败高官的严打,可能还有利于维护大局,因此,也不能说没有任何好处。

在这样一个时期,建议注意以下几件事。

第一,纪委同志要抓紧时间,积极开动脑筋,思考如何在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时,积极吸取纪检组全覆盖、巡视工作有效开展所带来的正面成果,努力开拓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各级纪委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逐步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自己的工作符合法律的要求,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二,在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建设。反腐败斗争不仅需要实践成绩,它还需要有理论认识和指导。只有这样,反腐败斗争才能站得更高,存在更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人多次提到反腐败问题,有很多思想理论上的亮点和闪光之处。在《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之中,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高度出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同时,王岐山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前后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和讲话等,也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对于腐败问题的深刻认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表现了新一届党中央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腐败问题的深刻思考,凸显了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这些宝贵的思想值得我们认真学习,深刻体会。

第三,要加大在反腐败问题上治本的力度。形势决定任务。当前,面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一定要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同时,努力加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腐败问题。王岐山同志早就说过,反腐败斗争一定要使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当前要及时转化,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大功夫,要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方面下功夫,在“不能腐”、“不想腐”问题上做出新的贡献。建议尽快出台修订后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列》,加快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实施细则,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此外,最好由监察部牵头,组织专家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步伐。

第四,要及时总结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是建党以来,建国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一场斗争,它一定会在党的历史和国家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因此,要格外珍惜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经验,因为这是新一届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和全国投入的一场斗争,是新一届党中央自己的经验。总结经验可以使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对腐败的经验和教训真正成为我们党的精神财富,从而丰富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

作者:吴玉章

【篇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报告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式与策略

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保障,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客观需要。国家领导人反复告诫全党,在党和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还需要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成效。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消极腐败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方面还在滋长和蔓延,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很严峻。因此,在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把从严治党方针落到实处。

腐败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它损害民主和法治的根基,扭曲和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降低公民生活质量,甚至为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提供温床,威胁社会安全。历史上,因腐败而亡国灭族的悲剧一再上演,令人触目惊心;
当今,因腐败而导致政权更替,引发社会动荡的事件频频发生,值得深思警惕。当前,中国反腐败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央反腐意志坚决,力度空前,成效显著,但面临的困难仍然较多。从历史和发展的视角,以全球比较的视野冷静分析当前形势,认清我国反腐败的成效、挑战和困难,会让我们更加理性和沉着地应对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动作频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陆续的采取的节日腐败、创新党内巡视制度、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整顿会所歪风等一系列措施,态度坚决,力度空前,成效显著。同时党中央清醒的认识到反腐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和牵制,当权者在运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分配社会各项资源的时候,由于人性的弱点,导致资源分配丧失公平。腐败已经是现在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其发生和发展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和世界不同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

一、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必须从教育入手。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清除腐败,要着重从思想上和世界观上解决问题。反腐倡廉教育,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廉政勤政的教育、艰苦奋斗拒腐蚀的教育以及其它思想政治教育等,反腐倡廉教育,必须注重实效,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时,一要注意针对性,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选择教育内容;
二要注意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把教育渗透到中心工作之中;
三要把教育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上,这是教育成败的关键;
四要与查办案件相结合,搞好案前、案中、案后的教育;
五要注意教育的思想性,就是要讲道德,以理服人;
六要注意教育科学性,按照教育的规律,讲究教育的方法;
七要注意方式的多样性,丰富教育的载体。通过这些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使每个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上形成良好的修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反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建立起一道以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内心防线,从而消除产生腐败的主观根源,真正做到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提高模范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这是对腐败最有力的防范。

二、健全法制,加强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从长远意义上来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各种法制,对于深入持久地反对腐败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专门机关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以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此,还要加强刑事立法,明确贪污、贿赂等犯罪受刑事制裁的范围,严惩经济犯罪活动。要加强廉政立法,建立一套权力行使的自律和制约机制,要加强市场经济立法,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廉政建设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以及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从而保证执政党和政府的廉洁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奉公守法。加快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决策制度,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在这种条件下,才能有效地对权力进行监督,才能使监督起到作用。

三、深化改革,从体制和制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深化体制改革,从制度上健全对腐败现象的监督制约和防范机制,这是釜底抽薪的根本办法。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要通过改革明确那些部门、哪些人不能直接从事经济活动,以解决官商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
二是要通过改革,使如何竞争与交易,如何遵循市场规律和发挥市场作用,如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进入市场等,都有明确的法规来制约。这样,权力干预市场、干预生产经营的状况就会改观,政府只是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三是要通过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包括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建立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从根本上堵塞因旧体制转换而出现的漏洞,消除某些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条件。

四、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按照党章办事

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全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也是党和人民对他的起码要求。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
从严治党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按照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按照党的路线办事,就是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腐败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其要害是公务人员滥用权力,因而要消除腐败就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身在要职,手握重权,他们能否廉洁自律,身体力行,关系到廉政建设乃至政权建设的成败。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掌握着行政、司法和经济管理的权力,它们能否奉公守法、廉洁从政、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关系到国家性质的有效保持和国家权力的正确运作。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和这些机关部门为重点。

五、新形势下我国反腐的策略

1、以预防为主作为非专门反腐机构的首要策略

专门反腐机构流程是群众通过写信、来访、网络、电话举报→中央纪委监察部调查受理→分类办理→恢复反馈。期间的过程复杂而且时间长。而非专门反腐机构则更方便快捷,它能够事前积极预防,事后监督查处,增进的办事效率,有效的解决了腐败问题。

2、落实政府职能转变,从源头减少腐败

从重效率转向重效能,严控“三公消费”等行政性支出;
放权市场,让市场和社会力量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法律固化,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权力;
按职责权利对称原则设置岗位,撤临时性办事机构;
加快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只有做到这些,腐败才能从源头渐渐消失。

3、严格管理公务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现在公务人员是金饭碗、银饭碗,他们进了国家单位就会有不错的薪水和待遇,即使自己什么事情都没有干,但工资照拿。如果国家严格处理违法违纪官员,制定相应的法律来约束公务员,并实行聘任制管理,那么公务员就会更加的做实事,为人民谋福利。如果他们违法违纪或者工作效率差就会有被辞退的危险,他们会比以前更用心。

4、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公开预算决算细目、公务员收入标准等事项;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
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着力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
认真办好政府门户网站,将不保密的政务信息和文件网上公开;
运用财务云技术规范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财务管理。

我们必须对腐败现象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有足够的认识。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反腐败斗争同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新形势下的中国反腐困难重重,党中央必须结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和社会情况综合考虑反腐的策略,要让腐败的土壤从中国的土地上彻底根除,党中央必须严肃打击腐败,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严格管理公务员和严肃处理公职人员是建立廉政的首要,政府清廉,国家、人民才会更好。

【篇三】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报告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

多维度剖析我党反腐败斗争
作者:高长峰
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07期

        关键词 反腐败 斗争 多维度

        作者简介:高长峰,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教学部,副教授,主要从事国学文化、政治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3.054

        我党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不仅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还影响到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反腐倡廉建设是当前新形势下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我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我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我党科学的运用马克思主义,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了一套保证纪律严格执行的制度,通过党内组织纪律的加强,逐步消除腐败现象。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我党关于“反腐败”的定位,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过程。

        我党自成立起,就非常注重党员的审查工作,从1926年起,我党开始注重加强党员同经济腐败行为斗争的制度建设,1927年,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于加强党的纪律监察,遏制党内腐化现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指出:“要节省财政支出,要让政府工作人员知道,贪污是最大的犯罪。反对贪污和浪费的斗争,过去有了些成绩,以后还应用力。”1951年12月8日,毛泽东同志在一个重要指示中说:“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1952年1月4日毛泽东同志亲笔修改的《人民日报》的社论:“必须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充分的发动群众,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同贪污、浪费的行为作斗争,而且要长期的坚决的执行下去。” 由此可见,无论在革命还是在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同志都将“反对贪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视为“斗争”。

【篇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自查报告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

对反腐败斗争的几点思考

作者:方之礼

作者机构:山西针织厂,山西,太原,030031

来源: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ISSN:1008-9012

年:2004

卷:000

期:002

页码:18-19

页数:2

中图分类:D6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反腐败斗争;世界观;党纪国法;领导干部;坚持不懈;思考

摘要: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反腐败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从世界观上解决问题,严肃党纪国法.同时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坚持不懈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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