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为何能赢得古代欧洲人民的心

  

  基督教精神是欧洲文明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可以从各种角度进行分析。一种角度是:由于从公元初期以来欧洲人普遍接受了基督教的思想观念,所以欧洲人的社会文化、道德观念、思维方式、政治原则等都是“基督教式”的,都是按照基督教所提供的思想资源来构造的,这无疑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分析角度。但本文采取的是另一种分析角度。众所周知,在基督教刚刚产生和传播时,它只是一个影响很小的教派,当时的欧洲各种宗教和信念体系林立;
那么为什么基督教能在其中脱颖而出,迅速成为最有影响的宗教乃至最终在思想上一统欧洲呢?而且,起码是在一千余年的中世纪,基督教在欧洲人心中的至高地位从未动摇,这又是为什么呢?本文正是试图从欧洲人的心态以及基督教所具有的社会功能这两方面,来探讨其中的原因。

  我们应该看到,基督教在欧洲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它既有为人们提供精神慰籍的一面,也有奴化百姓的一面;
它既是欧洲人互相认同的纽带,也是欧洲人互相征战和对外征战的旗帜;
它既为人们的道德行为提供了意识基础,又阻碍了新道德的生长;
它既援助救济了大量穷人,又迫害了大量异端份子;
它既主张人人都是上帝的信徒,所以应该相亲相爱如兄弟,又支持奴隶制度,不主张隶农们反抗国王贵族。因此,对基督教任何单一化的肯定或否定、称颂或贬损,都是片面的。(www.yypl.net)

  

  一、基督教产生时的社会文化背景

  

  基督教产生于古罗马时代。罗马时代的宗教与希腊宗教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所崇拜的神,都是人们的某项现实福祉的执掌者和保护者。人们祈求这些神灵们能降福于自己,使自己获得现世的福利。朱庇特相当于希腊的宙斯,是天空之神;
迈勒瓦相当于雅典的雅典娜,是智慧女神,也是手工业者的保护女神;
维纳斯相当于希腊的阿尔弗狄特,是爱的女神。但是,罗马宗教特别强调神灵们对罗马国家的保护作用,强调神灵们对于增加国家力量和繁荣的作用。这样的宗教被韦伯称为“魔法性宗教”,这种宗教强调的是现世的福祉,并不关注死后的状况,不关注死后是下地狱还是上天堂。这种宗教也就和人们的道德规范以及道德操守关系不大。因此,罗马的传统宗教和后来的基督教可以说是十分不同的。基督教被韦伯称为“拯救性宗教”,它贬低现世的幸福,强调死后的状况,和人们的道德规范与道德操守有很大的关系。

  关于罗马的道德,世界史权威伯恩斯说:“罗马的道德一直是和宗教没有什么关系。罗马人并不祈求神使自己变得高尚,他们只祈求神给罗马社会以及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物质上的好处。罗马的道德是提倡爱国主义,以及对权威和传统的尊重。主要的美德是:勇敢、光荣、对国家和家庭的责任、纪律性、尊重神和祖先。其中,对国家的忠诚是第一位的。”1

  到了罗马帝国时代,为了使皇权的至高无上成为每个人所接受的观念,为了使每一个坐在皇位上的人被大家承认,就要在实际的权利斗争之上,建立一套理论。这一理论要能说明皇权和皇帝的神圣性。因此,奥古斯都大帝的继承者们,就一再倡导对皇帝的宗教崇拜,并使之成为一种国家制度。他们作出很多努力,给在世的皇帝加上神名,使他们具有神性,并且把他们和希腊罗马泛神教中某些神人,特别是太阳神合为一体。这些办法的目的,正是要把帝国国民的宗教感情同在世的皇帝本身联系起来,所以这些皇帝经常接受一些把他们当作神来崇拜的仪式。但另一方面,由于帝国的迅速扩张,很多民族被囊括进罗马帝国,也就带来了各民族原有的宗教,因此庞大的罗马帝国之内,多教、多神盛行,而罗马当局并没有对此加以干涉。吉朋这样描述那时罗马帝国的宗教状况:“各种各样的崇拜都被信奉者们认为是真实的,被哲学家们认为是荒谬的,被执政官们认为是有用的。”2休斯·托马斯在《世界历史》中指出:“罗马征服者们虽然给各个被征服地区带去了统一的法律,却没有带去统一的宗教;
在这一点上,罗马人和16世纪的欧洲殖民者们是不同的,后者给世界各地都带去了基督教。”3 在罗马帝国的浩大版图中,有一个地方叫朱迪亚,她包括今天巴勒斯坦的南部地区和约旦的西南部地区,在那里居住的是犹太人。

  伟大的罗马帝国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血腥的对外扩张史。虽然罗马很早就征服了朱迪亚,但那里的犹太人从未停止过反抗,罗马帝国也从未停止过镇压,因此流血冲突不断;
犹太人民尤其痛恨罗马派来的征税官,他们对犹太人横征暴敛,极力搜刮;
另外还不时出现饥荒和瘟疫;
而且罗马人不尊重犹太人的宗教,公元40年,皇帝加利古利把自己的雕像竖立在耶路撒冷犹太人的庙宇里,这极大地伤害了犹太人的感情。总之,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犹太人的生活是极其悲惨的。

  就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痛苦里,流传着关于弥赛亚(即救世主)的预言: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弥赛亚即将降临,到那时,弥赛亚的统治将得到普遍承认,他公正的意志将在人们心中和生活中获得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将发起一场审判,在这场审判中,罪人都将灭亡,所有统治犹太人的王国和民族都将灭亡,犹太人将统治其他民族。

  在这种预言式宗教里有一派激进者,他们组织武装,用军事行动来反抗罗马统治者,以迎接弥赛亚王国的早日到来。耶稣则代表着“温和派”,这位生活在公元前后、加利利南部拿撒勒的青年人,充满着爱心。他照顾麻风病人,并为他们治病。他在犹太人中间四处讲道。他宣称的弥赛亚王国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人们在死后就有可能进入这个天国,享受永恒的幸福。他呼吁人们爱上帝,同时又互相之间相亲相爱,这样才可以在死后进入天国。

  但他不主张以暴易暴、以恶抗恶。约翰·麦克(John P.Mckay)论述道:“耶稣不会去摧毁罗马帝国。他清楚地告诫他的信徒们:把恺撒的事情交给恺撒。耶稣要建立的,是一个精神的王国,而不是地上的。他反复地对他的信徒们说:他的王国不是现世的。”4穆尔(G.F.Moore)则认为:“耶稣不像近代某些人所说的,是什么社会改革的鼓吹者,是站在穷人和被蹂躏者一边谴责他们的压迫者的人,是抨击造成这种不公正现象的社会结构的人。·····但是,他却紧紧抓住了宗教的本质方面。······在他看来,纯朴而自然的虔敬,纯洁而正直的生活,对一切人无私的善意,以天父对善和恶同样广施恩泽的慈祥为榜样,从中得到启发――这就是上帝对人所要求的品质。因此,耶稣的教训注重虔敬、道德和仁爱。”5。而列奥·施特劳斯也在其《政治学说史》中指出:“《新约全书》极力强调顺从人类政府的义务,······,把认为可以不顺从坏的统治者或坏的主人这种观点追根为有罪的倨傲自大。······,谦卑和对尘世的的鄙视因此可以与对统治者的虔诚的忠顺完美相配,携手共进。”6。

  逐渐地,耶稣的影响越来越大,信徒越来越多,每当耶稣讲道时,来自四面八方的群众不断聚积,情绪越来越激烈。群众们有的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有的对耶稣拒绝反抗罗马表示不满。面对这些,当地的罗马总督彼拉德十分焦虑,他害怕发生暴乱。终于,他判处了耶稣死刑,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耶稣虽然死去,但他的使徒们继承了他的事业。彼得和保罗继续到处传道,而且补充、完善和发展了耶稣的思想,并开始建立基督教的组织。

  到二世纪,教会在各地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它们有着足以维持使徒传统权威的主教制组织,有一部圣经正典,有公认的典籍(包括:四福音书、使徒行传、保罗的书信、雅各书、彼得前书、约翰一书、约翰启示录、新约),还有明确规定的信条。各地教会之中则以罗马教会居于领导地位。(www.yypl.net)

  

  二、基督教的教义

  

  我们来看基督教的教义,当然,在这里我们只能作最扼要的说明。

  基督教的基本预设是二元论的:现世——包括现世生活、人性、现世秩序,总之,现世的一切——是痛苦的、不平等的、不完美的、罪恶的、黑暗的、虚假的、不纯的、短暂的,而天国则是充满正义的、平等的、永恒的、光明的、真理的、纯洁的、善的。所以韦伯认为:“大部分先知预言性宗教和赎罪性宗教,都处在和现世及其秩序之间不仅是尖锐的、而且是长久的紧张关系之中。”7人们唯一的生活目的就是获得拯救,所以基督教可以说是一种拯救性宗教。而且,这种宗教越强调拯救,它与现世的紧张关系就越强。

  人要获得拯救,就要按照教义要求的去做,其中最重要的是爱上帝和爱他人。耶稣在《新约·马太福音》中说:“要尽心、尽性、尽意地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要禁欲,克制人的生物欲念,按神允准的理性方式生活,按照教义要求的人的内在价值生活。

  《旧约》中的“摩西十戒”具体体现了基督教所要求的伦理规范,其中,前面的四戒是要遵守宗教规则,包括:除上帝之外不可有别的神;
不可崇拜偶像;
不可妄称神的名;
要守安息日。后面的六诫则是人类社会一些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包括:当孝敬父母;
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
不可偷盗;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基督教反对盈利赚钱。“天主教持的态度是典型的拯救性宗教对待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态度。伴随着所有的理性的拯救方式,对趋于营利和财富的倾向的警告被推到这样一个高度,以至于财富和金钱成为禁忌。”(韦伯语)。8

  基督教反对性爱。基督教作为理性的、积极的禁欲主义把性爱作为非理性之物加以摒弃。而且把性爱看作粗俗之事,正与超越、升华、拯救的基督教主旨相悖。它只接受受理性调节的婚姻。人作为一种被性欲毫无希望折磨扭曲的生物,其性欲必须限定在婚姻中,因为只有婚姻才是上帝允准的,只有婚姻中的性爱才是符合理性目的的,因为婚姻可以生育扶养孩子,而且可以使夫妻相互扶持有责任感。

  基督教反对艺术。在作为拯救性宗教的基督教看来,艺术会具有一种独立性的价值,它会提供另一种超越于日常生活的拯救。韦伯说:“艺术会直接与拯救性宗教竞争。每一个理性的伦理性宗教都必须反对艺术这种入世的、非理性的拯救。”9

  基督教反对科学。基督教(乃至大多数宗教)和科学有着一种对立的紧张关系。理性认知的、经验的科学知识不断地导致世界的除魅化,越来越把世界看成是由因果关系的机制组成的;
这和基督教“世界是由神安排的,因此世界是有意义的,是有伦理导向的”

  这个前提性假设直接冲突。到欧洲中世纪晚期,不断壮大的、以经验科学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就越来越把基督教推向非理性领域。

  基督教反对政治斗争。基督教主张“爱”“泛兄弟化”“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主张拯救人的灵魂,甚至“勿抗恶”。而现实政治则是力量的较量,权利的分配,因此,“政治就和这种伦理性宗教(因为基督教规范人的伦理行为,所以也被韦伯称为伦理性宗教――作者)在关键问题上有着直接的冲突对立。” 10

  总之,基督教贬低现世,主张生活真正的、也是唯一的意义,就在于和上帝沟通并获得拯救,只有这样才能进入天国,才能享有永恒的荣耀、光明和幸福。这是对无奈而痛苦的现世采取一种带有强大力量的消极态度。韦伯说:“这种对所有经验到的存在的摒弃,是一种消极的态度;
但同样明显的是,这种摒弃可以给人们的伦理生活注入强大的力量。”11

  为了更好地理解基督教,韦伯曾分析了印度下层种姓的宗教,韦伯认为这两种宗教都属于拯救性宗教,为苦难的人们所信奉。

  古代印度的下层种姓生活悲惨。他们是无特权的、在职业上受到严格限制的一个社会群体,他们与外界封闭隔绝,世世代代处于印度古代社会的最底层。但是,在宗教上,他们坚信拯救性宗教的承诺,希望能通过完成其宗教责任,从而使自己能重生在一个更高的种姓等级中。总之,这两个宗教都致力于有一个美好的来世生活。(www.yypl.net)

  

  三、基督教为什么会在罗马帝国、以及后来整个欧洲中世纪的平民百姓中盛行

  

  在罗马帝国时代,乃至在欧洲中世纪,占人口80%以上的,是平民百姓。基督教能广泛流行,最重要的就是被这80%的人广泛接受。事实上,基督教从发端到盛行于罗马帝国,一直就是在被压迫的犹太人、然后是罗马帝国的奴隶以及下层百姓中流传。当然,后来国王、官僚、骑士、商人等等都接受了基督教,他们接受的原因我们后面再讲。在这里,我们只讲为什么那时的平民大众会接受基督教。

  要知道,在公元初,庞大的罗马帝国内部宗教林立,但就大者而言,就有正统的罗马国教,有犹太教;
东方波斯的国教琐罗亚斯德教在罗马帝国的东部也有很大影响;
古代希腊的宗教仍有流传;
而且,(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人们之间也缺乏经济上的联系。这时,被广泛信奉的基督教就成了一种极重要的凝聚纽带。这种凝聚力是通过相似性造成的。涂尔干把这种社会称为机械团结的社会,这时,所有成员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的生活习惯、共同的信仰,成为了重要的凝聚力。而这种凝聚力对于社会关系的维持、对于保持社会一定程度上的团结,是十分必要的。

  孔德说:“神学性思维的首要功能在于组织社会。······(在传统社会里)各家各户的联系是脆弱的,没有一致性的利益,这时如果再没有思维上的一致,社会的分裂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这时社会就必须要求一个关于自然和人类的共同意见,这是政治上(团结)的必需,特别是在人类的幼年时期。······虽然我们今天对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的意见已经习以为常,但在以前的社会中,共同意见却有着最突出的政治功能。”22

  而涂尔干则认为传统社会的相似性团结在宗教上表现得最为突出,他说:“那时候,宗教是囊括一切的、波及一切的。······宗教除了包括宗教信仰之外,还包括了伦理、法律、政治组织原则、甚至科学――至少可以说是科学的替代品。可以说,宗教对私人生活的细枝末节都作出了规定。因此,那个时期(一个社会中所有人)的宗教意识是同一的。”23而当时的法律作为维护共同意识的压制性法律,最反对的就是对该社会宗教的违反。涂尔干说:“我们只需看一看《圣经》和《摩奴法典》残存下来的古埃及法典,就会发现······那些有关亵渎各种神圣,违反各种宗教法规和仪式规定等行为的压制法非常发达。······在犹太民族那里,最被人切齿痛恨的就是对宗教的反叛。而对于古代日耳曼人来说,塔西佗认为只有两种犯罪必须处以死刑:一是背叛宗教,二是脱离宗教。······在罗马,犯罪的最高级别就是背叛宗教罪。”24

  第三,基督教成为欧洲的军事从业人员对亚非那人民发动掠夺性战争、进行压迫性征服的神圣旗帜。

  对于罗马帝国以及中世纪欧洲的军事贵族、骑士阶层而言,他们对基督教关于灵魂拯救的理论并不感兴趣。他们是那个时代积极追求现实利益的一群人。只有当他们对非基督教世界发动战争时,才会对基督教特别感兴趣。在基督教的光照下,残暴的掠夺性战争变得神圣了。他们会信奉这种观念:只存在基督这个普遍性的神,他们的敌人因为不信这个神从而在道德上是堕落的。以这个神的名义进行的战争被称作“圣战”,是完全正义的。比如基督教的十字军圣战者宣称,异教徒只有两个选择:皈依基督教或被消灭。

  实际上,十字军圣战只是为了缓解当时欧洲、特别是法国人多地少的窘境,为了十字军们能通过掠夺获得财富和土地。不光是基督教被用来作为“圣战”的旗帜,其他很多宗教也都起过同样的社会功能。比如中世纪时伊斯兰教发起的圣战,其实是为了从所占领的土地上获取租金等封建权益。中世纪土耳其法律就规定:参与圣战是获得优先分配采邑的重要资格。这种把宗教作为战争的神圣外衣的做法甚至在今天仍然可以看到。在美国攻打伊拉克的战事中,小布什宣布上帝站在美国人一边,将保佑美国人的胜利;
而萨达姆则宣称伊拉克人将得到真主的佑护,所以最后胜利必将属于伊拉克。

  第四,基督教是僧侣们安身立命的职业当基督教和基督教会充分发展后,就出现了一批“专业的宗教从业者”,他们具有一种在宗教方面的组织性权威,这就是基督教的僧侣统治集团。传布教义、举行仪式、接受忏悔就是他们的职业,而要维持这个职业的重要性,就必须坚持:基督教这种已被自己官方性垄断和自己作为必要中介的神圣价值,是唯一至高无上的。基督教会力图在社会上形成这样一种风气:对于所有愿意进入教会、接受其体制性权威的人而言,教会代表着一种普遍性、宇宙性的光荣以及伦理的充足性。

  为此,就需要做到两点:

  一是必须排除其他宗教,要把自己地盘上的其他宗教或者赶出去,或者就地消除。一是人们要想获得拯救、获得赎罪,就必须经过僧侣们的操作。因为不这样得话,僧侣们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僧侣阶层始终坚持说:信徒们在宗教上的福祉只有通过牧师举行仪式才能使个人拥有,个人单靠自己是无法拥有的。韦伯说:“僧侣集团高度怀疑个人可以通过沉思、狂欢或禁欲来获得拯救,他们总是认为只有通过仪式,首先是僧侣控制、举行的仪式,个人才能获得拯救。从牧师们的利益的立场看,这是十分自然的。”25这样,僧侣们就把信徒们的精神需要变成了自己现实利益的源泉,并以此对信徒们的生活进行控制。到中世纪末期,新教改革最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出个人拯救与僧侣们无关。

  因为现在基督教的僧侣们有了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基督教已经不像刚发端时那么“纯洁”了。当然,基督教里还是有圣奥古斯丁这样品格高尚之士,后来还有本尼迪克那样自愿苦行的寺院主义者,可是基督教僧侣集团在整体上,已经成为一个极力追求现实利益的团体。对它以后说的话、办的事,就要做一个分析:哪些是出于单纯的信仰和思想,哪些是出于一己私利。

  第五,基督教成为国王和教会争夺统治权正当性的阵地在整个中世纪,基督教成为欧洲人民心中“神圣性”“正当性”的代名词。不管你心里究竟怎么想,只要你想在社会上说话,想获得大家的支持,就必须以基督的名义说话。和其他地区的古代文明政教系统完全合一的状况不同,西欧中世纪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就是各国国王和教会争权夺利。各国国王异口同声:我们的权利是上帝直接交到我们手上的,所以我们国王的权利才是现世中最高的权利;
而教皇和各地主教们则众口一词:我们教会才是上帝在现世中的唯一合法代表,我们教会的权利才是现世中最高的权利。在中世纪的前半段,罗马教会的势力超过各国国王的势力,教会的理论就占了上风;
在中世纪的后半段,随着民族国家的逐渐兴起,各国国王的势力就逐步超过了罗马教会的势力,国王们的理论就占了上风。(www.yypl.net)

  

  从社会学的立场看,任何一种社会现象——不论是经济现象还是思想文化现象——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基督教正由于能满足当时欧洲人的心理需要、而且具有多种社会功能,所以能在近代以前的欧洲成为控制性的思想体系。但是,近代以来的欧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得基督教不能再像原来那样能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能发挥各种社会功能。这时,基督教的出路有两条:一条是基本坚持原来的教义,这样会逐渐降低在人们心中的影响力,使得人们逐渐地只是出于传统的惯性、越来越只是在形式上而不是实质上信奉基督教;
另一条是一方面保持部分教义和形式,一方面顺应时代做出教义上的变革,使变革后的基督教能满足人们新的、其他的心理需要,能发挥新的、其他的社会功能,从而能在社会思想领域继续占有重要地位。这方面的内容请参考拙文《新教伦理产生了资本主义?》26。

(www.yypl.net)

  

  注释

  1.E.M.Burns ,《Westen Civilizations》, W.W.Norton&Company,INC,1973,182页。

  2.转引自 Huge Thomas,《A History of the World》,Harper & Row Publishers,1979,139页。

  3.Huge Thomas,《A History of the World》,Harper & Row Publishers,1979,139页。

  4.John P.Mckay, Bennett D.Hill, John Buckler,《A History of Western Society》,Third Edition,Houghton Company,1987,171页。

  5.穆尔,《基督教简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1页。

  6.列奥·施特劳斯,《政治学说史》,李天然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313页。

  7.《The Theories of Society,Foundations of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Inc 1961,1122页。

  8. 同上,1124页。

  9. 同上,1129页。

  10.同上,1125页。

  11.同上,1129页。

  12.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76页。

  13.《The Theories of Society,Foundations of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Inc 1961,1146~1149页

  14.《The Theories of Society,Foundations of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Inc 1961,1390页。

  15.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05~106页。

  16.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06页。

  17.列奥·施特劳斯,《政治学说史》,李天然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372页

  18.《The Theories of Society,Foundations of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Inc 1961,680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1页。

  20.《The Theories of Society,Foundations of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Inc 1961,1391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1~2页。

  22. 出自孔德《实证主义哲学》。转引自《The Theories of Society,Foundations of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Inc 1961,1335页。

  23.涂尔干,《社会分工论》,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4月第一版,95页。

  24.涂尔干,《社会分工论》,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4月第一版,55~56页

  25.《The Theories of Society,Foundations of Modern Sociological Theory》,The Free Press of Glencoe,Inc 1961, 1193页。

  26.见《书屋》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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