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印发《***公司接受新闻采访制度》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我公司新闻宣传报导,确保我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维护生产、营销等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号文件《关于印发<***局接受新闻采访制度>的通知》精神和我公司实际需要以及党的有关新闻工作原则,特对接受新闻采访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受新闻采访、加强新闻报导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均有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对外宣传的义务和责任,以扩大当涂供电公司的影响,提高我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其中要特别重视新闻采访,搞好新闻报导。
  (二)接受新闻采访,加强新闻报导,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把握
  正确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励、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接受采访前的准备。
  (三)接受新闻采访,加强新闻报导,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公司的领导、决策,有利于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利于维护和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有利于维护和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坚持企业对外宣传归口思想政治工作部管理的制度。
  二、关于接受公司外新闻媒体采访的程序
  (一)公司党政领导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均应先向公司党总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应通知思想政治工作部做好记者接待工作,并关注采访后的新闻报导。
  (二)单位、部门、团体和个人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均应先向思想政治工作部报告登记备案,以便统一宣传口径,取得相关资料和配合。
  (三)对涉及企业全局、反映问题、批评、或有争议的事件,有关单位、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接受公司以外媒体采访前,必须与思想政治工作部联系备案,以加强协调和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四)企业员工凡是以个人身份和名义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应按照第一款的基本要求,本人对该采访负责。
  (五)单位、部门、团体和个人邀请和接受媒体采访的新闻资料应主动送思想政治工作部一份,以便新闻资料的统一收集、保存、备查。
  (六)新闻媒体事先主动与思想政治工作部联系和接洽,要求前来采访某部门、单位、团体或个人,思想政治工作部派人陪同采访人员采访;
对没有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人员陪同或事先通知的新闻媒体到公司各单位、部门采访的,被采访者可拒绝接受采访,并应及时向思想政治工作部汇报
  三、公司多经系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四、本制度自文件下发日起执行,由公司思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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