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2023年)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1  20xx年全国普遍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为全力维护合作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做好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2023年)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1

  20xx年全国普遍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为全力维护合作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做好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合作市*局决定在高考期间对考场及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6月7、8、9日;

  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交通管制路段:

  合作一中考点、当周街香巴拉文化广场南口至博峪路东口(甘南师范门前)、卓玛东路西口(州*路口)、卓玛西路东口(州教育局路口)。

  三、管制措施

  (一)在管制时间内除考点工作车、巡视车、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外,其他各类机动车一律绕道通行,禁止驶入交通管制路段。

  (二)严禁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考点周边道路鸣笛。

  (三)凡违反本通告或拒绝、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四、温馨提示

  (一)考生如遇道路拥堵无法按时到达考场时,可以向附近执勤、巡逻民警求助,或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二)接送考生的车辆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切勿在考点周边道路聚集、停放,防止造成交通堵塞,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三)请考点周边居民小区的机动车驾驶人在高考期间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及路线,遇考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请予以理解和配合。

  合作市*局

  20xx年6月1日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2

  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6月7日、8日开考,考场设在崇信一中(团结路),为了减少考点周边道路车辆噪音的干扰,给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高考”期间对我县部分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6月7号上午7:30—12:00、下午14:00—18:00

  6月8日上午7:30—12:00、下午14:00—18:00

  二、管制路段

  1、团结路(*“丁”字路口至公刘园十字);

  2、文化路(广场西入口路段至统办楼西口路段);

  三、管制要求

  1、管制期间除接送考生车辆、考务车、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警车,其它各类机动车辆请一律绕道通行,禁止驶入上述管制区路段。

  2、管制期间严禁城区通行车辆及途径S304线车辆鸣笛按喇叭。严禁在管制路段(文化路、团结路)停放车辆。接送考生的车辆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严禁进入交通管制路段。

  3、管制区现场车辆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应主动服从交警指挥,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崇信县*局

  20xx年6月1日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

  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为了做好高考期间考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考生赴考和返程的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桑植县交警大队在高考期间将对文明路、育才路、胜蓝路及帅乡路等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支持与配合。

  一、交通管制时间:

  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6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听力考试)

  6月9日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交通管制措施:

  (一)管制期内,育才路、胜蓝路实行全封闭管制,所有车辆绕行。

  (二)管制期内,经过考点附近的车辆严禁鸣笛。

  (三)6月8日下午15:00-15:30为高考听力考试时段,帅乡路团结桥路口至胜蓝路路口路段实施封闭式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四)管制期内,考点附近车辆严禁乱停乱放,驾驶员应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

  (五)管制期内,所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顶格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请各位驾驶员高考交通管制期间途经上述路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鸣笛,文明驾驶,为我县高考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同时,因交通管制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桑植县*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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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1)

——高考期间交通管制通知5篇

高考期间交通管制通知1

  为保障太原市高考、中考期间考生交通出行,太原市*局决定,依法对在太原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施交通限行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xx年6月7日、8日,每日7时至18时。

  20xx年6月20日、21日、22日,每日7时至18时。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的范围。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通行。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管理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五、相关要求和安排

  1、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高考、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

  2、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市内公交车辆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

  3、本通告执行期间,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的调流措施暂缓执行,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XXXX*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3日

高考期间交通管制通知2

  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6月7日、8日开考,考场设在崇信一中(团结路),为了减少考点周边道路车辆噪音的干扰,给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在“高考”期间对我县部分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6月7号上午7:30—12:00、下午14:00—18:00

  6月8日上午7:30—12:00、下午14:00—18:00

  二、管制路段

  1、团结路(*“丁”字路口至公刘园十字);

  2、文化路(广场西入口路段至统办楼西口路段);

  三、管制要求

  1、管制期间除接送考生车辆、考务车、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警车,其它各类机动车辆请一律绕道通行,禁止驶入上述管制区路段。

  2、管制期间严禁城区通行车辆及途径S304线车辆鸣笛按喇叭。严禁在管制路段(文化路、团结路)停放车辆。接送考生的车辆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严禁进入交通管制路段。

  3、管制区现场车辆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应主动服从交警指挥,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崇信县*局

  2022年6月1日

高考期间交通管制通知3

  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6月7—8日进行。为维护我市考场区域的道路交通秩序,消除或减少车辆噪声,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市将对市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7∶20—7∶50,中午13∶30—14∶00,对市招生考试院门口路段(即新兴街东与新华路交接处,西至小花园路段),视交通情况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二、2022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考试期间,对鸿亭街(市二中高中部南门)路段、扬州街(市三中高中部大门)路段、市一中高中部南门前道路150米范围内路段、文峰北路(市五中大门)路段、乘风大道至市四中大门路段、市十三中大门路段,视具体情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三、2022年6月7日、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考试期间,对市一中高中部、市二中高中部、市三中高中部、市四中、市五中、市十三中周边允许通行的路段,采取交通限制措施,限速20公里/小时,并禁止车辆鸣喇叭。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服从交警指挥。因交通管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钦州市*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2日

高考期间交通管制通知4

  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为了做好高考期间考场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考生赴考和返程的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桑植县交警大队在高考期间将对文明路、育才路、胜蓝路及帅乡路等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支持与配合。

  一、交通管制时间:

  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6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听力考试)

  6月9日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交通管制措施:

  (一)管制期内,育才路、胜蓝路实行全封闭管制,所有车辆绕行。

  (二)管制期内,经过考点附近的车辆严禁鸣笛。

  (三)6月8日下午15:00-15:30为高考听力考试时段,帅乡路团结桥路口至胜蓝路路口路段实施封闭式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四)管制期内,考点附近车辆严禁乱停乱放,驾驶员应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

  (五)管制期内,所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顶格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请各位驾驶员高考交通管制期间途经上述路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鸣笛,文明驾驶,为我县高考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同时,因交通管制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桑植县*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2日

高考期间交通管制通知5

  为确保2022年高考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经市*研究决定对相关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2年6月7日、8日上午7:30-12:00;下午13:30-17:30;9日上午7时30分—11时30分。

  二、管制路段:

  1.对学府街团结路路口至学府街长城路路口之间路段;学府街西安路路口至西安路实验中学西侧路口之间路段;西安路实验中学西侧路口至敦化市南环垃圾压缩站之间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对实验中学南门路口、学府街新源路路口、学府街新源居二期南胡同路口、实验中学北侧家属楼路口,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三、高考期间,*交警部门将根据考场周边的道路通行情况,实施现场交通管制和交通分流,以保障考点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良好畅通。

  四、请私家车车主提前将车辆驶出管制区域,合理选择出行路线,管制期间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五、高考期间,途经考场周边道路的各类车辆禁止鸣笛。

  六、对于现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交警部门将从严查处。

  2022年6月2日

  敦化市*交通警察大队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2)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3篇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1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永招委〔2022〕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证考试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在1月23日-25日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期间,全县所有在建工程每天12:00至14:00、20: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作业。

  永春第一中学、永春华侨中学、永春县第三中学、美岭中学四个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1月23日-1月25日禁止施工。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2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环保防〔2022〕24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治理的需求,现将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考、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2022年5月31日晚22:00起至6月21日晨6:00止),本市范围内禁止涉及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

  二、高考(2022年6月7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19日至6月21日)考试时段,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

  三、各区生态环境局应提前告知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合理安排工期,做好停工准备,上述时段内一律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

  四、市、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应在考试时段内加强考场周围建筑工地的巡查,加强对违法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工地停工通知3

xxx镇各施工企业:

  在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为了不影响考试环境,根据xxxx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召开高考联席会议的通知》北招委字[xxxx]04号会议要求,学校及居民楼附近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噪音大,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休息,要求24小时停工,建筑施工噪声应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要求。

  另外,因施工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导致停电影响高考的要追究其责任。望各施工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3)

——高考期间施工停工通知3篇

高考期间施工停工通知1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

  7月7日、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时间,为确保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音振动扰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高考考点及考生集中入住的宾馆酒店、居民区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含装饰工程),从6日晚6时起一律停止施工,8日18时后方可复工。

  二、位于非考点、考生集中入住宾馆酒店和居民区的建筑工地在高考期间上午11:30-15:00、晚18:00至次日早晨7:00停止施工。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工程项目进行部署,科学安排时间,合理调整工期,在规定的停工期间严禁施工,配合做好高考期间禁噪工作。

  以上要求请各施工工地遵照执行,高考期间,我局将对建筑工地停工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关爱考生,顾全大局,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施工停工通知2

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公共建设局,市安监站,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xx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控制考场周边在建工地考试期间噪音,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6月6日18:00至6月9日18:00,我市考场周边在建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请各有关单位及工地(详见附件)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考试期间,请市、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施工停工通知3

xxxx镇各施工企业:

  在高考期间(6月7日—6月9日),为了不影响考试环境,根据xxxx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召开高考联席会议的通知》北招委字[xxxx]04号会议要求,学校及居民楼附近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噪音大,影响考生正常考试和休息,要求24小时停工,建筑施工噪声应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要求。

  另外,因施工造成的电力设备损坏,导致停电影响高考的要追究其责任。望各施工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4)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3篇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1

  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高考”)将于7月7日至8日举行,为在高考期间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秦皇岛市人民*关于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高考期间加强校园环境噪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高考期间(7月6日—7月8日), 各单位要加强环境噪声管理,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二、秦皇岛市第一中学考点毗邻我校,7月7日—8日高考考试时间,禁止在西校区进行建筑工程作业和室内装修等所有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在考生午休时间(12:00—13:30)、晚间休息时间(22: 00—次日06:00),禁止在燕大小区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及任何建设工程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四、严格控制在校园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产生高噪声设施设备。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监督投诉电话:8057079、8079110

  特此通告。

  安全工作处

  20xx年x月x日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2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一年一度的高考又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切实做好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从6月1日至6月10日,各部门各司其职,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工业、建筑施工、生活社会、交通运输等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外,实行以下强制性措施:

  1、在6月1日至6月6日期间,各考点、考生集中居住地附近严禁有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的各类作业、活动,夜间(20:00—8:00)及白天(12:00—15:00)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活动;6月7日至6月10日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活动。

  2、禁止歌厅、舞厅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干扰学生学习与休息。

  3、禁止商业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防止露天娱乐和*等活动噪声扰民。

  4、在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100米内严格执行“静音”管理。各考点附近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进出。

  5、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二、高考期间,将对建筑施工工地、室内装修、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室外群众娱乐活动、工业企业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噪声扰民行为坚决制止,对一些影响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扰民事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xx市生态环境局

  20xx年6月x日

高考期间环境管理的通知3

  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xx年7月1日20时至7月15日6时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禁噪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校区及居民楼周边)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每日20时至次日6时)。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在7月7日至7月10日高考考试期间和7月12日至7月14日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等其他一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紧急抢险工程除外)。

  五、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xx行政执法局

  20xx年6月x日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5)

——高考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3篇

高考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1

  试卷的安全保密是普通高考工作的生命线和第一要务。为了保证20xx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试卷(含试卷、答卷、答题卡,下同)安全、保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沙洋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县20xx年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2、试卷保密工作联合检查组:

  3、试卷保密工作责任人:

  4、试卷保密室负责人:

  5、试卷值班与巡逻人员:

  二、防范措施与处置办法

  1、规范保密室硬件建设,健全制度。提前两周检查保密室铁门、铁窗、铁柜是否完好;检查红外线报警器、录像监控设备、值班电话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有效;查看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保密室负责人职责》、《值班巡逻人员职责》、《保密负责及值班巡逻人员规定》、《试卷保管保密规定》四项制度是否健全;《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和《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是否准备到位。以上几个方面由招办李秀杰负责,张昌海督办,如存在问题,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严格标准选聘、培训试卷接送、保管人员。考区、考点挑选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身体健康的干部、教师和*干警承担试卷接送、保管工作。由招办主任赵国圣、县*副局长江敏负责组织保密工作培训。

  3、试卷运送:由招办副主任邓x勋同志带队,李秀杰、田密及*人员一名,负责赴省领取试卷。选用车况完好,配套完善的面包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坚持卷不离车,车不离人。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异常情况,及时与考区值班室取得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如遇严重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当地*予以保护。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报告,由考区向上级报告作出应急处理。试卷安全到达保密室后,由李秀杰负责第一时间向省考试院值班室报告。

  4、试卷保密:试卷进入保密室及时入柜、密封。由陈红掌管保密柜钥匙,李秀杰掌管保密柜密码及防盗门钥匙。启动保密室监控设备,实施二十四小时全程录像备查。加强教育局门卫责任,启动院内红外线监控设备。由张昌海、田密及两名*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与巡逻。保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作好值班与巡逻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工作责任人:张昌海。

  5、试卷分发与回收:考试期间,试卷集中存放考区保密室,开考前1小时由考点到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采取考一场,领一场,送一场的办法。各考点要按照要求,专人专车,警车护送,按规定路线、时间接送试卷。严格办理试卷交接手续。试卷在接送途中不得停靠和搭乘无关人员,如遇交通阻塞和其它事件,迅速绕道而行;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警110,请求增援,并速报考点及考区委员会。试卷及备用卷都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要有两人值守。考试结束,回收的试卷、答卷、草稿纸,必须及时送回考区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由李秀杰负责清点和记录。

  6、考试过程试卷安全:监考员领取试卷要认真核对科目和数量,签字确认;往返试场坚持两人同行;监考过程中严禁抄题、释题;严禁考生不按规定提前出场,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时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迅速与考生所在学校校长和带队教师联系,在封闭时间内尽快追回,严肃处理。备用卷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如需启用,必须由考点主考请示省巡视员,报请考试院批准,方可启用,空白试卷由副主考登记,开考15分钟后加盖空白印章,装入原试卷袋,此项责任由考点主考承担。

  7、严格报告与检查制度:试卷保密室责任人李秀杰要严格按要求定时间向省、市考试机构报告。一是试卷安全到达考区,报告安全到达。二是坚持一日一报,每天下午6:00—7:00报告值班情况。三是坚持考一场报一场。有情况随时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的制度。每科考试结束和每日考试结束,上报考试基本情况、舞弊情况、安全情况。试卷保密联合检查组每半天对试卷保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应急处置报告流程

  高考期间若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试卷保密责任人赵国圣要在第一时间,一是向110报警,配合*、保密部门,保护现场,防止扩散。二是按如下途径进行报告。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2

  20xx年度中高考开考在即。为切实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考生、教师及考务人员用餐安全和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27日至6月18日。

  三、监督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xx年中高考学校食堂,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县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五、任务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县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20xx年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对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二)制订应急预案。制订《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按照《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应对处置。

  (三)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

  1.餐饮科、各中队要会同教体局、辖区镇(街道、开发区)在中高考前对责任片区的学校食堂,中高考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每家被查单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

  2.对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制订的食谱(菜单)进行审查备案。所供应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供应《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禁用食品及原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立即改正。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谱(菜单)由审查人员与学校或供餐单位相应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两份,学校或供餐单位与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四)考试期间实行驻点监督。中高考期间,对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

  六、驻点监督工作要点

  1、检查供应的食品,实时检查供餐食品是否按确认的食谱供应。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与晨检情况。

  3、检查食品及原料进货情况。食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辅料。

  4、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供应的食品原料验收、预处理、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要强调烧熟煮透,严格食品制作与供餐的间隔时间,严防交叉污染。

  5、检查餐具、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查验消毒记录。

  6、驻点人员要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定期、不定期地对食品原辅料、餐饮具等开展快检,及时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处置。

  7、检查留样情况。所有食品成品均需留样,使用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每个品种留样至少100克,在0—10℃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冰箱要求上锁,作好留样记录。

  8、督促供餐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对加工场所与库房及时进行清理,禁止灭鼠、灭蟑、灭蝇等化学药品以及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进入食品加工操作区域,保证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9、督促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防范,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区。

  10、督促接待单位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

  七、总结上报。

  餐饮科、各中队要注意收集、整理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各驻点监督人员要把驻点监督时形成的工作资料及时交责任科室或中队。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3

  为认真做好20xx年“高考”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消防大队成立20xx年高考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20xx年高考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思想:严肃认真、扎实细致、严格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证高考工作消防安全*稳进行,确保万无一失。

  三、保卫时间:

  20xx年06月04日—06月09日

  四、保卫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夯实高考期间执勤战备基础

  要充分做好官兵动员部署工作,要求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到高考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严格值班备勤制度,确保高考消防安保工作顺利开展。以学校以及高考考点为中心,深入涉考场所开展“六熟悉”活动,结合实地演练进一步完善灭火预案;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动联防机制,制定完善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模拟、实战演练,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二)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校园铲除“火患”。

  为确保“高考”期间各项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大队执法人员要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主动帮助和推动校园整改火灾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期间,大队要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大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考”期间的消防安全稳定。

  三)扩大辐射范围,依托*派出所开展校园周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针对高考期间将会有大批学生在学校周边的宾馆、饭店住宿、用食,在附近的商尝市场内消费的实际,大队要积极联合*派出所,发挥派出所民警熟悉辖区、贴近群众的优势,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辖区高考考点周边的宾馆、饭店、商尝市场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商尝市场内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四)加强消防培训,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本着“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原则,以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高考”前夕大队监督员要深入校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深入开展《消防法》宣传普及活动,及时宣传消防安全意识,使学生懂得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自觉做到不玩火,能防火,加强对学生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并开放消防站,邀请学生进红门体验红门生活,以达到良好的消防宣传效果,确保“高考”期间万无一。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6)

——学校高考期间管理方案3篇

学校高考期间管理方案1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及中等专业学校:

  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X月X日至X日举行。为营造安全、公*、公正的考试环境,实现“*安高考”目标,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加强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师生管理,严厉打击在校师生代替来考试作弊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近年来发生的国家教育考试失(泄)密、代替来考试及高科技作弊等考试舞弊事件,大多涉及高校在校师生,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公正,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此,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及中等专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师生动态,严防在校师生参与高考代替来考试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方案,建立健全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办法并形成长效机制,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工作小组,摸清并密切关注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的动态及去向,做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务必将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和校园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措施,加强管理

  各高校、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将在校师生在高考期间的表现与行为纳入学生管理办法;严格请假制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查清原因,做好登记备案;要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指导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XX〕20号)要求切实加强师生管理,形成严密无缝的责任闭环、管控闭环、工作闭环,严防师生参与考试违规违法舞弊。强化师生法制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罚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结合近年来出现的各类违纪作弊案例,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和举办主题活动等方式,使广大师生充分了解和认识参与高考舞弊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自觉维护高考良好秩序,坚决抵制高考舞弊行为。强化诚信教育,要教育师生诚实做人、诚信做事,不参与高考作弊或组织作弊,不要为一己私利担当“*”,牢固树立“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正确观念。要对以往在校师生参与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分析,吸取教训,特别是要让所有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代替来考试作弊将被开除学籍,并接受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一方净土。

  三、明确责任,严肃查处

  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性的内在要求。一经发现在校师生参与高考舞弊,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的处理结果要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教师及工作人员,依照《**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高考安全管理工作中不作为、监督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在高考涉及舞弊的高校和相关单位,将在全省予以通报。

  各校、各单位要将此通知精神尽快传达到本校师生(包括研究生),并切实做好在校师生管理工作。

学校高考期间管理方案2

各学院(部):

  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严肃校风校纪,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高考期间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学生教育。各年级组织线上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诚信教育,给学生讲解刑法修正案中(见附件1)关于考试作弊的法律条款,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要求学生承诺不进行代替来考试、组织作弊等违法行为,学生处官方微信也会专题推送相关工作。

  二、有效排查认定。在高考每场考试开始前15分钟左右,由辅导员对学生进行逐一排查认定,建议届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布特定内容,学生书写后,本人手持书写内容以拍照、视频等形式反馈至辅导员,学院汇总后进行研判,将有无异常情况(学生失联、照片模糊、非本人实时照片等)及时汇总上报,确保学生不在考试现场,避免出现代替来考试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信息上报。按照校纪委要求,请学院安排专人,实行零报告制度,在X月X日--X月X日每日15点30分之前,在微信工作群中填写“高考期间学生异常情况统计表”小程序;同时填写《XX学院高考期间学生异常情况排查工作说明》(见附件2),由副*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拍照后发送至工作邮箱:xxxx@163.com。

学校高考期间管理方案3

各院部:

  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X月X日-X日举行。山东省教育厅近期颁布通知,对20XX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严肃高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我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代替来考试行为,现将高考期间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做好高考期间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公正和爱护学生的需要。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切实维护好高考期间的安全稳定。各院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学生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重视并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开展打击代替来考试作弊等专项行动,确保万无一失。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出现代替来考试舞弊现象者,除追究代替来考试者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密切联系实际,切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部分学生尚未返校,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学生管理的难度。各院部要认真研究对策,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考勤管理,准确掌握所有学生去向,确保不遗漏一人。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坚决防止学生参与代替来考试,有问题及时上报。

  三、强化教育引导,增强学生的诚信和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国家考试的”将入刑定罪。《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令)明确指出:“代代替来考试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各院部要建立健全学生诚信法纪教育长效机制,将诚信法纪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课堂教学、综合实践、主题活动、考前教育等教育活动中;要积极开展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使广大学生知晓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拒绝代替来考试,拒绝参加线上线下作弊答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高考期间,全体学生工作副*和辅导员要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7)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 (菁选3篇)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1

  20XX年中职升学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临近,为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22时至次日6时,高中学校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产生噪音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歌厅、舞厅、群众娱乐场所等要停工停业,其它时段上述区域产生的音量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二、5月20日6时至5月21日18时,6月6日6时至6月8日18时,城区禁止工程施工,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歌厅、舞厅、网吧营业,禁止门市部、商业摊点对外播放音乐,禁止广场、体育场、公园等处的早晚群众文化活动播放音乐。

  三、高考期间,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县*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噪声源、考生和家长聚集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2

  高考临近,为了给我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高考期间(7月6日至7月8日),我县将加强县城范围内各类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候禁止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特别是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演唱会、文艺演出、广场舞、婚丧嫁娶等活动(包括住宅小区内)。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禁鸣的规定。7月7日、8日考试期间,在张北一中、德智中学周围500米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过往车辆绕行。

  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高考期间扰民通知3

  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6月1日至6月15日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市*局交警支队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在此期间,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同时,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2日至15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和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局交警支队按照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分工,加大对拆迁、建筑、渣土处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要求相关建设和施工单位在此期间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产生噪声污染扰民的施工行为。加强检查力度,必要时进行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单位纳入诚信系统公示,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8)

——高考期间小区禁止施工通知 (菁选3篇)

高考期间小区禁止施工通知1

各建筑、市政施工、监理企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建设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高考工作,避免施工噪声污染,为高考创造安静的环境,根据《临朐县招生委员会关于xx年高考各部门工作分工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工范围

  严格落实《临朐县招生委员会关于xx年高考各部门工作分工安排》中“每个考点(考点设在临朐一中、实验中学、临朐六中、新华中学共四处)及考生住宿地点(散布在全县城)周围1000米之内建设工地停止一切作业”的要求,决定县城范围内(西环路以东、东泰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的所有建筑、市政、装饰施工现场必须停止所有作业。

  二、停工时间

  xx年6月6日12∶00至xx年6月8日18∶00。

  三、监督检查

  各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从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落实暂停施工的范围和时间要求,并做好停工期间职工外出活动等事项的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停工措施。施工企业要利用暂时停工之际,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围挡、防尘降噪、不扰民措施、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以及暑雨季施工等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范有效。同时加强务工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等活动,坚决杜绝务工人员出现酗酒、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局属各职能单位要按分工加强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开发办负责,其它建筑施工现场由质监站负责,市政项目由市政处、城建处负责,自6月6日下午开始,派出检查组对施工现场实行不间断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对接到或转来的`投诉要按分工随时处理,确保施工现场停工到位、保持安静。同时要做好巡查记录,包括巡查人员、巡查路线、所查工程、巡查时间、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等要记录在案,有据可查。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小区禁止施工通知2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

  7月7日、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时间,为确保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音振动扰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高考考点及考生集中入住的宾馆酒店、居民区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含装饰工程),从6日晚6时起一律停止施工,8日18时后方可复工。

  二、位于非考点、考生集中入住宾馆酒店和居民区的建筑工地在高考期间上午11:30-15:00、晚18:00至次日早晨7:00停止施工。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工程项目进行部署,科学安排时间,合理调整工期,在规定的停工期间严禁施工,配合做好高考期间禁噪工作。

  以上要求请各施工工地遵照执行,高考期间,我局将对建筑工地停工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关爱考生,顾全大局,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小区禁止施工通知3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xxx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 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道路管制通知3篇(扩展9)

——高考期间全面静音通知 (菁选2篇)

高考期间全面静音通知1

  中高考临近,我市发布《关于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为中高考期间全市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根据《通告》,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6日),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音乐茶座、露天舞厅、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市区“禁鸣”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严格执行《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区内任何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8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4日至6月16日),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车等)运输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

  中高考期间,我市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教育七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确保为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全面静音通知2

各相关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娱乐场所,各位市民:

  2022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现将我县中、高考期间禁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高考时间:6月7日9:00—6月9日17:00。

  中考时间:6月13日9:00—6月15日17:00。

  二、禁噪范围

  县城区域、各相关乡(镇)中考考点区域。

  三、禁噪时间及要求

  禁噪时间: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15日。

  禁噪要求:

  (一)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边界的建筑施工噪声,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干扰附近学校学生学习、休息。

  (二)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调整施工作业方案和混凝土浇筑时间,禁噪期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三)禁止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禁噪期间每日22时以后停止产生噪声的建设和营业活动。

  (四)严格控制城区内机动车喇叭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禁止在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方式发出高噪声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六)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七)使用音响器材、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八)禁止在学校附近、居民集中区燃放烟花爆竹。

  (九)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会东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xx。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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