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车祸目击记:梦见目击车祸

  五月的一天上午,阴雨绵绵,宽敞的马路上行人、车辆稀少。当时,我在美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考察学习,那天正随救护车返回旧金山市。路经世界著名的金门大桥时,只见前方一辆行驶中的轿车突然改变方向,撞到桥堍下的一棵大树上,轿车几乎旋转了一圈,并上下抖动了两下,顷刻间车头塌陷,车门变形,驾驶员被死死地困在驾驶室内。
  当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下车救人,但按美国的急救法规定,外籍医生是不允许参与当地现场急救的,幸好在我乘坐的那辆救护车上的同伴,立即拨通了当地的呼救电话,几分钟后,警车、消防车和另一辆设备一流的救护车几乎同时到达。在现场,我对急救全过程作了十分详细的记录:上午10:10,发生车祸;10:11,拨通急救电话;10:18,警车、消防车和另一辆救护车几乎同时到达现场;10:20,消防人员用工具撬开变形的车门;10:25,救护人员给伤员上颈托、脊柱夹板固定脊柱;10:28,伤员被托出驾驶室,平放于担架上,并用绷带固定;10:30,把伤员送到医院急诊科救治。整个急救过程仅花费了20分钟,且急救步骤有条不紊,救护程序和操作科学、规范,真可称得上世界一流水平。
  “车祸猛于虎”。有资料表明,全世界每年有50万人因车祸而丧生。1972年,美国因交通事故死亡者达56 300人,伤250万人,大大超过美军10年侵越战争的伤亡人数。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在迅速上升,每年伤亡20万人以上,等于毁灭一座不小的城市。
  在上海市医疗救护中心参与的突发事故抢救中,车祸始终位居首位。这些并非是枯燥的数字,它告诉我们,应重视车祸的现场急救,以减少伤亡。
  从事故现场看,伤员受伤的部位和所处的姿势各不相同,因此,应按具体伤情进行现场急救。
  最常见的是驾驶员被方向盘或变形的驾驶室撞伤,并困在其内。此时在撬开驾驶室门窗后,应先给伤员上颈托。如无颈托,可先用硬纸板或厚塑料纸固定颈部,以免颈椎错位或损伤;同时,可用一块板插到伤员的背后,再用绷带或布条固定后,将伤员拔出驾驶室,这样既有利于把伤员运出,又可防范可能引起或加重脊柱损伤。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先进国家,对车祸伤员的这一急救动作已成了“规矩”。
  对弹离坐位的伤员,不能随便抬抱,因为这种伤员的脊柱很可能已经受到损伤,一时搬运不当,会加重已有的脊柱损伤,甚至导致其断裂,从此伤员将终身瘫痪!正确的方法是:先将伤员作为一个整体转至平卧位,上颈托后,由3~4人动作规范、步调一致地将其托起,其中一人负责保护其头部,以免头颈前倾、后仰或旋转。托起时,可由一人喊口令,急救者同时托起伤员,移至木板上,用绷带固定后再搬运。
  如果现场只有一个人怎样搬运伤员?这时,急救者应紧靠在伤员后面,双臂穿过伤员的腋下,抓住其未受伤的手臂或上半身,轻轻地将伤员抬起,然后小心地向后拖曳。拖动时,保持伤员的头、颈、胸部位于一条直线上,使其头靠在急救者的肩上或面部,注意避免伤员的头颈部屈曲、侧弯或后仰,然后将其仰面平放在木板上固定。
  安顿完毕,对伤员的外伤应作相应的处理:四肢出血者,用加压包扎或止血带止血;四肢骨折者,用简易夹板固定。一时找不到夹板时,可就地取材,用树枝、木板、硬板纸或卷成板状的杂志代替,将骨折处固定,也可将骨折的下肢绑在健侧肢体上;已形成开放性气胸者,必须立即密封包扎。
  对已发生休克者,取仰卧位或稳定的侧卧位,并抬高下肢,以增加回心血量,确保大脑的供血。同时注意保暖。另外,对已昏迷的伤员,由于舌根后坠常堵塞气道造成窒息,此时可用仰头举颏法开放气道,并使伤员头略向一侧倾斜,以利于口鼻腔内的分泌物、血液、粘液和其他异物排出体外。同时,取出伤员身上的尖刀、金属币、钥匙等物,以免压伤。
  原则上禁止给伤员服任何饮料或茶水。因为,大多数伤员需进行手术治疗,进食后必然会增加手术的难度。另外,因伤员常出现呕吐,进食后一旦吸入呼吸道,必然会加重伤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伤员就可在医务人员的监护下,迅速送医院急救。途中车速宜慢,以免因颠簸而加重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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