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组织与国民素质:国民素质

  现代公民社会的治理模式需要什么样的国民素质呢?普特南长期研究意大利地方民主政治的结果显示,民间自组织的能力才是现代公民政治品质好坏的关键。自组织的能力包括两点,一是一群人组成小团体,对内能自订规则,合作信任,自我监督,自我治理,解决自己的问题;对外,则能够多元包容,妥协商议,产生集体秩序。
  国人的素质够不够?有人总想找出中华文化中也有民主“传统”,说一些孟子曰过“但闻诛一夫纣,未闻弑君也”,来说明中国历史上的民权思想。然而,此类思想只能说明王权是可以推翻的,却不必然导致现代公民社会的治理模式。
  倒是另有一种说法比较靠谱,说中国自古就有结社(自组织)能力,比如孟宪实研究唐代敦煌农民,就可以看到自由结社的证据,或是明代文人结诗社之类的活动。其实中国自古以来自组织的传统就很强,虽然较多表现在血缘、宗族、乡亲和帮会这类团体中,较少是平等的结社,但国人强于小团体的内部自组织、自治理,则是不争的事实。只是中国人却缺乏自组织的第二种能力──小团体外的协商、辩理与合作的能力,所以总是小团体间各自为政,甚至打成一团。
  更糟糕的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连这样的自组织能力又受到一次又一次的破坏,从“新文化运动”中的“把线装书丢到坑厕中”,到国家主义、集体主义的革命教育,到市场洗礼下自私功利的哲学,让两岸的中国人都一样,虽不能说自组织能力低劣,但实在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那么中国人真不合适现代公民社会的治理模式吗?非也,可干中学,渐演化。以这次中国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为例,其实谁当选并不那么重要,但是,无论是选地区领导人,还是“立法委员”的选举,不再有两颗子弹的疑云或各式各样的枪击案,不再有选前一个晚上忽然出现铺天盖地的谣言,不再有“非常光盘”“非常录音带”爆一些不清不楚的猛料;当然最重要的是,贿选也变得很少,而且没有输了选举就聚众抗议的事情。这不是一蹴而成的。长期以来,台湾地区社会治理探索过程中的闹剧、笑剧甚至悲剧从不缺乏,从“立法院”打架到街头抗议变暴动,从选举中的“奥步”(不正当的竞选手法)到常有人输了选举就聚众抗议,从贿选、作票(造假票)疑云到“黑金政治”,从民粹主义到暴民政治,说不胜说。1994年,台北市长选举,蓝绿两阵营都疯狂了一样,选举造势后群众不肯散去,还要游街,两队人马在街的两侧互相叫嚣谩骂,我刚好从中间开车过去,就感觉两边“暴民”似要打街头巷战了。那时社会整个被撕裂了,台湾人民的民主素养可一点都不高。台湾地区治理模式能有今天的成果得来不易,是二十年来一点一滴慢慢学习、渐渐觉醒得来的。
  自组织能力是慢慢学习得来的。没有机会自组织的人民就不会学习自我治理以自行解决问题,所以只能成为“愤青”,只会骂爹骂娘却没有行动能力。没有机会自组织的人民就不会学习如何与别人协商、包容并合作,只能遇到异见便一阵攻讦谩骂,甚至造谣生事。平常一肚子不满,自然遇到风吹草动就成了乱闯盲动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因为他们要的是发泄情绪的机会而不是事情的真相。只有平常能自组织起来自行管理的人民才会学习理性的辩论,包容的胸襟,协商妥协的能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而共同合作,一起实施,并互惠公平地分享合作成果。
  中国人的自织织能力是不够,但以此为理由而剥夺他自组织的机会,只会使他素质越来越差,越来越有理由不敢放手,结果是一个恶性循环。只有正向地走出一步,让他在跌倒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政府一步一步地放手,大家才一步一步地学会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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